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十堰消防支队调整消防安全单位公告
下面是出国留学网整理的“2018年湖北十堰消防支队调整消防安全单位公告”,欢迎阅读参考,更多有关内容请密切关注本网站一级消防工程师栏目。2018年湖北十堰消防支队调整消防安全单位公告2018年十堰市消防支队调整消防安全单位公告为进一步做好全市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推动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杜绝失控漏管现象的发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湖北省消防条例》、《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20号)等消防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2017年单位开业新增、停业减去、规模扩大升级、规模缩小降级等情况。公安机关将对全市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点监管“十小场所”进行一次全面调整。请各社会单位认真对照三类单位界定标准,符合条件的,应于2017年12月20日前到所属公安派出所或公安消防部门进行申报登记。十堰市公安消防支队2017年12月15日火灾高危单位界定标准一、较大规模的人员密集场所(一)建筑总面积大于3万平方米(含本数、下同)或客房数在300间以上的宾馆(旅馆、饭店)。(二)建筑总面积大于3万平方米或从业人员超过300人或年营业收入超过2亿元的商场、市场。(三)建筑总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日发量在3000人次以上的客运车站候车室、年发客量大于200万人次的客运码头... [ 查看全文 ]2018年湖北十堰消防支队调整消防安全单位公告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