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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司法考试二卷考点:公安机关不立案的相关文章推荐

2017年司法考试二卷考点:公安机关不立案

“2017年司法考试二卷考点:公安机关不立案”一文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整理,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欢迎广大考生前来阅读!《刑诉法》87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 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 立案。《六机关规定》7条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 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 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根据上述规定,公安机关在收到人民检察院《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后七日内应当将 说明情况书面答复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发出《通知立案书》时,应当将有关证明应该立案的材料同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 关在收到《通知立案书》后,应当在十五日内决定立案,并将立案决定书送达人民检察院。记忆点:七日说理由、十五日立案司法考试栏目推荐:... [ 查看全文 ]

2017年司法考试二卷考点:公安机关不立案的相关文章

司法考试二卷刑事诉讼法考点:判决

“司法考试二卷刑事诉讼法考点:判决”一文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整理,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欢迎广大考生前来阅读!一、判决的概念1、判决是指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终结时,依据事实和法律对案件实体问题所作出的权威性判定。刑事判决是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依据事实和法律,对于被告人是否犯罪、犯有何罪、是否应当处以刑罚以及处以何种刑罚等问题所作的处理结论。2、判决是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具体表现,是人民法院...[ 查看全文 ]

2017司法考试二卷知识点:审理期限

本文“2017司法考试二卷知识点:审理期限”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希望能帮到你!一、公诉案件第一审审限(一)审限1、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2、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3、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二)计算1、人民法院改变...[ 查看全文 ]

2017司法二卷刑事诉讼法解读:简易程序

“2017司法二卷刑事诉讼法解读:简易程序”一文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整理,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欢迎广大考生前来阅读!一、适用简易程序的条件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1、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2、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3、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二、有下列情形...[ 查看全文 ]

2017司法考试二卷考点:法庭审判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精心整理提供“2017司法考试二卷考点:法庭审判”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了解更多相关详情,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一)宣布开庭、案由,由审判长宣布(二)法庭调查程序1、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有附带民事诉讼的,再由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宣读附带民事诉状。2、被告人、被害人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分别进行陈述。3、讯问、询问被告人、被害人和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被告人。...[ 查看全文 ]

2017年司法考试二卷考点:死刑复核程序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考试栏目整理“2017年司法考试二卷考点:死刑复核程序”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一、死刑核准权的收回最高人民法院自2007年1月1日起,已经收回死刑案件的核准权。但是,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除最高人民法院判处的以外,仍然由各高级人民法院核准。二、向最高人民法院报请死刑复核程序(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 查看全文 ]

司法考试二卷复习笔记:第二审程序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司法考试二卷复习笔记:第二审程序”,欢迎阅读。想了解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一、二审案件的审判方式、程序(一)审判方式1、不开庭审理人民法院决定不开庭审理的,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2、应当开庭审理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1)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 查看全文 ]

司法考试二卷备考笔记:全面审查原则

本文“司法考试二卷备考笔记:全面审查原则”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希望能帮到你!(一)概念全面审查原则是指二审法院需要对收到的上诉、抗诉案件从形式和实质两个方面对第一审判决所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 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审理附带民事诉讼的上诉、抗诉案件,也应当对全案 进行审查。(二)含义“全面审查”包括:1...[ 查看全文 ]

2017司法考试二卷备考笔记:上诉、抗诉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精心整理提供“2017司法考试二卷备考笔记:上诉、抗诉”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了解更多相关详情,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一、享有上诉权的主体1、在我国,有权对刑事案件提起上诉的人员有自诉人、被告人或者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以及经被告人同意的辩护人、近亲属。2、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对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但不影响刑事判决、裁定的效力。3、公诉案...[ 查看全文 ]

2017司法考试二卷知识点:决定

“2017司法考试二卷知识点:决定”一文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整理,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欢迎广大考生前来阅读!一、决定1、决定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诉讼过程中,为解决诉讼中的有关程序问题所作的一种处理。决定只用于解决诉讼程序问题,不涉及实体问题。2、决定可以书面作出,也可以口头作出,法律效力相同。口头决定应当记录在案,书面决定应当制作决定书,并送达有关人员。不同于判决和裁定,决定一...[ 查看全文 ]

2017年司法考试二卷知识点:裁定

本文“2017年司法考试二卷知识点:裁定”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希望能帮到你!一、裁定1、裁定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或者执行过程中,对诉讼中的程序问题和部分实体问题所作的一种处理。2、人民法院用裁定处理的程序问题主要有: 驳回起诉;中止审理;终止审理;补正法律文书;维持原判;发回重新审判;维持或者撤销原裁定;核准死刑等。人民法院用裁定处理的实体问题主要在执行程序中,包括:减刑、假释;撤销缓...[ 查看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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