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南京大学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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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南京大学招生简章(保送生)

 

  南京大学2015年保送生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拓宽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渠道,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南京大学2015年继续面向全国招收保送生。具体办法如下:

  一、招生对象

  1.竞赛类:荣获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五大学科奥赛全国决赛一等奖并入选国家集训队,且取得保送资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2.外语类:素质全面、品学兼优、学业成绩名列前茅、热爱外语专业且具有保送资格的外国语学校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2015年1月4日至2015年1月7日12:00止。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并提供纸质报名材料。

  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登录“南京大学网上报名系统”(http://gotonju.nju.edu.cn/),根据要求完成网上报名。

  2.提交纸质报名材料。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无需封面,左侧装订。所需材料如下:

  (1)报名系统生成的报名表,作为材料装订首页(须由所在中学签字盖章);

  (2)个人陈述(根据考生个人特点撰写,不超过500字);

  (3)高中阶段每学期学习成绩及年级位次的汇总表(须为原始资料的复印件,中学教务部门签字盖章);

  (4)身份证复印件;

  (5)中学校长推荐信;

  (6)竞赛类保送生需提供具有保送资格的证书复印件。

  以上纸质报名材料必须于2015年1月7日(以邮戳为准),用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寄达南京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三、选拔办法

  南京大学组织专家组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于2015年1月8日18:00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公布初审结果。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需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标准:120元/人。

  通过初审的竞赛类保送生由南京大学保送生招生专家组面试选拔。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通过初审的外语类保送生需参加南京大学组织的选拔考试,考试科目为外语(分为笔试和面试)。考生需提前报到,领取准考证。

  报到地点:南京大学鼓楼校区南京市汉口路9号中山楼。

  报到时间:2015年1月10日14:00-17:00。

  考试地点:南京大学鼓楼校区。

  考试时间:2015年1月11日(详见准考证)。

  四、录取

  竞赛类保送生按考生竞赛学科专业或与学科相近专业录取。外语类保送生按考生所学语种录取到相应的专业。

  凡被录取的考生,需按要求在南京大学本科招生网、考生所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南京大学...

2014年南京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考研频道小编从官方网站转载《2014年南京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章程》一文,谢谢阅读!

南京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也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首批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之一。新形势下,南京大学以“办中国最好的本科教育”为目标,积极探索高素质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模式,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为了选拔录取符合南京大学人才培养要求的优秀考生,保证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南京大学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一、招生计划

南京大学根据办学设施和师资力量等实际办学情况,统筹考虑各省高中毕业生人数及各省考生占全国报名总量的比例、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来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本校来源计划编制原则和办法。

为培养各行各业的领军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结合我校“三三制”本科教学改革,南京大学继续实行按院系和按学科大类相结合的招生模式,2014年计划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生3350人,分省分专业(专业类)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布。

二、报考条件

凡取得高考报名资格,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学习成绩优良,身体健康的考生均可报考。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除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外,作如下补充:有口吃、步态异常、驼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者不宜就读我校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新生入校后需进行身体复检,结果异常者按南京大学有关规定执行。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录取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理工类、文史类和艺术类分类录取。

2.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根据各省(区、市)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或调档分数,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3.实行按志愿录取。调档分数线上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但其实际高考成绩应不低于已投档第一志愿考生的平均分。若生源仍不足,剩余计划调至生源充足的省份。专业(专业类)录取设定分数级差,级差分为2、1、1、0分(江苏省为1、1、1、0分)。

4.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加分条件的考生,按照加分后的成绩调档及参与专业排序;若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且最高加分不高于20分。

5.自主选拔录取对象、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按照南京大学承诺和相关规定录取。

6.除国防生外,各专业(专业类)的录取不规定男女生比例。建议非英语考生报考所学语种专业。

7.保送生、基础学科理科强化班、数学基地班、艺术类专业、国防生、定向生、第二学士学位生、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班、内地西藏班、华侨和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和南京大学有关招生办法执行。

8.对于江苏省考生还执行以下规定:

(1)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等级最低要求为A、A,必测科目等级及综合素质评价必须达到江苏省规定的填报本科院校志愿的要求;

(2)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安排专业,若考生两门选测科目等级均达到A+则加3分参与专业排序;

(3)自主选拔录取对象、艺术特长生等特殊类型考生两门选测科目等级最低要求为B、B;

(4)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类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

2008年南京大学普通本科生招生章程

 05月06日《2008年南京大学普通本科生招生章程》由出国留学网编辑转载,放心阅读,仅供参考!

为深入贯彻依法行政、依法治招的要求,规范高等学校招生行为,保证高等学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一、学校概况

南京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地处六朝古都——南京,是首批列入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之一。她历经百年,名师云集,英才辈出,以“诚朴雄伟、励学敦行”为校训,形成了独特的办学理念和“严谨、求实、勤奋、创新”的优良学风,是理想的治学园地。学校设三个校区:鼓楼、浦口、仙林。

二、招生计划

南京大学2008年计划招收普通本科学生3400人,实行按类招生与按专业招生相结合。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公布,考生也可登录南京大学本科招生网站(http://bkzs.nju.edu.cn)查询。

三、报考

凡取得报名资格,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学习成绩优良的考生均可报考。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除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外,作如下补充:对患有先天性心脏病房室间隔缺损、高血压病、严重心律失常者不予录取;有口吃、步态异常、驼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者不宜就读法学、新闻学和外语类专业。学生入校后需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异常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入学资格。

四、录取原则

按照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新生录取工作,并作如下规定:

1、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2、实行按志愿录取。若省(市、自治区)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一志愿不满,方接受二志愿及以后志愿的考生。专业之间按分数级差录取,级差分为5、3、2、0分(上海市考生录取专业的级差分为3、2、1、0分)。

3、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加分条件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成绩调档及参与专业的选择,但最大加分分值不得超过20分。经教育部备案的有关省(市、自治区)增加的政策性照顾项目及分值仅适用于本地区高等学校。

4、艺术、体育特长生经我校专业测试达到相应的要求,在国家及各省(市、自治区)规定的政策内按我校的承诺予以降分录取。

5、经我校考核...

2009年南京大学普通本科生招生章程

 05月06日讯,出国留学网(liuxue86.com)考研频道为您转载学校官方《2009年南京大学普通本科生招生章程》内容。

为深入贯彻依法行政、依法治招的要求,规范高等学校招生行为,保证高等学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南京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地处中国四大古都之一——南京,是首批列入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之一。她历经百年,蜚声中外,名师云集,英才辈出,以“诚朴雄伟、励学敦行”为校训,形成了独特的办学理念和“严谨、求实、勤奋、创新”的优良学风,是理想的治学园地。学校拥有鼓楼、仙林、浦口三个校区。2009级新生将全部进入仙林校区就读。

南京大学办学类型为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颁发南京大学普通本科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学校主页地址为www.nju.edu.cn。

二、招生计划

经教育部批准,南京大学2009年计划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3600人,实行按院(系)招生与按学科大类招生相结合。招生计划由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布,考生也可登录南京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

三、报考条件

凡取得报名资格,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学习成绩优良的考生均可报考。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除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之规定外,作如下补充:对患有先天性心脏病房室间隔缺损、高血压病、严重心律失常者不予录取;有口吃、步态异常、驼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者不宜就读外语类专业;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不宜就读口腔医学专业。新生入校后需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果异常者按我校有关规定执行。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

四、录取原则

按照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公平、公正实施新生录取工作,并作如下规定:

1、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2、实行按志愿录取。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一志愿不满,方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专业(专业类)之间按分数级差法录取,级差分为5、3、2、0分(江苏省、上海市考生级差分为3、2、1、0分)。

3、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加分条件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成绩调档及专业录取,但最高加分分值不得超过20分。经教育部备案的有关省(区、市)增加的政策性照顾项目及分值仅适用于该地区高等学校。

4、经我校专业测试达到相应要求的艺术、高水平运动员及体育特长生,在国家及各省(区、市)规定的政策内按我校的承诺与相关规定予以录取。

5、经我校考核被确定为“自主选拔录取”的考生须与我校签订协议。考生填报志愿时,除考分偏低不能达线者,第一志愿(A志愿)必须填报南京大学,方能按我校的承诺与相关规定予以录取。

6、除国防生外,各专业(专业类)的录取不规定男女生比例。建议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本人所学语种专业。

7、获得优秀学生推荐资格并填有推荐表的同学,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的投档线,则加分参与录取和选择专业,具体分值以推荐表中注明为准。

2011年南京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小编神速转载《2011年南京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章程》一文,供您考研择校参考!

    南京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也是国家“211工程”重点支持的大学和国家“985工程”首批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之一。为了选拔录取符合南京大学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要求的优秀本科新生,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南京大学办学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一、招生计划 
    南京大学根据本校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高中毕业生人数及各省考生占全国报名总量的比例、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来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本校来源计划编制原则和办法。为了培养各行各业的领军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结合我校“三三制”本科教学改革,南京大学继续实行按院系和按学科大类相结合的招生模式,2011年计划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生3600人,分省分专业(专业类)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布。 



二、报考条件
    凡取得高考报名资格,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学习成绩优良的考生均可报考。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除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外,作如下补充:有口吃、步态异常、驼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者不宜就读我校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新生入校后需进行身体复检,结果异常者按南京大学有关规定执行。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录取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理工类、文史类和艺术类分类录取。 
    2.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或调档分数,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3.实行按志愿录取。调档分数线上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但其实际高考成绩应不低于当地已投档第一志愿考生的平均分。若生源仍不足,剩余计划调至生源充足的省份。专业(专业类)录取设定分数级差,级差分为2、1、1、0分。 
    4.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加分条件的考生,按照加分后的成绩调档及参与专业排序;若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且最高加分不高于20分。取得南京大学加分承诺的考生,可与教育部规定的加分叠加。 
    5.自主选拔录取对象、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按照南京大学承诺和相关规定录取。 
    6.获得南京大学优秀学生推荐资格且高考第一志愿(平行志愿的第一个志愿)报考的考生,若高考成绩达到南京大学在当地的调档分数线,则加分参与专业排序,具体分值以推荐表中注明为准。 
    7.除国防生外,各专业(专业类)的录取不规定男女生比例。建议非英语考生报考所学语种专业。 
    8.保送生、应用文科强化班、基础学科理科强化班、数学基地班、艺术类专业、国防生、定向生、第二学士学位生、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班、内地西藏班、华侨和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和南京大学有关招生办法执行。 
    9.对于江苏省考生还应执行以下规定: 
        (1)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等级最低要求为A、A,必测科目等级及综合素质评价必须达到江苏省规定的填报本科院校志愿的...

2012年南京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05月06日讯,出国留学网(liuxue86.com)考研频道为您转载学校官方《2012年南京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内容。

    南京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也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首批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之一。当前,南京大学正以“办中国最好的本科教育”为突破口,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为了选拔录取符合南京大学人才培养要求的优秀本科新生,保证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南京大学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一、招生计划

    南京大学根据本校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高中毕业生人数及各省考生占全国报名总量的比例、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来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本校来源计划编制原则和办法。

    为培养各行各业的领军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结合我校“三三制”本科教学改革,南京大学继续实行按院系和按学科大类相结合的招生模式,2012年计划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生3400人,分省分专业(专业类)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布。

二、报考条件

    凡取得高考报名资格,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学习成绩优良的考生均可报考。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除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外,作如下补充:有口吃、步态异常、驼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者不宜就读我校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

    新生入校后需进行身体复检,结果异常者按南京大学有关规定执行。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录取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理工类、文史类和艺术类分类录取。

    2.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根据各省(区、市)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或调档分数,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3.实行按志愿录取。调档分数线上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但其实际高考成绩应不低于已投档第一志愿考生的平均分。若生源仍不足,剩余计划调至生源充足的省份。专业(专业类)录取设定分数级差,级差分为2、1、1、0分(江苏省为1、1、1、0分)。

    4.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加分条件的考生,按照加分后的成绩调档及参与专业排序;若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且最高加分不高于20分。

    5.自主选拔录取对象、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按照南京大学承诺和相关规定录取。

    6.获得南京大学优秀学生推荐报考资格且高考第一志愿(平行志愿的第一个志愿)报考的考生,若高考成绩达到南京大学在当地的调档分数线,则加分参与专业排序,具体分值以推荐表中注明为准。

    7.除国防生外,各专业(专业类)的录取不规定男女生比例。建议非英语考生报考所学语种专业。

    8.保送生、应用文科强化班、基础学科理科强化班、数学基地班、艺术类专业、国防生、定向生、第二学士学位生、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班、内地西藏班、华侨和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和南京大学有关招生办法执行。

    9.对于江苏省考生...

2013年南京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05月06日《2013年南京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由出国留学网编辑转载,放心阅读,仅供参考!

南京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也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首批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之一。新形势下,南京大学以“办中国最好的本科教育”为目标,积极探索高素质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模式,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为了选拔录取符合南京大学人才培养要求的优秀考生,保证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南京大学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一、招生计划

南京大学根据办学设施和师资力量等实际办学情况,统筹考虑各省高中毕业生人数及各省考生占全国报名总量的比例、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来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本校来源计划编制原则和办法。

为培养各行各业的领军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结合我校“三三制”本科教学改革,南京大学继续实行按院系和按学科大类相结合的招生模式,2013年计划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生3200人,分省分专业(专业类)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布。

二、报考条件

凡取得高考报名资格,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学习成绩优良,身体健康的考生均可报考。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除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外,作如下补充:有口吃、步态异常、驼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者不宜就读我校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新生入校后需进行身体复检,结果异常者按南京大学有关规定执行。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录取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理工类、文史类和艺术类分类录取。

2.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根据各省(区、市)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或调档分数,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3.实行按志愿录取。调档分数线上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但其实际高考成绩应不低于已投档第一志愿考生的平均分。若生源仍不足,剩余计划调至生源充足的省份。专业(专业类)录取设定分数级差,级差分为2、1、1、0分(江苏省为1、1、1、0分)。

4.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加分条件的考生,按照加分后的成绩调档及参与专业排序;若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且最高加分不高于20分。

5.自主选拔录取对象、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按照南京大学承诺和相关规定录取。

6.获得南京大学优秀学生推荐报考资格且高考第一志愿(平行志愿的第一个志愿)报考的考生,若高考成绩达到南京大学在当地的调档分数线,则加分参与专业排序,具体分值以推荐表中注明为准。

7.除国防生外,各专业(专业类)的录取不规定男女生比例。建议非英语考生报考所学语种专业。

8.保送生、基础学科理科强化班、数学基地班、艺术类专业、国防生、定向生、第二学士学位生、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班、内地西藏班、华侨和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和南京大学有关招生办法执行。

9.对于江苏省考生还执行以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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