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涉税服务法律考点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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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涉税服务法律》行政法的特征考点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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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法的特征

  行政法总体框架:2 1 3 → 2个人、1件事、3个程序

  “2个人” 行政主体→相对人(官民)

  “1件事”行政管理:行政许可、处罚、强制法律制度(具体行政行为)(官管民)

  “3个程序”行政监督:行政复议、诉讼、赔偿法律制度(民告官)

形式 无统一法典 + 数量多、渊源多
实质 内容广 + 易于变动 + 兼有实体和程序

税务师《涉税服务法律》考点:行政法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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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法的概念

  【概念解析】行政法:是关于行政权力的授予、行使以及对行政权力进行监督和对其消极后果予以补救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围绕行政权力展开)

围绕行政权力 事前控权 设定”权力 某法统一规定:如组织法
单行法规定:如税收征管法
事中控权 规范权力“实施 规范特别机关权力:税收征管法
各机关普遍适用规则: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

税务师《涉税服务法律》考点:行政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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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法律关系

  (一)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

  1.当事人一方必须是行政主体;

  2.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非对等;

  3.内容一般法定;

  4.行政主体实体上的权利(权力)义务往往是重合的;

  5.行政法律关系争议通过行政程序、准司法程序以及司法程序解决。

  (二)行政法律关系的要素(主体、客体、内容三要素)

  1.行政法律关系主体

主体 行政主体(官) 包括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相对人(民) 外部 :对外部管理活动的行政处罚
内部

2017税务师《涉税服务法律》考点:行政主体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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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主体特征

  1.行政主体是社会组织;任何个人,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都不能成为行政主体。

  2.行政主体是享有行政权力的组织。(立法机关:人大;司法机关:法院;党务机关:党委等除外)

  3.行政主体是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的组织。(内部机构除外)政策法规处×

  4.行政主体是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组织。(受委托的组织除外)

  解释:行政主体的标准有三个:“权、名、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