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2022年巢湖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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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巢湖学院招生章程

 

  巢湖学院是始建于1977年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本科大学,学校秉持“德学并举,知行合一”的校训,开设了13个二级学院,59个本科招生专业,专业涵盖9大学科门类,现各专业面向全国各个省市开展招生工作,具体招生要求如下,一起来看看吧!

  巢湖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巢湖学院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依照教育部和生源省份颁布的当年有关招生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专业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按所填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如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有空缺计划的专业;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3.我校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统考外语语种非英语的考生不宜报考我校,以免影响学习。

  4.英语类专业仅限于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要求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150分制),必须参加口试,口试成绩须达到4分及以上。根据英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5.艺体类专业均使用生源省份专业统考成绩。在高考文化课、专业课成绩达到所在省份艺体类最低控制线,安徽省按照综合分成绩排名依次录取,省外按照考生所在省份规定录取。

  6.运动训练专业按照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及《巢湖学院2022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录取。

  7.中外合作培养酒店管理专业。经教育部批准,我校与爱尔兰阿斯隆理工学院合作举办酒店管理专业本科教育项目,该项目前三年在巢湖学院学习,经考核合格后,第四年赴爱尔兰阿斯隆理工学院学习。学生按规定完成学业,成绩合格,由双方分别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双方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双方分别授予学士学位。

  8.各专业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9.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

  六、颁发学历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巢湖学院

  七、毕业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八、学费标准:按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执行。

  九、奖助政策:我校建立了完善的学生奖助体系,通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与国家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勤工助学、隐形资助以及社会资助等资助政策,激励学生努力学习,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51-82361098(传真)、0551-82361303

  地  址: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半汤路1号(邮编:238024)

  学校网址:

  电子信箱:zs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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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巢湖学院招生章程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陆续公布,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6巢湖学院招生章程,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巢湖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巢湖学院<?xml:namespace prefix="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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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合肥巢湖经济开发区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巢湖学院2016招生章程

 

  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巢湖学院2016招生章程,更多高考招生简章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巢湖学院2016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巢湖学院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合肥巢湖经济开发区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依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最新颁布的当年有关招生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报考我校本科各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专业进校后以韩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3.录取专业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依次按所填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根据具体情况调剂到相应专业;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4.报考英语类专业的考生,一般要求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必须参加口试,口试成绩须达到3分以上(含3分);考生总分达我校最低录取线以上,根据其英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5.各专业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6.省外美术专业校考合格的考生,可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对报考我校的省外美术考生,不分文理,在高考文化成绩达线情况下,按照我校美术类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

  7.中外合作培养专业:

  (1)酒店管理专业。经教育部批准,我校与爱尔兰阿斯隆理工学院合作举办酒店管理专业本科教育项目,该项目前三年在巢湖学院学习,经考核合格后,第四年赴爱尔兰阿斯隆理工学院学习。学生按规定完成学业,成绩合格,由双方院校分别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双方学士学位授予条例的,由双方院校分别授予学士学位。

  (2)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经安徽省教育厅批准,我校与韩国韩瑞大学联合培养视觉传达设计本科专业,采取2+2培养模式,即前2年在巢湖学院就读,经考核合格后,后2年在韩国韩瑞大学艺术学院就读。学生按规定完成学业,成绩合格,由双方院校分别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双方学士学位授予条例的,由双方院校分别授予学士学位。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巢湖学院

  七、毕业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八、学费标准: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51-82361098、82361303

  地  址:安徽省合肥巢湖经济开发区(邮编:238000)

  学校网址:http://www.chu.edu.cn 电子信箱:zsb@chu.edu.cn

  十、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由巢湖学院负责解释。

  2016高考频道精心...

巢湖学院2018招生章程

 

  出国留学网整理了巢湖学院2018招生章程,以供考生们参考,更多资讯请关注本网站更新。

  巢湖学院2018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一、学校全称:巢湖学院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合肥巢湖经济开发区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依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最新颁布的当年有关招生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报考我校本科各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专业进校后以韩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3.录取专业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依次按所填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根据具体情况调剂到相应专业;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4.报考英语类专业的考生,一般要求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必须参加口试,口试成绩须达到3分以上(含3分);考生总分达我校最低录取线以上,根据其英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5.各专业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6.报考我校艺体类专业,以平行志愿方式进行投档的,按投档成绩高低择优录取;非平行志愿方式进行投档的,以专业统考成绩高低择优录取(如专业成绩相同,按照文化课总分、综合、语文、数学、外语优先次序选择)。

  7.中外合作培养专业:

  (1)酒店管理专业。经教育部批准,我校与爱尔兰阿斯隆理工学院合作举办酒店管理专业本科教育项目,该项目前三年在巢湖学院学习,经考核合格后,第四年赴爱尔兰阿斯隆理工学院学习。学生按规定完成学业,成绩合格,由双方院校分别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双方学士学位授予条例的,由双方院校分别授予学士学位。

  (2)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经安徽省教育厅批准,我校与韩国韩瑞大学联合培养视觉传达设计本科专业,采取2+2培养模式,即前2年在巢湖学院就读,经考核合格后,后2年在韩国韩瑞大学艺术学院就读。学生按规定完成学业,成绩合格,由双方院校分别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双方学士学位授予条例的,由双方院校分别授予学士学位。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巢湖学院

  七、毕业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八、学费标准: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51-82361098、82361303

  地  址:安徽省合肥巢湖经济开发区(邮编:238000)

  学校网址:http://www.chu.edu.cn

  电子信箱:zsb@ch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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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枣庄学院招生章程

 

  枣庄学院是山东省属公办全日制本科大学,学校设有22个教学院,65个本科招生专业,18个专科招生专业,专业涵盖10大学科门类,其中有省级特色专业8个、省级重点学科4个,下面是该校今年的招生章程,感兴趣的来了解一下吧!

  枣庄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障学校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等部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枣庄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枣庄学院(学校代码:10904)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北安路1号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本科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九条 枣庄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我校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

  第十条 学校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接受举报和投诉。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 招生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招生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提档比例: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提档比例。

  第十四条 录取原则: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关文件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一)普通(普文、普理)类专业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进档考生按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据生源地规定的位次确定原则,择优录取。若生源地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文史类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理工类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成绩高者位次在前。

  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二)体育类专业

  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三)艺术类专业

  1.山东省内艺术类专业

  美术类、书法类、舞蹈类、音乐类等专业使用相对应的山东省艺术类专业...

2022年泰山学院招生章程

 

  泰山学院是位于山东省泰安市的一所省应用型公办全日制本科大学,现有3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0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开设了66个本科专业,专业涵盖9大学科门类,现各专业面向全国开始招生,感兴趣的来了解一下吧!

  泰山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我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省教育厅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泰山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泰山学院招生工作全面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察、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进行,学校纪委全程监督。接受广大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名称:泰山学院

  第五条 学校代码:10453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本科学校

  第八条 地址:校本部 山东省泰安市东岳大街525号

  南校区 泰安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凤天路789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分管校长和纪检监察部门、招生就业处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并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纪检监察部门派专人全程监督招生工作人员执行招生政策情况,接待来信来访,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第十条 招生就业处依据招生章程独立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 报考条件: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合格;符合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我校。

  第十二条 2022年我校在山东、天津、江苏、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新疆等27个省(市、自治区)招收本科生(各省、市、自治区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泰山学院2022年招生简章)。

  第十三条 招生计划:按照国家教育部核准的、由学校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招生计划和专业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四条 提档比例: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规定比例提档。

  第十五条 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六条 考生的录取资格及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各省(市、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条件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凡复查结果与录取条件及高考体检严重不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实行专业大类招生的专业,第一学年结束时...

2022年滨州学院招生章程

 

  滨州学院是山东省人民政府直属的公办全日制本科大学,坐落在兵圣孙子故里美丽富饶的黄河三角洲中心城市滨州市,学校今年开设了61个本科招生专业,现所有专业面向全国30个省市还是招生,感兴趣的快来了解一下吧!

  滨州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及各招生省份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滨州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滨州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滨州学院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第三条 滨州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要

  第四条 学校全称:滨州学院

  第五条 学校代码:10449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教育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院校

  第八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五路391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滨州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条 滨州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滨州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不委托任何个人和机构从事招生工作。

  第十一条 滨州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与录取

  第十二条 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核准的、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公布的分省分专业计划执行。招生计划通过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三条 提档比例:依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比例提档。

  第十四条 飞行技术专业按照原始分录取(不含任何政策性加分)。其他专业(专业类)我校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五条 专业录取原则:

  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艺体类专业成绩等为主要依据,择优录取。

  (一)普通(文理)类专业录取原则

  高考改革省份:录取原则根据生源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相关政策和要求执行。在上海等按照专业组进行投档的省(市)按“专业志愿清”的原则在同一专业组中安排专业。

  未高考改革省份: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对每一院校志愿进档考生,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文化投档成绩,首先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安排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若无法满足考生报考专业志愿,服从专业调剂者,参考文化总分、体检情况等,将其调剂到相应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则作退档处理。投档成绩相同时,若生源地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优先录取位次高者;若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文史类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

2022年德州学院招生章程

 

  德州学院是山东省政府直属的一所公办全日制综合性本科大学,学校坐落于中国太阳城山东省德州市,现有22个学院、3个研究院、22个省重点学科,开设了70个本科招生专业,该校现已面向全国各省市招生,感兴趣的来了解一下吧!

  德州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保障我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德州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三条 德州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德州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要

  第五条 学校全称:德州学院,学校代码:10448

  第六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德州市大学西路566号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工作的领导、指导和协调等工作。

  第十条 德州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和各省招生政策和规章,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等工作。

  第十一条 我校普通高考招生宣传、咨询、录取、信息公布等工作均由我校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或个人进行。对以德州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二条 学校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结果公布

  第十三条 我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招生计划及录取结果由各省招生主管部门通过官方网站等规定途径公布,同时我校将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考生也可致电我校招生办公室咨询。各专业招生计划在实际录取时经主管部门批准将根据报考等情况进行调整。我校将按高考信息中的通信地址向录取新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五章 录取原则和办法

  第十四条 报考条件: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体检合格、符合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我校。

  第十五条 录取原则: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关文件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择优录取。

  实施高考改革省(市)按照相关省(市)录取实施方案执行。

  其他省(市、自治区):按“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若无法满足考生报考专业志愿,服从专业调剂者,参考文化总分、相关科目成绩、体检情况,将其调剂到相应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提档比例: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或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比例提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