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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海南高考加分优惠政策

 

  出国留学网小编为大家提供2019年海南高考加分优惠政策,一起来看看吧!请大家仔细了解好高考加分政策后报考!

  2019年海南高考加分优惠政策

  (一)有下列情形的考生,报考省内外学校增加20分投档。

  1.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少数民族聚居市县或少数民族聚居乡镇,且在这些地区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同时在这些地区的市县报考的少数民族考生。

  2.烈士子女。

  3.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二)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报考省内外学校增加10分投档。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报考省内外学校增加6分投档。

  1.归侨、归侨子女和华侨子女。

  2.台湾省籍考生。

  (四)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少数民族聚居市县或少数民族聚居乡镇,本人高中阶段在非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学校就读并毕业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内学校增加10分投档。

  (五)驻三沙部队半年以上且到高考报名时仍在三沙部队工作的官兵子女,报考省内学校增加6分投档。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报考省内学校时增加5分投档。

  1.农村人口独生子女。

  2.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少数民族聚居市县或少数民族聚居乡镇满五年(引进的优秀人才和现役军人子女的户籍要求满三年),本人在少数民族聚居市县或少数民族聚居乡镇所在市县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就读满三年且在这些地区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同时在这些市县报考的汉族考生。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取其最高分值,且不能累加。高考加分仅限投档时使用,在录取时是否使用,由招生学校自主确定。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高等学校投档线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1.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

  2.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

  3.因公牺牲的军人子女。

  4.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

  5.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

  6.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

  7.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

  8.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

  9.烈士子女和现役军人子女报考军队院校。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

  2.残疾人民警察。

  3.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

  对于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高校的考生,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018海南高考加分政策

 

  海南高考加分政策已出炉,出国留学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8海南高考加分政策,更多高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8海南高考加分政策

  (一)有下列情形的考生,报考省内外学校增加20分投档。

  1.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少数民族聚居市县或少数民族聚居乡镇,且在这些地区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同时在这些地区的市县报考的少数民族考生。

  2.烈士子女。

  3.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二)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报考省内外学校增加10分投档。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报考省内外学校增加6分投档。

  1.归侨、归侨子女和华侨子女。

  2.台湾省籍考生。

  (四)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少数民族聚居市县或少数民族聚居乡镇,本人高中阶段在非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学校就读并毕业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内学校增加10分投档。

  (五)驻三沙部队半年以上且到高考报名时仍在三沙部队工作的官兵子女,报考省内学校增加6分投档。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报考省内学校时增加5分投档。

  1.农村人口独生子女。

  2.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少数民族聚居市县或少数民族聚居乡镇满五年(引进的优秀人才和现役军人子女的户籍要求满三年),本人在少数民族聚居市县或少数民族聚居乡镇所在市县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就读满三年且在这些地区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同时在这些地区的市县报考的汉族考生。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取其最高分值,且不能累加。高考加分仅限投档时使用,在录取时是否使用,由招生学校自主确定。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高等学校投档线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1.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

  2.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

  3.因公牺牲的军人子女。

  4.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

  5.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

  6.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

  7.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

  8.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

  9.烈士子女和现役军人子女报考军队院校。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

  2.残疾人民警察。

  3.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

  对于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高校的考生,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018海南高考“优先录取”和“照顾加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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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海南高考“优先录取”和“照顾加分”条件

  从海南省考试局获悉,近日,省考试局公布了《2018年海南省普通高考报名申请照顾加分和优先录取需提交的材料内容》(以下简称《内容》)。《内容》明确了,在2018年海南省高考报名中,优先录取的条件和各项加分条件。

  烈士子女高考可加 20分投档

  据了解,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少数民族聚居市县或少数民族聚居乡镇,且在这些地区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同时在这些地区的市县报考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内外高校可加20分投档。

  此外,烈士子女及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报考省内外高校也可加20分投档。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报考省内外高校可加10分投档;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少数民族聚居市县或少数民族聚居乡镇,本人高中阶段在非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学校就读并毕业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内高校可加10分投档。

  此外,归侨、归侨子女和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报考省内外高校均可加6分投档。驻三沙部队半年以上且到高考报名时仍在三沙部队工作的官兵子女,报考省内高校可加6分投档。

  农村人口独生子女;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少数民族聚居市县或少数民族聚居乡镇满五年(引进的优秀人才和现役军人子女的户籍要求满三年),本人在少数民族聚居市县或少数民族聚居乡镇所在市县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就读满三年且在这些地区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同时在这些地区的市县报考的汉族考生,报考省内高校均可加5分投档。

  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能取最高一项

  《通知》显示,有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军人和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子女及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等情形之一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学校可优先录取。

  有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报考军队院校和国防生等情形之一的军人子女,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高等学校投档线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通知》还提到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此类考生优先录取的资格,由市县招生办根据考生的户籍信息确认。

  值得一提的是,符合多项加分项目条件的考生均可申请,投档时,将选取考生加分项目最高的一项内容作为最终的加分项,分值不可累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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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海南高考加分及优先录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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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海南高考加分及优先录取政策

  烈士子女、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等项目可加20分投档

  据了解,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少数民族聚居市县或少数民族聚居乡镇,且在这些地区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同时在这些地区的市县报考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内外高校可加20分投档。

  其中,海南省少数民族聚居市县为:三亚市、五指山市、东方市、保亭、琼中、白沙、陵水、昌江和乐东。少数民族聚居乡镇为:儋州市的兰洋镇、南丰镇、雅星镇;琼海市的会山镇;万宁市礼纪镇的原新梅乡、长丰镇的原牛漏镇以及南桥镇、三更罗镇和北大镇(含禄马乡);屯昌县的南坤镇。

  此外,烈士子女及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报考省内外高校也可加20分投档。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等项目可加10分投档

  该文件介绍,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报考省内外高校可加10分投档;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少数民族聚居市县或少数民族聚居乡镇,本人高中阶段在非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学校就读并毕业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内高校可加10分投档。

  归侨、归侨子女和华侨子女等项目可加6分投档

  此外,归侨、归侨子女和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报考省内外高校均可加6分投档。驻三沙部队半年以上且到高考报名时仍在三沙部队工作的官兵子女,报考省内高校可加6分投档。

  农村人口独生子女等项目可加5分投档

  农村人口独生子女;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少数民族聚居市县或少数民族聚居乡镇满五年(引进的优秀人才和现役军人子女的户籍要求满三年),本人在少数民族聚居市县或少数民族聚居乡镇所在市县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就读满三年且在这些地区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同时在这些地区的市县报考的汉族考生,报考省内高校均可加5分投档。

  符合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等情形可优先录取

  需要注意的是,有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军人和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子女及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等情形之一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学校可优先录取。

  有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报考军队院校和国防生等情形之一的军人子女,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高等学校投档线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另外,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此类考生优先录取的资格,由市县招生办根据考生的户籍信息确认。

  据了解,符合多项加分项目条件的...

海南2016高考地方性加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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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2016高考地方性加分政策

  高考加分政策名目有很多,除了国家规定的几项,各省也有自己的政策。比如:黑龙江国家二级运动员加20分、上海规定报考外省高校可以加20分等等。

  海南高考地方性加分政策

  驻三沙部队半年以上且到高考报名时仍在三沙部队工作的官兵子女,报考省内高校增加6分投档”的加分项目及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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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教育考试局:2014年海南高考加分政策

 

出国留学网高考频道讯 2014年海南普通高校招生办法已经公布,有关政策性照顾加分政策公布如下:

  一、有关政策性照顾加分政策

  (一)有下列情形的考生,报考省内外学校可增加20分投档

  1.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少数民族聚居市县,本人在少数民族聚居市县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同时在少数民族聚居市县报考的少数民族考生。

  2.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非少数民族聚居市县的少数民族聚居乡镇,本人在少数民族聚居市县或非少数民族聚居市县的少数民族聚居乡镇所在市县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同时在毕业学校所在市县报考的少数民族考生。

  3.烈士子女。

  4.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报考省内外学校可增加10分投档

  1.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0〕28号)和《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教基〔2001〕1号)评选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的应届考生。

  2.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的应届考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办的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应届考生。

  4.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教育部等主办的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得一、二等奖的应届考生。

  5.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的应届考生。

  6.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或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且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的应届考生。

  7.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

  (三)有下列情形的考生,报考省内学校时可增加10分投档

  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少数民族聚居市县或在非少数民族聚居市县的少数民族聚居乡镇,本人高中阶段在非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学校就读并毕业的少数民族考生。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