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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题每日一练(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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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面是由出国留学网编辑整理的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题每日一练(5.17),希望您喜欢!

  1.

  某日,小刘开车与小王约好一同去郊游,途中因闯红灯驾驶当场将行人甲撞死,并致行人乙重伤。小刘欲送乙去医院救治,小王因为害怕阻止其救治,二人驾车逃离事故现场。因时间延误,乙不治身亡。关于本案,下列说法哪项是正确的?( )

  A.小王不构成犯罪,小刘构成交通肇事罪

  B.小刘、小王均构成故意杀人罪

  C.小刘构成交通肇事罪和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小王是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的共犯

  D.小刘、小王均构成交通肇事罪

  2.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我国行政法法律渊源的是( )。

  A.国际条约

  B.司法判例

  C.行政法规

  D.部门规章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下列权利中,属于人格权的是( )。

  A.债权

  B.亲权

  C.所有权

  D.生命权

  4.

  小王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被某机关录用,在试用期内因违反公务员纪律被取消录用,小王不服,他可以采取的正确做法是( )。

  A.向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B.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C.向公务员主管部门提出申诉

  D.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5.

  一种固定下来适合和便于网络交往,判定行为者是否文明和礼貌的行为标准就是( ) 。

  A.网络道德原则

  B.网络道德规范

  C.网络道德素质

  D.网络道德礼仪

  【答案】

  1.答案: D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本案中,小刘因闯红灯驾驶,应对事故负全部或主要责任,造成一人死亡、一人重伤的严重后果,后又逃逸,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故排除B、C两项。另根据该解释第5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本案中,在肇事后因小王阻止小刘救治重伤者乙,使小王成为交通肇事罪的共犯。因此小刘和小王均构成交通肇事罪。故本题选D。

  2.答案: B

  解析:

  行政法的法律渊源包括:

  1.宪法。比如:国务院的职权,地方政府的职权。

  2.法律。全国人大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一般法律和基本法律。

  3.行政法规。

  4.地方性法规。

  5.地方政府规章。

  6.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7.国际条约、惯例。

  故正确答案为B,司法判例不是行政法的法律渊源。

  3.答案: D

  解析: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人格权分为一般人格权和具体人格权:一般人格权,包括人格平等、人格独立、人格自由及人格尊严四方面;具体人格权包括身体权、生命权、健康权、自由权、隐私权、姓名权及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和荣誉权。故正确答案为D。

  4.答案: C

  解析:

  根据《公务员法》相关规定,公务员对涉及的下列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规定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也可以不经复核,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直接提出申诉。小王可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或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故正确答案为C。

  本题相关知识点:

  《公务员法》第十五章中规定了公务员申诉控告的相关规定:

  第九十条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下列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规定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也可以不经复核,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直接提出申诉:

  (一)处分;

  (二)辞退或者取消录用;

  (三)降职;

  (四)定期考核定为不称职;

  (五)免职;

  (六)申请辞职、提前退休未予批准;

  (七)未按规定确定或者扣减工资、福利、保险待遇;

  (八)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申诉的其他情形。

  5.答案: D

  解析:

  网络文化是一种新型的人际关系,由于网络行为本身的特殊性,它也需要一种特殊的礼仪表达方式,即:网络道德礼仪。网络道德礼仪就是:一种固定下来适合和便于网络交往,判定行为者是否文明和礼貌的行为标准。 故正确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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