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论资料:引入公益诉讼反腐是个好主意
据媒体报道,江苏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反贪局局长葛晓燕日前认为,内地反腐可借鉴美国运用民法反腐的经验 美国民法反****的原告可以是一切公民,被告可以是 从事****行为或批准****行为的官员 ,也可以是 负有领导、监督责任,而没有履行职责的官员 。 葛局长的核心观点用一句话概括,就是 反****可引入公益诉讼 。事实上,反****公益诉讼不仅存在于美国,德国、意大利等欧洲法治国家,亚洲的日本等国都先后建立了类似的制度。 比如,日本东京都知事(即东京市长)石原慎太郎,因为住豪华酒店,乱支交际费,被东京一个区的议员起诉,东京地方法院判市长等3人赔偿40万日元;意大利某城市市长用公车接送外出旅游的妻子,结果被意大利消费者协会联合会告上法庭,并被法庭以 侵吞公款 罪判处6个月监禁 遗憾的是,我国的民诉法起诉的一条基本要求是原告要与案件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否则法院是不予受理的。这样的法律规定使得公益诉讼在我国举步维艰。据中国社科院助理研究员黄金荣对2000年以来媒体广泛报道过的42起公益诉讼进行的分析,取得全部或部分胜诉的案件只占17.5%。司法的缺位,再加上监督机制的缺失,无疑助长了****分子的嚣张气焰,当下社会屡屡发生侵吞公款、收受贿赂等违法犯罪行为也就难怪此伏彼起了。 业内人士指... [ 查看全文 ]申论资料:引入公益诉讼反腐是个好主意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