2017三级理财规划师专业能力知识点:近因原则
大家做好准备迎接考试了吗?出国留学网理财规划师栏目诚意整理“2017三级理财规划师专业能力知识点:近因原则”,欢迎广大考生前来学习。 近因原则 (一)近因及近因原则的含义 1、近因的含义。近因不是指最近的原因,而是最根本的原因。 2、近因原则的基本含义 近因是保险责任,赔偿;近因是除外责任,不赔。 (二)近因原则的运用 1、确定近因原则的基本方法 (1)由因推果。A→B→C→D。如果保险事故是E。那么A不是近因。 (2)执果索因。D→C→B→A。 2、近因原则的运用 (1)单一原因造成的损失。非常简单,就看这一原因到底是不是保险责任(承保风险)即可。 (2)多种原因造成的损失 ①多种原因相互延续 承保风险→除外责任,要承担。除外责任→承保风险,不承担。 ②多种原因交替 新的原因介入,新原因为近因。 ③多种原因并存 A多种原因各自独立、无重合 B多种原因相互重合、共同作用 a都是保险责任。 b均为除外责任。 c没有除外责任,只要有一个为承保风险,则赔偿。 d既有承保风险,又有除外责任。可分解。只对承保风险导致的损失赔偿。不可分解。除外责任为近因,可不赔偿。... [ 查看全文 ]2017三级理财规划师专业能力知识点:近因原则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