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专业资格法律法规2017讲义:债券的投资对象
出国留学网银行专业资格栏目小编们精心为广大考生准备了“银行专业资格法律法规2017讲义:债券的投资对象”,各位同学赶快学起来吧,做好万全准备,祝各位同学考试顺利通过。 债券的投资对象 我国商业银行债券投资的对象主要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中央银行票据、资产支持证券、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等。 (1)国债 国债以国家信用为后盾,通常被认为没有信用风险,而且国债的二级市场非常发达,交易方便,是商业银行证券投资的主要对象。 我国的国债不论期限长短,统称为国库券。国债分为记账式国债和储蓄国债两种,记账式国债有交易所、银行间债券市场、商业银行柜台市场三个发行及流通渠道,二级市场非常发达,交易方便,是商业银行行证券投资的主要对象。 (2)地方政府债券 地方政府债券也被称为市政债券,是指地方政府根据信用原则、以承担还本付息责任为前提而筹集资金的债务工具,是指有财政收入的地方政府及地方公共机构发行的债券。 (3)中央银行票据 中央银行票据简称央行票据或央票,是指中国人民银行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员发行的、期限一般在3年以内的中短期债券。中国人民银行于2003年第二季度开始发行中央银行票据。与财政部通过发行国债筹集资金的性质不同,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票据的目的不是筹资,而是通过公开市场操作调节金融... [ 查看全文 ]银行专业资格法律法规2017讲义:债券的投资对象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