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试大纲第二章
下面是由出国留学网小编整理的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试大纲第二章,欢迎查看! 第二章 公司法律制度 [基本要求] (一)掌握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二)掌握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三)掌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四)掌握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 (五)掌握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六)掌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七)掌握公司股票和公司债券的发行和转让 (八)掌握公司时务、会计的基本要求和公司利润分配 (九)熟悉公司的登记管理 (十)熟悉一人有限责任会司和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 (十一)熟悉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 (十二)熟悉公司的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十三)熟悉股东诉讼 (十四)熟悉公司的解散与清算 (十五)了解公司的种类、《公司法》及公司法人财产权 (十六)了解公司债券的种类 (十七)了解违反《公司法》的法律责任 \ 第一节 公司与《公司法》 一、公司及其种类 公司是依法设立的,以营利为日的的,由股东投资形成的企业法人。 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将公司作不同的分类,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形式仅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我国《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不同规定。 二、《公司法》及其... [ 查看全文 ]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试大纲第二章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