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专题频道合肥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栏目,提供与合肥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相关的所有资讯,希望我们所做的能让您感到满意!
07-14
出国留学网为大家提供“二级建造师增项证书怎么注册?”供广大考生参考,更多考试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二级建造师增项证书注册注意事项及流程如下:
注册周期:有效期为3年
组织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申请时间:增加专业考试合格后
增项注册条件:
注册建造师需要增加执业专业的,应当按照第七条的规定申请专业增项注册,并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
所需资料:
(一)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表;
(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四)逾期申请增项注册的,应但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注:以当地相关部门所需资料为准。
受理程序:
对申请初始注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并将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上报材料之日起,20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有关部门应当在受到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移送的申请材料之日起,10日内审核完毕,并将审核意见送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
受理单位:
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申请注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和审批,具体审批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对批准注册的,核发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统一样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并在核发证书后30日内送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法律责任:
违反《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未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担任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或者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的,其所签署的工程文件无效,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停止违法活动,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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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留学网二级建造师网为您整理“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增项注册管理规定”,关于二建增项注册条件你都清楚了吗?在哪里可以下载申请表格呢?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注册周期:有效期为3年
组织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申请时间:增加专业考试合格后
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表 下载 |
增项注册条件: 注册建造师需要增加执业专业的,应当按照第七条的规定申请专业增项注册,并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
所需资料: (一)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表;
(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四)逾期申请增项注册的,应但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注:以当地相关部门所需资料为准。
受理程序: 对申请初始注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并将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上报材料之日起,20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有关部门应当在受到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移送的申请材料之日起,10日内审核完毕,并将审核意见送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
受理单位: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申请注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和审批,具体审批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对批准注册的,核发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统一样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并在核发证书后30日内送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法律责任: 违反《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未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担任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或者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的,其所签署的工程文件无效,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停止违法活动,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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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第146批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证书可以领取了,想知道领取地点以及具体的增项注册人员名单吗?跟着出国留学网二级建造师频道来看一下吧,更多辽宁二级建造师相关信息与资讯请关注本频道。
辽宁二级建造师第146批增项注册证书领取通知
请以下人员携受理通知单及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大连市企业携带单位介绍信)前来领取。
姓名 | 单位名称 | 通知类别 |
---|---|---|
李文军 | 沈阳兴安市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增项注册 |
张颖 | 大连华凯道路工程有限公司 | 增项注册 |
马有为 | 大连峻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增项注册 |
穆银海 | 大连颐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增项注册 |
吕彦民 | 泰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增项注册 |
孙明路 | 清原满族自治县四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增项注册 |
曹飞 | 阜新鹏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增项注册 |
赵越 | 盘锦佰晟实业有限公司 | 增项注册 |
赵明辉 |
03-07
拿到安徽合肥二级建造师合格证书的朋友们想知道合肥二级建造师注册办理流程有哪些吗?跟着出国留学网二级建造师频道一起来看一下吧,更多合肥二级建造师相关信息与资讯请关注本频道。
安徽合肥二级建造师注册办理流程
一、项目名称:
二级建造师
二、实施主体:
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三、受理对象:
注册地在合肥市的建筑业企业的二级建造师注册
四、办理依据:
1.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安徽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便函[2013]145号自2013年12月16日起,启用安徽省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
2、自新系统启用之日起,委托各市、省直管县负责二级建造师注册的具体审查工作。各市、省直管县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申报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和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等相关证件原件进行审核,确认后通过系统上传,不再报送纸质材料。
3、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通过系统只进行形式审核,审核合格后予以公示、公告并办理相关手续。
4、延续注册尚未开展,具体办法等延续工作开展后根据具体情况制定。
5、二级临时建造师与二级注册建造师适用于同一审批程序。
6、一级注册建造师及一级临时建造师相关注册工作办理流程不变,继续使用原系统办理。
五、申报材料(各县,巢湖市由主管部门统一上报)
(一)、初始注册
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需携带:初始注册申请表(一份)、申请人身份证、职业资格证、毕业证书、劳动合同。(网上需上传相关扫描件并提交审核。)
(二)、变更注册
1、本市聘用企业变更
调出企业应先操作并办理完成相应建造师调出程序。调入企业完成相关调入程序打印申请表。
办理本市聘用企业变更应携带: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一份)、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执业印章、原单位的不影响资质证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文件、新单位劳动合同。(网上需上传相关扫描件并提交审核。)
2、本市二级建造师调往外市变更(调出)
二级建造师调出申请表2份、解聘证明、不影响资质证明。(网上需上传相关扫描件并提交审核。)
3、外市二级建造师调往本市变更(调入)
二级建造师调入申请表2份、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执业印章、新单位劳动合同。(网上需上传相关扫描件并提交审核。)
4、二级建造师姓名变更
二级建造师姓名变更申请表1份、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执业印章、身份证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相关证明。(网上需上传相关扫描件并提交审核。)
5、二级建造师企业名称变更
二级建造师企业名称变更申请表1份、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执业印章、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变更函复印件。(网上需上传相关扫描件并提交审核。)
(三)、增项注册
...
湖北宜昌二级建造师增项考试报名需要注意些什么呢?跟着出国留学网二级建造师频道一起来看一下吧。
二级建造师增项考试报名有关通知
参加2016年二级建造师增项考试的考生,须持二级建造师全科合格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才能增项。
还未办理2015年二级建造师合格证书的考生,请抓紧时间到宜昌市人事考试院办理相关手续(详情见宜昌人事考试网考务消息《关于办理201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通知》),以免错过2016年二级建造师增项报名。
宜昌市人事考试院
2015年12月8日
关于办理201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宜昌报名点报名的考生:
2015年度二级建造师合格证书于2015年11月16—20日集中办理。请考试合格人员携带以下资料到市人事考试院办理。逾期未办理的请于每周四下午提交资料。增项专业合格证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一、需提交的资料:
1、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或成绩单(湖北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 );
2、考生本人具备报名资格的学历证书原件;
3、准考证同底照片两寸1张(注: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正楷书写考生姓名)。
友情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12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九条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依照本规定第七条处理。对其中涉及职业准入资格的人员,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根据以上要求,宜昌市人事考试院将对合格考生的考试资格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的,颁发执业资格证书,复审不合格的,成绩作废,证书收回。
二、办证时间安排:
2015年11月16—20日集中办理(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三、办证地址:
宜昌人社服务大楼339室 (宜昌市环城北路40号 市内乘2路、6路到人社服务大楼下车即到)。
宜昌市人事考试院
2015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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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2016年第2批二级建造师初始、增项、重新注册人员名单已经公告了,想知道具体的初始、增项、重新注册人员名单吗?跟着出国留学网二级建造师频道看一下吧,更多山西二级建造师相关信息与资讯请关注本频道。
山西2016年第2批二级建造师初始、增项、重新注册公告
晋建许公告字[2016]4号
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关于开展二级建造师注册工作的通知》(晋建审字〔2007〕473号)和《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二级建造师注册审查工作的通知》(晋建办综函〔2015〕719号)的规定,根据有关初审部门上报的审查结果,经审核,吕岩等55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尹帆等16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条件,郭波等6人符合重新注册条件。我厅决定准予吕岩等77人注册。
特此公告。
附件: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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