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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会计证《会计基础》第十八章第四节留存收益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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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留存收益

  一、留存收益概述

  (一)留存收益的构成

  留存收益是指企业从历年实现的利润中提取或形成的留存于企业的内部积累,包括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两类。

  盈余公积是指企业按照有关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积累资金。盈余公积包括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计提的,任意盈余公积是指企业按照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提取的,是否计提以及计提多少,由企业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定。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的区别就在于其各自计提的依据不同,前者以国家的法律法规为依据,后者由企业的权力机构自行决定。

  未分配利润是指企业实现的净利润经过弥补亏损、提取盈余公积和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后留存在企业的历年结存的利润。相对于所有者权益的其他部分来说,企业对于未分配利润的使用有较大的自主权。未分配利润从数量上来说,是企业期初未分配利润,加上本期实现的净利润,减去提取的盈余公积和分配出去的利润后的余额。未分配利润有两层含义:一是留待以后年度处理的利润;二是未指定特定用途的利润。

  (二)留存收益与资本公积的区别

  留存收益是企业从历年实现的利润中提取或形成的留存于企业的内部积累,来源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实现的利润。资本公积的来源不是企业实现的利润,而主要来自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等。

  二、留存收益的核算

  (一)盈余公积的核算

  按照《公司法》有关规定,公司制企业应按照净利润(减弥补以前年亏损,下同)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非公司制企业法定盈余公积的提取比例可超过净利润的10%。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值得注意的是,在计算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的基数时,不应包括企业年初未分配利润。

  企业应设置“盈余公积”科目核算盈余公积的提取与使用,同时应分别通过“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 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1.盈余公积的提取

  企业按规定提取盈余公积时,借记“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账户,贷记“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账户。

  2.盈余公积的使用

  企业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弥补亏损。

  企业发生亏损,应由企业自行弥补。弥补亏损的渠道主要有三条:一是用以后年度税前利润弥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企业发生亏损时,可以用以后五年内实现的税前利润弥补;二是用以后年度的税后利润即净利润弥补,企业发生的亏损经过五年期仍不足弥补的,应使用随后所实现的所得税后利润弥补;三是用盈余公积弥补,当企业发生的亏损在所得税后利润仍不足弥补的,可以用所提取的盈余公积加以弥补。但是,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时,应当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并经股东大会批准,或由类似的机构批准后方可实施。

  企业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借记“盈余公积”账户,贷记“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账户。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为了满足扩大再生产对资本的要求,经股东大会决议,企业可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用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后,留存的盈余公积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25%,用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时,要按照股东的原持股比例进行结转。

  企业用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应按照批准的转增资本数额,借记“盈余公积”账户,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账户。

  (3)用盈余公积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企业提取的盈余公积在一般情况下不得用于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或股利,但是根据有关规定,在特殊情况下,当股份有限公司累计的盈余公积比较多,而未分配利润又比较少时,为了维护企业的形象,给投资者以合理的回报,对于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可以用盈余公积分配现金股利或利润。

  股东大会做出盈余公积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的决议时,应借记“盈余公积”账户,贷记“应付股利”账户。

  (二)未分配利润的核算

  企业应设置“本年利润”账户,期末将各损益类账户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结转后,“本年利润”账户如为贷方余额,即为当期实现的利润;如为借方余额,则为当期发生的亏损。年度终了应将“本年利润”账户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年终结转后“本年利润”账户无余额。

  企业应在“利润分配”账户下分别设置“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转作股本的股利”、“盈余公积补亏”和“未分配利润”等明细账户,进行利润分配的明细分类核算。企业按规定计提盈余公积、分配现金股利或利润等,借记“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 等科目,贷记“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应付股利”等科目。年终应将“利润分配”账户除“未分配利润”明细账户外的其他明细账户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明细账户。结转后,除“未分配利润”明细账户外,其他明细账户均无余额。年末“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明细账户如为贷方余额,表示累计的未分配利润,如为借方余额,则表示累计的未弥补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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