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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合同案例分析

08-08

标签: 合同 合同范本

       合同是缔结诚信关系的一种有效方式,是维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伤害。因此,签合同不管在任何时候都不会过时。怎么样写一份合同,合同的规范问题,周全问题,自己的利益会不会受到损害都是公司要考虑的。写好合同事关重大,不能出任何差错。想要了解合同的规范问题等请上出国留学网(www.liuxue86.com/hetongfanben/)。

  当事人:

  上诉人(原审被告):福建省建筑材料工业供销公司。 住所地:福建省福州市杨桥东路5号。 法定代表人:黄依兴,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林更生,该公司职员。 委托代理人:陈伟,福建省建材工业总公司职员。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市鼓楼支行。 住所地:福建省福州市鼓屏路38号。 负责人:刘志杰,该行行长。 委托代理人:张绪光,中国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职员。 委托代理人:习晓兰,中国建设银行职员。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福建省农房公司。住所地:福 建省福州市三角井桥亭4号。 法定代表人:戴启武,该公司总经理。

关于合同的案例分析

08-05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依合同的具体含义不同而有所不同。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关系来说,合同的内容是指当事人享有的债权和承担的债务;合同作为一种法律文书来说,合同的内容是指据以确定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和责任的合同条款。下面是小编跟大家分享的有关合同的信息,仅供参考。更多相关合同合同签订的信息请关注www.liuxue86.com合同网

  (2003)江中法经初字第6号

  原告中国银行江门分行。住所地:江门市港口路22号。

  负责人刘劲,行长。

  诉讼代理人李伯豪、阮明辉,均是中国银行江门分行职员。

  被告江门市海棉制品厂。住所地:江门市外海镇石咀码头。

  法定代表人陈永亮,厂长。

  诉讼代理人方先波,广东东方大卫律师事务所律师。

合同案例分析

08-05

     不同种类的合同法的作用不一样,用人单位是通过劳动合同与工作人员确定关系,合同一旦生效对双方都有约束力,这样才能使双方的利益都有保障。所以一些重要的合同信息千万不要错过了。下面是小编跟大家分享的有关合同的信息,仅供参考。欢迎关注留学网更多相关信息。www.liuxue86.com/hetongfanben/

  案情简介:申请人李某,1996年5月到被申请人南京某证券公司从事驾驶工作,月薪2400元,双方签订了临时聘用协议,双方最后一期临时聘用协议期限自2007年5月至2008年5月31日止。2008年5月31日,双方合同期满后,公司要求李某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采用劳务派遣方式使用李某,李某不同意,于2008年6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要求裁决与被申请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被申请人支付2008年6月起至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止的双倍工资。

  仲裁委员会认为申请人已在被申请人处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申请人提出与被申请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求,被申请人应当与申请人签订无固定期的劳动合同,被申请人在合同期满后一个月内应与申请人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而未签订的,应自第二个月起支付申请人双倍工资。仲裁委员会于2008年8月作出裁决,裁决被申请人与申请人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08年7月起的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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