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基础》考点: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以下内容是由出国留学网编辑整理的初会《经济法基础》考点: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希望您喜欢!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应纳税所得额,即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人总额,减除不征税收人、免税收人、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 - 不征税收入 - 免税收入 - 各项扣除 - 以前年度亏损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一)收人总额企业收入总额是指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人。包括:销售货物收人,提供劳务收人,转让财产收人,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人,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人,接受捐赠收人以及其他收入。(二)不征税收人1.财政拨款。2.依法收取并纳人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人。(三)税前扣除项目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人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四)扣除标准1.工资、薪金支出。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2.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按标准扣除。未超过标准的按实际发生数额扣除,超过扣除标准的只能按标准扣除。3.社会保险费。4.借款费用。5.利息费用... [ 查看全文 ]《经济法基础》考点: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