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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经济师2020工商管理考试知识点:企业的基本构成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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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级经济师2020工商管理考试知识点:企业的基本构成要素

  (一)企业要素的概念

  企业要素是指一切直接或间接地为企业经济活动所需要并能构成生产经营资源的,具有一定开发性、利用性、选择性的天然或人造资源。

  (二)企业要素的构成

  1.企业系统流程

  包括:产品流程、价值流程、人事流程和信息流程4个部分。

  2.企业构成要素

  构成企业的要素是一个由各种资源所构成的“集合”。

  (1)人力:生产力的推动者、社会财富的创造者。

  (2)物力:企业活动的物资设备、企业发展的物质基础。

  (3)财力:企业资产的货币表现。

  (4)信息:企业经营管理的耳目,生存之本,发展之源。

  (5)技术:人类积累并体现出来的经验、技巧。

  (6)知识:人们实践中获得的知识和经验的总和。

  (7)时间:物质存在的形式,物质运动变化的持续性、顺序性的表现。

  (8)空间:物质存在的形式,物质存在的广延性、伸张性的表现。

  (9)市场:实现价值的场所,获取资源的媒介。

  (10)客户:产品或服务的接受者,商品或利润的提供者。

  (11)环境:对人或事物生存发展的影响因素。

  (12)管理并约束人或事物的要素及质量与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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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经济师2020经济基础知识点:货币制度的构成要素与类型

 

  考试快要来了,小伙伴们赶快抓紧时间进行备考复习吧,下面由出国留学网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初级经济师2020经济基础知识点:货币制度的构成要素与类型”,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更多的考试资讯!

  初级经济师2020经济基础知识点:货币制度的构成要素与类型

  (一)货币制度的概念

  掌握货币制度的概念:货币制度是指一个国家(地区)以法律形式确定的货币流通结构和组织形式。

  了解货币制度的形成:货币制度最早是伴随着国家统一铸造货币开始的。

  (二)货币制度的构成要素

  掌握货币制度的构成要素:货币材料,货币名称、货币单位和价格标准,本位币、辅币及其偿付能力,发行保证制度。

  1.货币材料

  规定货币材料是货币制度最基本的内容。

  2.货币名称、货币单位和价格标准。

  在金属货币流通制度下,价格标准就是铸造单位货币的法定含金量。在当代纸币本位制下,货币不再规定含金量,货币单位与其价格标准逐渐融合为一体。

  3.本位币、辅币及其偿付能力

  (1)本位币:又称主币,是一个国家的基本通货和法定的计价结算货币。在金属货币流通条件下,铸币是足值货币,货币制度一般都规定本位币可以自由铸造和融化。在当代纸币流通条件下,纸币是由国家垄断发行、强制流通的价值符号,除中央银行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自行印制、变造和故意损毁货币。无论是金属本位币还是纸币本位币,都具有“无限法偿”的规定。

  (2)辅币:本位币以下的小额货币,主要供小额零星交易和找零之用。在金属货币流通条件下,辅币以贱金属铸造,为不足值货币,有限法偿。在纸币本位制下,辅币就是本位币单位以下的小额零星货币。

  4.发行保证制度(发行准备制度)

  指通过银行发行的纸质货币作为价值符号依靠什么来保证其币值稳定的制度。

  在当代纸币本位制下,大多数国家不再规定发行保证制度。少数国家(地区)由于特殊背景和历史原因,用外汇作为货币发行的保证。

  (三)货币制度的演变

  货币制度的类型一般根据币材来划分。世界各国先后采用过以下几种货币制度:银本位制、金银复本位制、金本位制和不兑现的纸币本位制。

  1.银本位制(熟悉)

  银本位制以白银为本位货币材料,有银两本位和银币本位之分。

  银本位制产生于封建社会末期。最大缺点:白银价值偏低。

  2.金银复本位制(熟悉)

  金银复本位制是以黄金和白银同时作为本位币材料。在这种货币制度下,金币和银币同时作为本位币,都可以自由铸造,相互之间可以自由兑换,具有同等法偿能力。金银复本位制分为平行本位制和双本位制。

  (1)平行本位制——存在着双重价格

  金币和银币各按其所含金银重量的市场比价进行流通,国家不规定两者之间的...

2020二级建造师建筑实务知识点:工程造价按费用构成要素划分

 

  为了做好备考复习,下面由出国留学网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2020二级建造师建筑实务知识点:工程造价按费用构成要素划分”,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更多的考试资讯!

  2020二级建造师建筑实务知识点:工程造价按费用构成要素划分

  建筑安装工程费按照费用构成要素划分:

  由人工费、材料(包含工程设备,下同)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组成。其中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包含在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中。

  规费:是指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由省级政府和省级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或计取的费用。内容包括:社会保险费(含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程排污费。其他应列而未列入的规费,按实际发生计取。

  【注意教材规定与实际执行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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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司法考试《国际法》考点整理:国家的构成要素与类型

 

  2018年司法考试即将开始,小编在这里为考生们整理了2018年司法考试《国际法》考点整理,希望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消息,请关注出国留学网的及时更新哦。

  2018年司法考试《国际法》考点整理:国家的构成要素与类型

  (一)国家的要素

  在国际法中,国家的构成必须具备四个要素:

  1.定居的居民。定居的居民是构成国家的基本条件。只有存在居民才能构成社会进而形成国家,而不论居民的数量成分。

  2.确定的领土。领土是形成国家的物质基础,是国家行使主权的空间。构成国家必须有确实的领土,不论领土的大小及边界是否完全划定。

  3.政府。即代表国家进行对内统治和对外交往的机构,不论其名称、组成和形式。

  4.主权。即对内的最高权和对外的独立权。主权作为国家固有的根本属性,是国家区别于其他实体的根本标志。

  (二)现代国家的主要类型

  国际法上,现代国家类型主要划分为以下两类:

  1.单一国。单一国是由若干行政区域组成的统一的主权国家。它拥有单一的宪法,其人民拥有单一的国籍。单一国由其中央政府行使最高的立法、司法和行政权力,统一处理国家的内外事务。各个行政区域都作为国家的地方单位接受中央政府的领导。单一国是一个国际法主体,由中央政府代表国家参与国际关系,各地方区域都没有国际法主体地位。

  中国是单一制国家。根据中国宪法和相关法律,中国的对内对外权力由中央政府统一行使。在此原则下,地方行政单位可以依法享有不同的自治权,包括不同程度地处理某些特定的对外事务的权力。特别地,中国的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依法享有某些对外交往的职权,但是它们本身都不是国际法的主体。另外,台湾作为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其本身也不具有国际法主体地位。

  2.复合国。复合国是两个或两个以上成员组成的国家或国家联合体,目前有联邦和邦联两种形式。

  联邦国家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成员单位根据联邦宪法组成的国家,是复合国中最主要、最典型的形式。联邦国家有统一的联邦宪法,并设立联邦立法、司法和行政机构。联邦政府与各组成成员之间的职权范围由宪法划定。联邦国家的对外权力主要由联邦政府行使。联邦国家的人民拥有统一的联邦国籍。联邦国家本身是国际法主体,其各成员单位没有国际法的主体地位。

  邦联是两个或两个以上主权国家由于特殊的目的根据条约组成的国家联合体。邦联一般设立一个机构,负责协调各国之间在某一事项上的立场。邦联本身没有统一的立法、行政、司法机关,其人民也没有统一的国籍。邦联的各成员是独立的主权国家,分别是国际法的主体,而邦联本身不是国际法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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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司法考试《经济法》复习资料:税法的构成要素

 

  2017年司法考试已经结束,出国留学网为考生们整理了2018年司法考试《经济法》复习资料,希望能帮到大家,想了解更多资讯,请及时关注小编的更新哦。

  2018年司法考试《经济法》复习资料:税法的构成要素

  税法的构成要素

  税法的构成要素是指构成税法所必需的基本要件,主要包括税法主体、征税对象、税基、税目、税率、税收减免、纳税地点、纳税时间和税法责任等。

  税法主体是指在税法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主要包括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征税主体包括国家和征税机关,纳税主体包括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是税法规定的享有税收权利、负有纳税义务的自然人和法人。征税对象是税法规定的征税客体,一般包括商品、所得、财产等。税基,又称为计税依据,是税法规定的计算应纳税额的依据。税目是税法规定的征税的具体品目,是对征税对象的分类和细化。

  税率是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的比率。包括定额税率、比例税率和累进税率三种基本形式。税基乘以税率就是应纳税额。税收减免是税法规定的对特定主体或客体予以减税或免税的特别优惠措施。其中,减税是对应纳税额少征一部分税款,免税是对应纳税额的全部免除。

  纳税地点是税法规定的纳税人缴纳税款的地点。纳税时间是税法规定的纳税人缴纳税款的期限和日期。税法责任是税收法律关系主体因违反税收法律规范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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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注会《税法》考点:税法构成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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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注会《税法》考点:税法构成要素

  【考情分析】重要考点

  税法的构成要素一般包括总则、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减税免税、罚则、附则等项目。

  重点有:

  一、纳税人

  1.含义:是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2.范围: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

  纳税人与负税人、扣缴义务人关系:

  二、征税对象:即纳税客体

  1.含义:指税法规定对什么征税,是征纳税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客体或标的物。

  2.重要作用:是区别一种税与另一种税的重要标志。是税法最基本的要素,体现着征税的最基本界限,决定着某一种税的基本征税范围,同时,征税对象也决定了各个不同税种的名称。

  3.与课税对象相关的两个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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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额=税基*税率}

  三、税率

  税率是对征税对象的征收比例或征收额度。税率是计算税额的尺度,也是衡量税负轻重与否的重要标志。{税率=税额/征税对象}

  我国现行的税率主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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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示】有的税采用两种税率形式

  四、纳税期限:关于税款缴纳时间方面的限定。{税法规定的缴纳时限不包括“申报期限”}

  相关的三个概念: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指应税行为发生的时间。

  (2)纳税期限:每隔固定时间汇总一次纳税义务税额的时间。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3)缴库期限:税法规定的纳税期限界满之时,纳税人将应纳税款缴入国库的期限。

  纳税期限:(3个)

  例如:销售货物(增值税)

  2016.3.12 开具发票 价款100万 税款 17万{3月份的税,要在4...

2017年高级经济师考试知识点:金融市场的构成要素

 

  考友们都准备好经济师考试了吗?本文“2017年高级经济师考试知识点:金融市场的构成要素”,跟着出国留学网来了解一下吧。要相信只要自己有足够的实力,无论考什么都不会害怕!

  2017年高级经济师考试知识点:金融市场的构成要素

  金融市场的构成要素

  包括金融市场主体、客体、中介和金融市场价格

  (1)金融市场主体——参与者

  从资金角度看:资金的供给者和资金的需求者。从主体性质分:家庭、企业、政府、金融机构、中央银行及监管机构。

  (2)金融市场的客体——金融工具。是金融市场上的交易对象或交易标的物。

  (3)金融市场中介:金融市场中介指在金融市场上充当交易媒介,从事交易或促使交易完成的组织、机构或个人。金融市场中介的作用:促进资金融通、降低交易成本、维持市场运行等。

  (4)金融市场价格

  通常表现为金融工具的价格。有效的金融市场中,金融工具的价格能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其代表资产的价值。

  金融市场构成要素中金融市场主体与客体是金融市场形成的基础。金融中介与金融市场价格是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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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注册会计师《税法》高频考点:税法构成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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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构成要素

  【考情分析】重要考点

  税法的构成要素一般包括总则、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减税免税、罚则、附则等项目。

  重点有:

  一、纳税人

  1.含义:是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2.范围: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

  纳税人与负税人、扣缴义务人关系:

  二、征税对象:即纳税客体

  1.含义:指税法规定对什么征税,是征纳税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客体或标的物。

  2.重要作用:是区别一种税与另一种税的重要标志。是税法最基本的要素,体现着征税的最基本界限,决定着某一种税的基本征税范围,同时,征税对象也决定了各个不同税种的名称。【2016考点】

  3.与课税对象相关的两个概念:

概念

含义

与课税对象关系

作用或形式

税目

对征税对象分类规定的具体的征税项目,反映具体的征税范围。 {注意,税目是征税对象的具体化,不是征税对象本身}

对课税对象的界定

①明确具体的征税范围,凡列入税目的即为应税项目,未列入税目的,则不属于应税项目;
②贯彻国家税收调节政策需要

税基(计税依据){计算税额的基数}

是据以计算征税对象应纳税款的直接数量依据,解决对征税对象课税的计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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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级社会工作者考点:社会工作的构成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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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工作的构成要素

  本考点分别在2008、2010、2012年及2014年考题的单项及多项选择题中出现.主要考查考生对社会工作服务过程的理解及社工与服务对象之间的关系。

  1.对社会工作过程的基本理解

  (1)社会工作的基本过程模式

  社会工作是社会工作者与服务对象的互动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双方互为行动主体和客体。

  社会工作作为一个过程是有丰富内涵的。首先,社会工作不是通过一次服务就可以解决问题的,它是一个渐进的、不断促使服务对象改变、逐渐达到目标的过程。其次,社会工作者的服务过程是双方互动的过程。

  (2)社会工作是协同达到目标的过程

  上图表明.社会工作是社会工作者与服务对象的持续互动过程.是社会工作者帮助、协助和协同服务对象改变的过程,也是社会工作者动员和连接各种资源对服务对象的支持过程,还是社会工作者帮助服务对象调适其与生存环境关系的过程。

  社会工作过程就是充满动态的、双方和多方合作去达到目标的过程。

  2.社会工作的基本要素

  (1)服务对象

  社会工作中的服务对象也称受助者(或称案主),它指的是在社会工作过程中需要帮助的一方,是在正常的社会生活中遇到困难需要帮助从而解脱困难的个人或群体。

  (2)社会工作者

  在助人活动中,社会工作者是提供服务的一方。他在助人价值观指导下去设计和实施助人活动,并积极吸引服务对象主动参与这一行动过程,双方相互配合与协调,从而达到助人目的。

  根据我国社会工作的具体情况并借鉴国际经验,我们可以作出如下初步界定:社会工作者是遵循社会工作的价值准则,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从事社会服务职业的人员。他们是有一定专业知识并从事社会福利服务的人员。这些人员主要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线的社会工作者和社会工作行政人员。前者实施专业社会服务.后者则主要对这些专业服务进行设计、统筹、指导和支持。

  (3)价值观

  社会工作价值观是社会工作者所持有的评判助人活动的一套观念.包括社会工作者对助人活动的看法、对服务对象的看法以及对自己的看法等。社会工作价值观的核心是利他主义,即社会工作者以帮助他人、服务于他人为自己行动的目标。这是社会工作区别于其他活动的基本特征之一。

  (4)助人活动

  助人活动(或称服务)是社会工作者根据服务对象的需要,依据社会工作价值观和现实条件向服务对象提供帮助或服务的行动.也是社会工作者与服务对象互动及合作的过程。所谓助人活动实际上是双方围绕解决困难和问题而展开的持续互动。助人活动联结了社会工作者提供服务与服务对象接受服务,包含了双方在这种持续的互动中所持有的价值观、理念、感情甚至个人的行为特点。

  (5)专业方法

  在社会工作中,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社区工作是三种重要方法,它们分别被用来处理个人(家庭)的、有共同需求的小群体的和社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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