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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抵押权的相关文章推荐

2017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抵押权

出国留学网注册会计师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抵押权”,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抵押权 1. 抵押财产 (1)《物权法》规定可以用于抵押的财产范围: ①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②建设用地使用权; ③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④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⑤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⑥交通运输工具; ⑦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2)《物权法》规定不得用于抵押的财产范围: ①土地所有权; ②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③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④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⑤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解释】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抵押;家庭承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抵押。 2. 抵押权的设定 (1)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解释】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 [ 查看全文 ]

2017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抵押权的相关文章

注册会计师2017经济法重点:善意取得制度

出国留学网注册会计师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注册会计师2017经济法重点:善意取得制度”,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善意取得制度 1. 善意取得的内容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1)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2)以合理的价...[ 查看全文 ]

2017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易考点:共有制度

出国留学网注册会计师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易考点:共有制度”,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共有制度 1.共有的一般效力 (1)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2)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 查看全文 ]

2017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点:诉讼时效的中止与中断

出国留学网注册会计师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点:诉讼时效的中止与中断”,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诉讼时效的中止与中断 1.诉讼时效的中止 诉讼时效的中止,是指诉讼时效进行中(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暂时停止计算诉讼时效期间,以前经过的时效期间仍然有效,待阻碍时效进行...[ 查看全文 ]

2017注册会计师经济法重点:诉讼时效的种类与起算

出国留学网注册会计师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注册会计师经济法重点:诉讼时效的种类与起算”,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诉讼时效的种类与起算 1.诉讼时效的种类 (1)普通诉讼时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短期诉讼时效。下列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为1年: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 查看全文 ]

注册会计师2017年经济法要点:代理制度

出国留学网注册会计师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注册会计师2017年经济法要点:代理制度”,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代理制度 1.无权代理 (1)无权代理的概念 所谓无权代理是指没有代理权的代理。 【解释】无权代理的类型,包括:没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超越代理权的代理行为;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 (2)无权代理的后果 无权代理并非当然无效。没有代...[ 查看全文 ]

2017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常考点:无效民事行为

出国留学网注册会计师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常考点:无效民事行为”,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无效民事行为 1. 无效民事行为——自始无效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 (3)受欺诈而为的民事行为; (4)受胁迫而为的民事行为; (5)乘人之危所为的单方民...[ 查看全文 ]

注册会计师2017经济法要点:诉讼时效制度的一般规定

出国留学网注册会计师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注册会计师2017经济法要点:诉讼时效制度的一般规定”,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诉讼时效制度的一般规定 注册会计师考试频道推荐: 201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题库 解读2017报考CPA考试科目搭配 2017注册会计师考试报考指导 2017年注会考试上班族备考计划 历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合格率的秘密...[ 查看全文 ]

2017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笔记:抵押担保的效力

出国留学网注册会计师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笔记:抵押担保的效力”,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抵押担保的效力 一、担保范围 1.有约定:从约定 2.无约定: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 提示:因抵押不转移占有,故不存在“保管担保财产”的费用,但质权和留置权存在 二 、转让限制 1.经抵押权人同意...[ 查看全文 ]

注册会计师2017年经济法重点: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

出国留学网注册会计师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注册会计师2017年经济法重点: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 (一)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原则上效力待定 1.被代理人追认--有效 (1)主动追认; (2)经相对人催告后1个月内予以追认; (3)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的,视为对合同的追认。 2.被代理人拒...[ 查看全文 ]

2017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点:诉讼时效的中断计算

出国留学网注册会计师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点:诉讼时效的中断计算”,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诉讼时效的中断计算 (1)当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或口头起诉的,诉讼时效从提交起诉状或口头起诉之日起中断。 (2)权利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其他依法有权解决相关民事纠纷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社会组织提出保护...[ 查看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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