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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改革

 

  考友们,准备好考试了吗?出国留学网为您整理了“深化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改革”希望给您带来帮助,祝考试顺利!更多相关资讯请关注本网站的更新!

  深化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改革

  “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维护投资者以及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的重大制度安排,建立符合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监管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国政协委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张连起表示。

  他认为,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引入《合伙企业法》、设置特殊普通合伙的目的,是为了推进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强化有过错注册会计师的责任,降低无过错的其他合伙人的责任,避免无过错的合伙人因过错合伙人的过错遭受连带损失。

  “‘谁有错,处罚谁’,除非有充分证据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平台存在系统风险,否则不应漠视特殊普通合伙制的法律实质对会计师事务所平台随意实施行政处罚。”张连起说,但当前监管的现实是,一旦执行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接受行政罚次数触发相关规定,均“一刀切”对其暂停执行证券业务,以致会计师事务所未来三年在其他领域的招投标也将造成连带影响。

  “这种具有‘连坐’意味的行政处罚方式是与特殊普通合伙精神不相符的。”张连起表示。

  对此,他建议:第一,适应新时代监管要求,提高监管效能,修订涉及“两年两单”的行政处罚制度。财政部、证监会于2012年1月印发《关于调整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审批条件的通知》(财会[2012]2号)中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在两年内在执业活动中受到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不得承接证券业务,并应当自出现该情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交会计师事务所整改计划表。该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自出现上述情形之日起两个月内进行整改,并自整改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报送整改情况说明。这一处罚标准被业内称为“两年两单”。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角度考虑,行政监管要提高监管效能,重塑有利于注册会计师行业做强做大的监管环境。在会计师事务所规模化和行政处罚常态化的情况下,改革“两年两单”的僵化做法。

  第二,贯彻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总要求,营造有利于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的监管环境,避免出现多头监管、选择性监管以及监管标准畸轻畸重问题。中国证监会将行政处罚权下放至各省市证监局后,由于各地证监局对政策的理解把握、检查的标准、处罚的尺度等存在差异,导致各地证监局存在处罚尺度不一、“以处罚为导向”等问题。可考虑收回行政处罚权,或者对各地证监局出具的处罚文件做出最终核定。

  第三,改革完善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审计业务管理制度,加强政策协同。切实解决对执行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多头检查、选择性监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过大等问题。探索建立联合监管机制,形成资格管理和业务监督、行政监管与自律管理相互配合、各有分工、运行高效的监管机制,持续推进资本市场与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双健康发展。

  第四,对执行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为主,慎用暂停证券业务的行政处罚。在现有“三个监管”的基础上,进一步体现精准监管、有效监管、科学监管的监管意涵。要严格会计师事务所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要件,除非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存在系统性风险,否则,不应“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第五,对于购买注册会计师专业服务的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集团、国有事业单位或类似机构,在实施招投标程序...

2017年注册会计师行业收入将近900亿元

 

  要参加2018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同学们,出国留学网为大家提供“2017年注册会计师行业收入将近900亿元”供广大考生参考,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7年注册会计师行业收入将近900亿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全国共有执业注册会计师108109人,合伙人(股东)32895人,会计师事务所7524家(不含分所),其中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3522家,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4002家,全行业2017年度业务收入预计将在2016年度接近800亿元大关的基础上,顺利向900亿元大关迈进。

  “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在其国际网络的支持和协助下,按期完成本土化转制过渡期内的各项目标任务,具备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的合伙人比例从2012年转制之初的62%增加到2017年底的80%。

  总体而言,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总体规模、结构布局和执业质量进一步优化,国际影响力持续增强,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中的基础性服务支撑作用不断强化;注册会计师行业已经成为社会监督体系的重要制度安排、现代高端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不可或缺的中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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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行业新添2家“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

 

  “注册会计行业新添2家“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一文由出国留学网注册会计师考试栏目整理,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欢迎广大考生前来阅读!

  2017年5月4日,共青团中央集中对2016年度全国优秀团员、团干部和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进行了表彰。其中,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银川分所团支部、广东省恒生会计( 税务) 师事务所团支部被共青团中央授予2016年度 “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银川分所团支部和广东省恒生会计( 税务) 师事务所团支部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团组织坚持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其团员队伍也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是全行业事务所团组织中的优秀代表。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团委表示,希望受到表彰的事务所团组织能够珍惜荣誉,在今后工作中继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也希望行业广大事务所团组织以先进为楷模,带领行业青年奋发向上、再创佳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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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行业信息化方向领军人才选拔工作通知

 

  本文“注册会计师行业信息化方向领军人才选拔工作通知”,跟着出国留学网注册会计师考试频道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帮到您!

  会协〔2017〕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贯彻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落实《注册会计师行业信息化建设规划(2016-2020年)》关于“加强信息化人才,特别是信息化领军人才培养”的总体要求,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将开展“2017年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注册会计师类(信息化方向)”的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目标

  适应信息化发展新形势,围绕行业和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信息化建设任务,培养事务所信息化建设的“操盘手”、行业信息化建设的“智囊团”和“宣传员”。

  二、选拔对象及人数

  本次选拔对象为“在事务所分管信息化工作的管理合伙人,或相当职责和相当级别的合伙人”。选拔人数50名左右。

  本次选拔范围包括中注协发布的《2016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百家信息》所列事务所(含分所),以及省级注协综合排名前10家事务所(不含2016年度综合评价前100家事务所及其分所),其中2016年综合评价前20家事务所每家可推荐不超过2人,其余符合条件的事务所每家可推荐不超过1人。

  《2016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百家信息》链接地址:

  http://www.cicpa.org.cn/news/201701/t20170112_49462.html。

  三、选拔条件

  (一)对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当前我国信息化建设的重大成果和进展有较深入的了解;

  (二)对行业信息化发展现状与前景、信息化建设对行业的重要意义有较深入的认识;

  (三)在事务所分管信息化工作的管理合伙人,或相当职责和相当级别的合伙人;

  (四)具有事务所内部信息化建设,或为客户提供信息化服务的实操经验;

  (五)职业诚信道德记录良好,最近3年未受过行业惩戒、行政处罚;

  具有信息化专业背景,或具备较高英文能力者优先录取。

  四、申报材料

  (一)个人简历。包括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信息化领域工作经验与特长、主要客户及服务项目、发表文章及著作、主要社会任职及活动、参与行业专业活动情况、参加工作后的获奖情况等。

  (二)信息化相关文章。为命题文章,字数不限,题目为“你所信息化建设的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进一步推动你所信息化建设的目标设定、路径设计和机制安排”。要求:文章中不能出现所在事务所名称、客户涉密信息和作者本人信息。标题宋体、三号、加黑、居中;副标题宋体、四号、不加黑(如有);正文为仿宋、四号、不加黑;段首空二格,行间距为28磅;文章层次按照一、(一)1.的层次进行(如有)。

  (三)事务所推荐信。包括但不限于宏观视野与战略思维,职业道德、职业价值观与职业态度,职业经验,团队领导与协调能力,社会责任意识等方面阐述推荐理由。

  以上内容请在网上填报“2017年注册会计师行业领军(后备)人...

2017注册会计师行业信息化方向领军人才选拔工作

 

  注册会计师考试你准备好没有?看看下文是否对你有所帮助。下文“2017注册会计师行业信息化方向领军人才选拔工作”由出国留学网注册会计师考试网整理而出,希望能帮到你!

  5月9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发布《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注册会计师类(信息化方向)”选拔工作的通知》,启动2017年行业领军人才选拔工作,选拔培养方向为信息化。

  信息化已提升为国家战略,成为贯穿我国现代化进程始终,增强发展新动力的重要引擎。注册会计师行业迫切需要提升自身信息化建设水平,促进提升服务国家建设的能力。2016年底,中注协印发的《注册会计师行业信息化建设规划(2016-2020年)》提出,“要加快人才培养,提高信息技术知识在资格前教育、行业继续教育、领军人才培养中的比重,重视培养和引进具有财务审计、信息系统审计、大数据分析等技能的复合型人才,满足信息化环境下对新型人才的需求”。为深入贯彻《信息化规划》,营造行业重视信息化发展的良好氛围,激发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推动信息化建设的热情,提升行业信息化人才的综合素质,中注协将2017年行业领军人才选拔培养方向定为信息化。

  本次选拔培养目标是,适应信息化发展新形势,围绕行业和事务所信息化建设任务,培养事务所信息化建设的“操盘手”、行业信息化建设的“智囊团”、信息技术知识的“宣传员”。

  本次选拔方式采取“初选+结构化面试”两个阶段的选拔方式。面试将于6月24日举行,首期集中培训将于7月31日至8月18日举行。

  2005年以来,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注册会计师类已累计选拔13批次391人。“十二五”期间,在原有的行业领军后备人才和主任会计师方向外,配合国家金融业发展和企业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确立了金融审计和管理会计咨询两个方向,一批行业优秀人才通过行业领军人才培养项目脱颖而出,在个人成长、服务客户、反哺行业、回馈社会等方面均取得了显著成绩,这些领军人才为带动我国会计人才整体素质的提升,促进行业发展,服务经济社会进步发挥了显著作用。

  通知链接:http://www.cicpa.org.cn/news/201705/t20170510_498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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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几点建议

 

  出国留学网注册会计师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有关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几点建议”,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一、努力改善注册会计师的职业环境

  (一)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目前审计报告整体质量不高,根本原因在于国有企业“所有者缺位”和“内部人控制”的现象尚未得到根本改观。建议进一步完善《公司法》等有关法律制度,以强化公司治理结构,改变审计委托关系错位的现象,从而为市场中介服务产业的发展提供良好政策环境。

  (二)实施集团诉讼制度,加大对公司管理曾会计造假的打击力度。

  在我国当前的公司治理结构下,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却发出资人的自发监督,这是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存在的先天不足。在这种情况下,出具审计报告往往是一种政策需要,监督审计报告的真实性缺乏内在动机。为此,要极大对审计业务的事实委托人――公司管理基层的管制力度。建议参照国际经验,在国内建立集团诉讼制度,如公司管理层进行虚假报告并造成股东的重大损失,那么股东酒可以采取集团诉讼的形式控告管理者,并要求其赔偿损失。在我国,虽然《民事诉讼法》规定了与集团诉讼性质想死的团体诉讼,但在司法时间中,我国并没有真正实施团体诉讼。例如,股东对“亿安科技”和“银广厦”提起的集团诉讼均被法院以“法律不适用”的理由驳回。

  二、完善注册会计师执业制度

  建议从法律、行政、自律组织等层面,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重塑注册会计师管理制度。

  (一)法律制度

  1、抓紧做好《注册会计师法》的修订工作。

  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情况表明。1993年颁布的《注册会计师法》已不能适应当前形式发展的需要,建议从强化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强化注册会计师的利益保障机制、处理好对客户保密与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关系等角度。抓紧做好修订工作。如可以通过建立变更注册会计师备案制度、合同保护制度、会计信息责任制度等,来保护国家、注册会计师和客户的合法利益。同时,要删改已经过时的条文,使之符合加入WTO后的形式需要。

  2、做好《注册会计师法》与其他法律法规的衔接工作。

  目前,我国的《注册会计师法》与《民法》、《刑法》、《公司法》、《合同法》等重要的法制制度仍然存在一些矛盾之处,建议抓紧研究逐步进行完善。如:《公司法》中应增加合伙制企业的有关法律规定;《注册会计师法》对经营范围、执业责任等的法律解释,应与工商行政管理有关法规保持一致。对于注册会计师行业存在的与民法,刑法以及诉讼法、合同法等法律相抵触的规定也应抓紧进行修改。

  (二)行政管理制度

  目前的注册会计师协会作为行业自律组织,是具有“准政府”特点的行业管理机构,它与政府其他职能部门(如财政、税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一起,负责着对注册会计师的管理工作。但这一制度是在1993年形成的,目前。应根据加入WTO后的实际,对这一行业的管理机制进行相应调整。

  1、明确政府和协会的职能分工。

  如在执业质量监督上,根据我国的实际,政府与注册会计师协会应作如下的职能分工:一是政府作为注会最大的客户,要给注会一个充分尊重、平等的工作环境,以保证注会能提供良好的服务;二是从更好发挥执业报告作用的角度,设计执业基本要求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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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注册会计师行业年收入有望突破700亿元大关

 

  出国留学网注册会计师考试频道为您整理“2017注册会计师行业年收入有望突破700亿元大关”,欢迎阅读!

  2017注册会计师行业年收入有望突破700亿元大关

  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记者曾金华报道:财政部1月10日发布消息显示,2016年度注册会计师行业业务收入预计将在“十二五”期末突破600亿元大关的基础上,突破700亿元大关。

  据统计,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全国共有执业注册会计师105218人,合伙人(股东)32515人,会计师事务所7408家(不含分所),其中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3383家,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4025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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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期间注册会计师行业工作回顾:行业做强做大

 

  出国留学网注册会计师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十二五期间注册会计师行业工作回顾:行业做强做大”,希望对考生能有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十二五期间注册会计师行业工作回顾:行业做强做大

  十二五”期间,注册会计师行业紧紧围绕国家建设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要求,实施发展战略体系不松劲,继续把做强做大作为行业发展战略的总目标来定位,把做强做大战略作为行业发展战略体系的总战略来实施,充分发挥会计师事务所和广大注册会计师的主体精神,政策明晰,措施落实,专业服务品种和专业服务能力明显提升,专业服务的覆盖面持续扩大,会计师事务所治理机制和风险控制能力逐步增强,行业业务收入持续增长,成长了一批执业质量好、服务能力精、社会信誉好的会计师事务所。

  一、政策明确,引领做强做大的方向

  在2004年11月召开的中注协“四代会”上,财政部领导向注册会计师行业提出了实施做强做大战略的任务。2009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若干意见》(国办发56号),其中提出,加快形成大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协调发展的合理布局,尽快形成10家左右具有核心竞争力、能够跨国经营并提供综合服务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200家左右能够为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及上市公司提供高质量服务、管理规范的中型会计师事务所。2010年底召开的中注协“五代会”部署深入实施行业发展战略,将行业发展战略扩展为包括做强做大在内的战略体系。“十二五”期间,注册会计师行业深入贯彻习近平同志“注册会计师行业要紧紧围绕服务国家建设这个主题、诚信建设这条主线”批示精神,按照国务院部署和财政部党组要求,坚持目标导向,持续实施做强做大战略,在继续推进实施财政部等九部委联合发布支持会计师事务所扩大服务出口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措施的同时,中注协于2012年制定实施《关于支持会计师事务所进一步做强做大的若干政策措施》,明确事务所强强合并、承接大型银行保险公司年报审计业务、多元化经营、走出去、加快信息化建设、形成会计服务产业集群等六大重点鼓励方向,以及配套的24项扶持措施。

  政策文件强调要处理好做强与做大的关系,做大固然重要,做强才是关键。为此明确要求会计师事务所以质量为核心、以人才为支撑、以管理为依托,强字为先、做强为要、稳中求进、进中保好。在鼓励强强合并时,明确规定应重视合并对象的质量,合并后要实现“五统一”,要加强对事务所合并质量和内部治理机制建设的核查与指导。

  服务金融的能力是注册会计师行业专业服务能力的集中体现。为此,中注协于2013年制定实施《关于提升注册会计师行业服务金融业发展能力的若干意见》,提出“加快金融业务专门人才的团队化培养,加快具有金融服务能力的执业网络建设,加快金融业务的专业建设,加快金融业务事务所的品牌建设,加快金融服务的四个平台建设,加快形成一批服务金融业优势突出的大型事务所”等6个建设方向和28个方面的具体行动方案。

  注册会计师专业服务市场需要一个合理的分层结构,既要有大而强的事务所,也要有精而专的中小事务所。为此,持续实施中注协《关于规范和发展中小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要求各地注协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制定支持本地中小事务所做强做专做优的扶持政策。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吉林、上海、江苏、安徽、河南、...

十二五期间注册会计师行业工作回顾:关于准则行业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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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五期间注册会计师行业工作回顾:关于准则行业监管

  “十二五”期间,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工作紧紧围绕习近平同志“以服务国家建设为主题,以诚信建设为主线”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贯彻楼继伟部长“不断拓展注协工作的深度和广度”的指示精神,始终坚持“维护公众利益”的根本宗旨,在把好注册会计师考试和注册管理入门关等事前监管的基础上,不断完善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事中事后监管,将行业监管工作作为行业诚信建设的总抓手、行业业务建设的总枢纽和行业发展质量的总检验。

  5年来,注册会计师行业建立了系统风险导向的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体系,扎实开展了新一轮周期性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实现了制度创新;完善了以约谈为抓手的年报审计监管工作方法,累计约谈事务所77家次,以点带面提示年报审计风险;规范了以帮助提高为目的的惩戒与帮扶机制,各级注协累计惩戒532家次事务所和1330人次注册会计师,有效地促进提升了行业诚信意识和执业质量水平。

  一、以防范系统风险检查为重点,改革执业质量检查制度

  健全有效的执业质量检查体系,对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提高执业质量意义重大。“十二五”期间,注册会计师行业在2011年我国审计监管体系与欧盟审计监管体系等效的基础上,以保持我国审计监管体系与国际的持续趋同为目标,建立实施系统风险导向的执业质量检查制度。

  (一)改革执业质量检查制度

  2011年,在深入总结执业质量检查实践,广泛借鉴国外同行有益经验的基础上,对执业质量检查制度进行全面改革,先后出台《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改革方案》、《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等,建立起以“周期性检查为基础、防范系统风险为核心、体现独立监管要求,与国际普遍认可的监管制度相趋同” 的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体系。

  改革后的执业质量检查,按照防范系统风险的理念,贯彻落实质量控制体系检查与业务项目质量检查并重、职业道德检查与技术程序检查并重、建立检查质量保证机制与完善检查技术并重、检查专家队伍建设与检查制度改革并重、落实注协监管责任与落实审计责任并重,把防范系统风险作为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重点,引导事务所将工作重心转移到完善内部治理机制和健全质量控制体系上,切实提升注册会计师行业系统风险防范的能力。

  (二)扎实开展新一轮周期性事务所系统风险导向执业质量检查

  实施周期性事务所系统风险导向检查,是督促事务所提升执业质量、有效防范系统风险的重要手段。“十二五”期间,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改革方案》,中注协对证券期货业务资格事务所(以下简称证券所)实施3年一个周期的执业质量检查;各省级注协对本地区非证券所实施5年一个周期的执业质量检查,全面完成了对全国事务所的一轮周期性执业质量检查,实现了系统风险导向检查的全覆盖。

  5年来,各级注协共抽调检查人员4900人次,检查事务所7617家次, 抽查审计项目74063个。其中,中注协直接抽调检查人员486人次,检查证券所总所42家次,分所106家次,抽查业务项目561个。

十二五期间注册会计师行业工作回顾:关于准则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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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五期间注册会计师行业工作回顾:关于准则建设

  高质量的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对于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促进资本市场发展、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我国经济日益融入世界经济体系,客观上要求我们建立一套既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又顺应国际趋同大势的执业准则体系。为此,注册会计师行业于2005年启动执业准则国际趋同战略,于2006年建立起与国际趋同的执业准则体系。在过去五年里,注册会计师行业继续深化实施准则国际趋同战略,持续推进执业准则动态趋同,取得丰硕成果。

  一、深入推进审计准则贯彻实施,持续保持准则动态趋同

  一方面,加强对执业准则的解读、培训和执行情况检查,推动执业准则国际趋同成果有效转化为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提升的成果;另一方面,按照国际审计准则改革进程不断改革完善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一)印发实务指引和问题解答

  2010年,中注协借鉴国际审计准则明晰项目的最新成果,对38项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应用指南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审计准则于2010年11月由财政部正式发布,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指导注册会计师准确、全面地理解和把握审计准则要求,确保其实施到位,中注协先后组织修订了《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底稿编制指南(第二版)》和《小型企业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底稿编制指南》,为新审计准则的贯彻实施打下良好基础。

  通过征询行业意见,结合行业监管实际,针对执业中面临的共性问题和审计风险较高的领域,中注协于2013年10月和2014年12月先后发布两批审计准则问题解答,包括职业怀疑、函证、会计分录测试、集团财务报表审计等13个项目,共78个问题,有效指导具体的执业实践。

  (二)制定专项业务技术指引

  中注协根据注册会计师执业的新领域,在审计准则体系框架内,制定了一系列专项业务技术指引,建立起覆盖新型业务领域和技术要求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体系,为注册会计师以高质量的专业服务和行业公信力,服务国家建设和各项重大改革,提供具体的技术指导。其中主要有:配合医疗制度改革,制定《医院财务报表审计指引》,与修订后的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同步发布;制定《基金会财务报表审计指引》,指导提升基金会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结合外汇年检审核业务的新要求,修订《外商投资企业外方权益确认表审核指导意见》;跟踪高校会计制度的修订进程,制定《高校财务报表审计指引》;制定《商业银行审计指引》,对注册会计师从事商业银行的审计工作作出指导;研究起草《会计师事务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业务指引》,为事务所承办相关业务提供技术支持。

  (三)制订注册会计师职业判断指南

  职业判断是会计职业的精髓。将执业准则的精神和原则贯彻实施到位,离不开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判断。提高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判断意识和能力,是执业准则贯彻实施的重要条件。

  作为海峡两岸及港澳地区会计师行业交流研讨会的合作项目,中注协接受两岸四地会计职业组织的委托,起草了《注册会计师职业判断指南》,在“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