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刑法的空间效力
刑法的空间效力也就是刑法在什么地方、对什么人适用。今天小编为大家提供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刑法的空间效力,一起来看看吧!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刑法的空间效力事业单位备考当中会涉及到刑法的考点,其中刑法的适用范围经常考到。刑法的适用范围就是解决刑法在什么地方、对什么人、在什么时间内具有效力,说白了就是刑法能管多宽。我们今天重点来讲讲适用范围当中,刑法的空间效力也就是刑法在什么地方、对什么人适用。1.属地管辖(我的地盘听我的)法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解读:“领域内”包括两层含义:第一层,领陆、领水、领空;第二层,船舶或航空器(旗国主义,视为我国领土的延伸)“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地或犯罪结果地,即沾边就管2.属人管辖(只要是我的人跑到天涯海角我也能管)法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城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解读:中国人在领域外犯罪最高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追究也可以不追究;但如果犯罪主体身份比较特殊,是军人或者国家工作人员,一律按本法追究刑事责任,因为他们代表了中国的国家形象。3.保护管辖(犯我中华者虽远必诛)法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城外对中华人民... [ 查看全文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刑法的空间效力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