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师2017中级经济基础笔记:物权法律制度
出国留学网经济师栏目精心整理推荐“经济师2017中级经济基础笔记:物权法律制度”一文,希望对广大读者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资讯,请继续关注本网。 第二十九章 物权法律制度 第一节 物权法律制度概述 一、物权与物权法的概念 1、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2、物权法:是指调整物的归属关系及主体因对物的占有,利用而发生的财产关系和归属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我国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1、基本经济制度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原则 2、平等保护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 3、物权法定原则: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4、取得和行使物权应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原则 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一)不动产登记 1、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2、登记地点: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3、登记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1)要求对不动产进行评估(2)以年检等名义进行重复登记(3)超出登记... [ 查看全文 ]经济师2017中级经济基础笔记:物权法律制度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