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吉林高级会计师(副高)资格评审工作通知
出国留学网带来《2018年吉林高级会计师(副高)资格评审工作通知》,供您参考!更多相关资讯敬请关注本网站的更新!祝您取得好成绩!2018年吉林高级会计师(副高)资格评审工作通知吉财会函[2018]326号各市(州)财政局、长白山管委会财政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财政局,各县(市)财政局,省直各部门、驻吉有关中直单位:为做好2018年度高级会计师(副高)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 申报条件2018年度高级会计师(副高)资格申报条件及评审标准,按照吉林省财政厅印发的《吉林省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暂行办法》(吉财会[2012]73号)规定执行。申报人员须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有效年限:国家级标准为2015—2017年度;吉林省地方标准为2017年度。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本次评审重点评价申报人员的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第一线工作的申报人员,侧重考察其实际工作业绩,适当放宽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二、申报程序1、申报人员应向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提出申请,并按规定提交有关表格及评审材料。2、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应对申报人员提交的评审材料进行审核,并对申报人的评审材料在本单位... [ 查看全文 ]2018年吉林高级会计师(副高)资格评审工作通知的相关文章
齐齐哈尔关于不持有原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办法的通知
考友们,出国留学网为您带来“齐齐哈尔关于不持有原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办法的通知”供您参考!祝考试顺利!更多相关资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的更新!齐齐哈尔关于不持有原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办法的通知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的通知要求,不持有原黑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个人信息在“黑龙江省财政厅会计局”网站上无法查询的会计人员,应到会计人员单位所在地财政部门办理信息采集相关手续。现将办理流...[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