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

目录

2018年司法考试案例分析:承包人工期延长是否承担责任需综合各方因素

【 liuxue86.com - 司法考试四卷 】

  出国留学网在这里为考生们整理了“2018年司法考试案例分析”,希望能帮到大家,想了解更多考试资讯,请关注小编的及时更新哦。

  2018年司法考试案例分析:承包人工期延长是否承担责任需综合各方因素

  裁判要旨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发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变更设计,造成承包人停工、缓建、返工、改建,或者因发包人的要求而增加工程量,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

  案情

  原告电力公司作为发包人,将其公司的复合绝缘子项目扩建工程——机械配件生产厂房、套管生产厂房(高压试验大厅)钢结构分部工程发包给被告钢结构公司进行施工,双方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计划开工日期2009年5月18日,竣工时间2009年10月25日。合同签订后被告钢结构公司即于2009年5月20日开始施工,施工完毕后,双方于2009年12月15日对案涉工程进行竣工验收,超过合同约定工期49天。原告电力公司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钢结构公司承担工期延长的违约责任。审理中,被告钢结构公司提供:1.《工作联系单》,证明发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变更设计,造成承包人返工、改建;2.《付款对比表》,证明原告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付款;3.市气象局出具的2009年6月至12月的气象资料,证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施工的事实。

  裁判

  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应当综合各种实际因素来确定工期延误的原因。一是原告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违约的情形。双方在合同中对具体的付款时间节点进行了约定,但根据被告提供的《付款对比表》,原告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付款过程中存在延期付款之违约情形。根据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三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故原告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付款过程中存在延期付款的违约情形,属于工期实际顺延考虑的因素之一。二是根据案件查明事实,被告方工期延期客观存在以下因素:1.根据如皋市气象局的证明,如皋市2009年6至12月降水日数为58天。钢结构施工工程大部分情况下是露天作业,晴天施工,下雨天停止作业。下雨天停止作业属于不可抗力的天气因素造成,工期按理也应顺延。2.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包人变更设计,造成承包人返工、改建,也属于承包人顺延工期的情形。综上所述,对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工程延误违约金59万元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案件判决后,双方均息诉服判,未有上诉。

  评析

  工期是指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的承包人完成工程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照合同约定所作的期限变更。工期延误可分为可原谅的工期延误与不可原谅的工期延误。

  1.可原谅的工期延误。可原谅的工期延误指非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有以下几点: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七十八条的规定,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承包人应当通知发包人检查,发包人没有及时检查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根据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中,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有关基础资料、文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因自然灾害、恶劣气候、流行性疾病以及非承包人引起的纠纷等原因,致使承包人无法在短期内恢复履行合同;发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变更设计,造成承包人停工、缓建、返工、改建,或者因发包人的要求而增加工程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的规定,建设工程竣工前,当事人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工程质量经鉴定合格的,鉴定期间为顺延工期期间。通常来说,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一般会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建设工程的工期,但由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期限长,不可预见的主客观因素多,顺延工期、延误工期在工程建设实践中屡见不鲜,建设工期也成了鉴定单位、施工单位争议的高发点。

  2.不可原谅的工期延误。不可原谅的工期延误,指承包人自身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如承包人组织管理不善或承包人一方违约而导致的工期延误,对于此类工期延误,承包人不仅不能顺延工期,还应当承担延期竣工的违约责任。一般来说,承包人工期延误后,虽然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原材料和设计图纸,但与承包人工期延误没有因果关系,承包人不能因此主张顺延工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承包人应当在约定的工期内完成工程施工,但在实际施工过程中,经常会发生影响承包人正常施工的情形,造成工期延误,承包人是否因此承担延期竣工的违约责任,取决于工期延误是否符合顺延工期的事由。

  推荐阅读:

  2018年司法考试案例分析:丧失诚信应承担赔偿责任

  2018年司法考试案例分析:本案保证人应否承担保证责任

  2018年司法考试案例分析:学员路训发生事故,责任如何承担

  2018年司法考试案例分析:银行卡被盗刷,开户行是否承担责任

  2018年司法考试案例分析:外卖送餐事故多发,何方为此承担责任

  2018年司法考试案例分析:农民工因劳务致己损害,雇主按过错承担责任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 栏目推荐: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条件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网站:司法部网站

  2018年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时间


司考四卷题库 司考四卷真题 司考四卷考点 司考备考辅导 司法考试报名 司法考试时间

  想了解更多司法考试四卷网的资讯,请访问: 司法考试四卷

本文来源:https://www.liuxue86.com/a/3695431.html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