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兰州市中考工作实施意见
出国留学网为您整理“2018兰州市中考工作实施意见”,欢迎阅读参考,更多精彩内容请继续关注本网站相关栏目发布的信息。2018兰州市中考工作实施意见为顺利推进全市2018年初中招生工作,营造公平优质的教育生态环境,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号),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一、招生条件凡兰州市2018届小学毕业生和户口在本市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及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均可免试升入初中。二、基本原则免试入学,相对就近,对口划拨,兼顾户口。三、组织实施城市四区公办中学(含事业单位所办中学)和民办中学的初中招生工作由市区联合招办统一组织实施;红古、榆中、皋兰、永登等四县区和兰州新区、兰州高新区的初中招生工作分别由本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四、招生办法(一)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在市教育局的统筹指导下,根据本辖区内学校分布、交通状况、办学规模、各小学毕业生人数、家庭住址及户口等因素,按照“免试入学,相对就近,对口划拨、兼顾户口”的原则,制定本县区初中招生工作的具体对口划拨方案,合理划定每一所初中的招生范围。1.城市四区的具体对口划拨方案由各区教育局负责制定,经市教育局审批,于6月12日统一向社会公布。2.城市四区的对口划拨分配依... [ 查看全文 ]2018兰州市中考工作实施意见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