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辅导资料:动产
要参加201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同学们,出国留学网为你整理“201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辅导资料:动产”,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广大考生放松心态,从容应对,正常发挥。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哦!201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辅导资料:动产动产(一)变动公示规则1.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动产抵押以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交通运输工具或者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二)对抗规则1.普通动产以交付占有为公示手段。2.大型动产(1)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三)一物多卖1.一物多卖不影响合同效力在出卖人就同一标的物订立多重买卖合同的情形,如果合同均不具有《合同法》规定的无效情形,买受人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取得标的物所有权,可以请求追究出卖人违约责任。【提示】物权具有排他性,即物权人对于标的物具有意志支配力,能够排除他人意志以同样方式支配,故一物之上只能成立一项所有权。债权则具有兼容性,同一标的物上成立双重买卖,两项买卖合同均可有效,并不相互排斥。2.普通动产多重买卖的履行顺序出卖人就同一普通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 [ 查看全文 ]201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辅导资料:动产的相关文章
2018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试知识点:全书与净资产有关的数据
考友们都准备好201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了吗?本文“2018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试知识点:全书与净资产有关的数据”,跟着出国留学网来了解一下吧。要相信只要自己有足够的实力,无论考什么都不会害怕!2018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试知识点:全书与净资产有关的数据1、公司的投资权:对外投资额累计不得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的50%(不包括以利润转增的资本)。2、国有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如进入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