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司法综合案例分析:偷牌嫌费事只留条——不给钱就扎胎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提供“2017司法综合案例分析:偷牌嫌费事只留条——不给钱就扎胎”,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更多司法复习资料及考试经验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偷牌嫌费事只留条——不给钱就扎胎周某、王某利用偷走车牌,并通过在车上张贴小纸条的方式敲诈司机钱财,看到来钱比较容易,周某干脆连偷车牌都省了,直接贴纸条称不给钱就砸车,不久两人被抓获归案。近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对此案审理后,认定周某、王某二人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2016年7月,丰台区一小区连续发生多起车牌被盗事件,窃贼在被盗车辆的挡风玻璃上放置小纸条“拿回车牌,加微信”,表示不给钱就不归还车牌。附近停车管理员称周围不少车辆车牌被盗,“纸条都插在停在辅路的车子上,这些人专门找好车下手,奔驰宝马之类的,我知道被讹钱的就有四五辆车”。干这事的正是周某、王某二人,他们为了方便作案,还专门购买了一台绞磨机,用来磨损固定车牌的螺丝。周某在网上购买了一个微信号,专门用来与被盗失主联系用。两人干了半个月,被盗失主陆续与二人联系,并转账给周某。随后王某回了老家,而周某并未收手,由于盗取车牌十分不便,周某放弃盗取车牌,而是直接在路边停放的车上放置小纸条“加微信,两天不加就砸你车玻璃,外加扎你四条轮胎,花三五十元买平安,车号... [ 查看全文 ]2017司法综合案例分析:偷牌嫌费事只留条——不给钱就扎胎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