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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西华大学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章程

 

  目前对于研究生招生简章想必大家都非常关注,为方便大家及时了解全国各省市院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下面由出国留学网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四川西华大学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章程”,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更多的考试资讯!  

四川西华大学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章程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是国家激励本科学生勤奋学习、改革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方式的重要措施。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及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文件精神,本着吸纳人才、促进优秀生源校际交流的原则,西华大学热忱欢迎全国各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前来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详见我校推免招生专业目录,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一、申请条件

  申请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具有所在学校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在教育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推免生资格注册)。

  6.身体健康,达到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二、申请及录取程序

  1.凡具备推免生资格的考生,登录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查询我校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申请填报我校志愿,接收并确认我校的复试通知。

  2.复试内容:综合考试(包括综合素质面试、外语口试、专业课程笔试等)。复试由接收学院统一组织,复试办法及要求参照《西华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执行。接收学院要在本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根据推免生成绩(含本科阶段推免成绩和复试)、结合其平时的学习情况、科研创新潜质等业务素质、思想政治表现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3.我校在“推免服务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待录取通知,考生以接收“推免服务系统”的待录取通知为准,并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予以答复,逾期则视为主动放弃。

  4.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办理出国手续,不得列入就业计划。

  三、监督和复议

  1.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录取资格。

  2.入学时未能提供学士学位证书和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研究生部、纪检监察部门要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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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大学2019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考研信息频道为大家提供黑龙江大学2019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一起来了解一下吧!更多考研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黑龙江大学2019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一、总 则

  第一条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激励高校在校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措施,是提高研究生选拔质量、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保证。为保证推免生工作顺利开展,学校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0号)和《黑龙江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特制订2019年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

  第二条 根据教育部推免生工作的总体安排,推免生工作的推荐和接收时间为2018年9月8日至10月24日,其中推荐工作须于9月25日前完成,接收工作须于10月25日前完成。

  第三条 推免生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黑龙江大学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推免生工作的组织领导。

  组 长:付宏刚

  常务副组长:董玉庭

  副 组 长:丁 宏 荣盘祥 严 明

  成 员:焦方义 庞淑红 李 石 吴华洋

  罗跃军 孙 超 李光明 孙书利

  (二)成立纪检监察小组

  组 长:荣盘祥

  副 组 长:庞淑红

  成 员:王艳春 李晓源

  (三)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负责推免生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

  主 任:焦方义

  副主任:刘凤影 张 龙

  成 员:刘义波 王 佳

  (四)各学院成立由院长为组长,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学科带头人及专业教师等为成员的5~7人的推免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的推荐和接收工作。

  二、推 荐

  第四条 教育部本年度向黑龙江大学下达的推免生名额为349名(含“国家试点学院支持计划”名额10名,“基础优势学科拔尖人才培养计划”名额17名,“辅导员队伍培养计划”名额10名),另获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名额11名,“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5名,“2019年国防科工招生单位接收外校推免生名额补偿专项”1名。黑龙江大学推荐人数与教育部下达名额相同,即推荐比例为1:1。

  第五条 推免生名额分配,由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需求,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和科研创新实际及本年度本科毕业生情况,确定名额分配并向各学院下达推荐名额。各学院符合推免生条件的学生数小于推荐名额时,剩余名额须返回学校,不得在学院内部顺延。

  第六条 黑龙江大学本年...

首都师范大学2019接收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

 

  小编为大家提供首都师范大学2019接收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我校2019年可接收推免生的硕士招生专业及名额见后期通知。美术学院各专业只接收本校推免生。更多考研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首都师范大学2019接收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

  一、接收专业及名额

  我校2019年可接收推免生的硕士招生专业及名额见后期通知。美术学院各专业只接收本校推免生。

  二、奖励办法

  为鼓励更多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凡被我校接收的2019年校内外推免生入学后均可获得10000元的奖励。

  三、申请条件

  1、推免生所在学校必须是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当年免试推荐资格的高校;

  2、201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取得就读学校2019年推荐免试资格;

  3、外国语程度达到本科毕业授予学士学位成绩要求;

  4、毕业时须获得学士学位;

  5、诚实守信,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大学期间未受过记过及以上处分。

  四、申请及考核程序

  1、报名预申请

  9月28日前,为方便考生咨询推免事宜和提交个人推免申请,我校为考生提供我校各研究生招生院系的联系方式和电子邮箱,具体推免事宜可咨询相关院系或通过邮件(附件1)发送个人推免申请。

  2、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网上报名

  9月28日-10月25日,所有考生(包括通过邮件申请的考生和校内推免生、支教团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 (网址:http://yz.chsi.com.cn/tm ),进行注册、填写基本信息和网上报名。

  3、申请材料

  (1)《首都师范大学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审批表》(附件2) (请正反面打印)2份;

  (2)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1份;

  (3)外语考试证书或成绩单、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4、复试费缴纳

  按照京发改[2008]1974号文件规定,所有参加复试的推免生,每人交纳复试费100元。网址:http://meeting.yizhifubj.com.cn/web/main.action?meetingId=415

  未缴复试费的考生不准参加复试。未收到我校招生院系复试通知的考生不要缴纳复试费,复试费一旦缴纳,将不再办理退款手续。

  5、复试与接收

  (1)10月25日前,我校各院系负责接收推免生的申请...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7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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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吸引优秀生源,提高我校研究生的培养质量,鼓励全国各类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文件的要求,现将2017年我校接收推免生办法公布如下:

  一、申请条件

  凡获得推免资格的2017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我校的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二、接收专业和人数

  我校2017年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定向非全日制)除外)均可招收推荐免试生。接收推免生的总人数不超过招生指标总数的50%。

  三、接收程序

  1、获得资格的推免生2016年9月20日后登录http://yz.chsi.com.cn/进入“推免生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填写基本信息,并网上支付报名费。

  2、2016年9月28日后注册成功的推免生登录http://yz.chsi.com.cn/“推免生服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推免生可根据我校公布的推免生招生目录选择相应专业。

  3、学院(系)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报名的推免生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推免生,由研招办通过中国研招网发送复试通知,确认复试通知的推免生请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身份证、学生证、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其他有关材料(如英语水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参加复试,择优录取。

  4、复试采用面试方式,主要考察推免生的外语听力、口语,专业素质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内容。复试成绩总分100分,外语听力、口语占20%,专业素质能力等内容占80%。

  5、复试通过者,由研招办通过中国研招网发送待录取通知,推免生点击确认待录取。

  6、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不需参加统考考生的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

  7、按照京发改[2008]1974号文件规定,所有参加复试的推免生,每人交纳复试费100元。复试费在考生复试时收取,汇总后经研招办上交学校财务处。

  四、其他规定

  1、接收的推免生可享受第一学年一等奖学金资助(2016年为11000元,仅供参考,最后确定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2、本科阶段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或获得省市级以上各类奖励者优先...

扬州大学2017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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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扬州大学2017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

  知》(教学厅〔2014〕5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接收201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收条件

  获得所在学校(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高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

  二、接收学科

  我校除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不接收推荐免试生外,其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各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

  三、申请材料

  1.本科期间学习成绩表(教务部门盖章)。

  2.其他证明材料(须加盖教务部门或院系公章)如:外语成绩证明、获奖(要求校级及以上)证书复印件、公开发行的论文、著作等复印件。

  3.“大学生士兵计划”申请者另需提交《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申请者应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

  四、接收程序

  1.申请者于9月28日至10月24日期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写报考信息。

  2.学校(或学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审核通过的考生发复试通知。

  3.学院对推荐免试申请者进行考核,考核比例(参加考核人数与拟接收指标比例)一般不超过1.5,考核方式以面试为主,也可采用面试与笔试相结合的形式,考核总成绩为100分。考核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接收。

  4.申请者参加我校组织体检。

  5.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核及体检合格者发待录取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接受待录取。

  6.学院确定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免试生优先分配给省级及以上优秀博士(或硕士)论文指导教师及学科公认的优秀指导教师。推荐免试生不得分配给在培养质量上存在明显问题的指导教师。

  五、其他事项

  1.我校录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享有优先选择优秀导师(包括博士生导师、知名教授等)权利。经考核和推荐,发展潜力较好的,可优先作为硕博连读生进行优秀人才培养。

  2.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农村教育硕士生除外),第一学年可直接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12000元/生·年)及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年)。还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次)、朱敬文奖学金、朱敬文助学金、院长荣誉榜奖学金、学院奖助学金、助研津贴,以及研究生“三助一辅”(助研、助教、助管及辅导员)岗位津贴等。

  3.凡被确定的推免生,不得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不得办理毕业分配和出国手续、不得自行放弃推免资格。

  六、监督保障

  各学院要建立健全推...

南京大学2017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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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大学2017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

  一、申请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全国排名前列的大学、重点学科、特色专业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取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生资格,创新意识和能力较强,学术研究兴趣浓厚;

  3、申请直博者,本科前三学年总学分成绩应名列专业前茅,具有优秀研究生潜质,原则上应达到英语四级(497分)或英语六级(426分)或TOEFL、雅思考试相应水平;

  4、跨专业申请者应具备所申请专业大学本科阶段应达到的知识能力和水平,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接收计划

  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除招收“定向培养”的专业以外,其他各专业均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直博生接收数量占院系2017年博士招生计划名额。推免生接收总量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请办法

  (一)申请人于2016年6月30日至2016年9月15日间登录我校研究生院主页(http://grawww.nju.edu.cn )的南京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报名系统(http://219.219.114.101/gts2017/tmsgl/login.aspx ,以下简称“南大推免系统”)进行报名,未在南大推免系统报名者一律不接收。

  (二)申请材料准备

  1、在南大推免系统报名后下载打印“南京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由申请人所在学校教务处盖章。因所在学校教务处工作原因而暂时无法盖章的,可先由申请人所在学校院(系)盖章,后期补交教务处同意推荐的证明,否则申请无效。

  2、申请直博者须提交与申请学科相关的两位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信”(专家推荐信格式详见附件),专家推荐信须由推荐人密封并在封口处签字。申请硕士者不需要提交专家推荐信。

  3、其他证明自己水平和能力的材料(A4纸规格):

  a. 本科阶段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或院系公章);

  b. 英语六级或四级成绩证明复印件(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或院系公章)、其他外语能力证明材料;

  c. 参加各类科研活动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d. 在公开发行的刊物或全国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物、科技专利证书等复印件。

  4、跨专业申请者须提供能够证明其已达到申请专业大学本科阶段应达到的知识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

  5、体检表(可在校医院或校外具备相应资质的医...

教育部关于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09-1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各研究生招生单位: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选拔拔尖创新人才、扩大研究生招生单位招生自主权、完善研究生招生多元录取机制、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和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机制。为进一步加强推免工作,更加充分地发挥推免制度在人才选拔中综合全面、公平自主的优势,健全多种录取方式相辅相成、协调发展的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推动研究生招生工作科学发展,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着力提高推免生选拔质量。各推荐单位和招生单位要进一步树立质量意识,把提高选拔质量作为开展推免工作的核心。要不断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推免生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各推荐单位和招生单位要加强推免工作制度建设,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制定和完善推免工作办法,明确推荐、接收条件和程序,所有推免生均应符合所在高校推免资格条件并获得所在高校推免生名额。

  二、加强推免生校际交流。推免工作提倡不同高校学生交流融合,激发学生创新活力,鼓励学科交叉,推动复合型人才培养。所有推免生均可报考其他招生单位,所有推免生名额均可用于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推免生的留校数量不得高于教育部下达的留校限额。各有关招生单位要认真落实推免生校际交流政策,在本单位推免办法中须准确完整写明推免生校际交流政策及考生相关权利,不得以任何形式限制本校推免生报考其他研究生招生单位。

  三、推动推免招生与统考招生协调发展。进一步完善研究生招生多元录取体系,切实维护考生利益和公平竞争环境。各招生单位要统筹做好推免招生和统考招生工作,招收推免生数量不得超过本单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50%,各专业必须留出一定比例招生计划用于招收统考考生。招生单位要在招生简章和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拟招收推免生人数和统考生人数。

  四、进一步规范推免攻读直博生工作。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必须从已取得学术型推免生资格且获得所在高校推免生名额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中遴选。2010年以前已在教育部备案开展招收直博生工作的高校,招生专业一般为基础学科,招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校博士生招生规模的10%。其他高校可在具有理、工、农、医学科门类国家重点一级学科的专业内招收直博生,招生人数一般不超过本专业招生人数的20%。推免攻读直博生工作应与一般推免工作同步进行。

  五、统筹使用好推免生名额。教育部按照有利于提高推免生整体质量,有利于促进推免工作合理有序发展,有利于推动教育改革的原则,以本科教学质量、应届本科毕业生考取研究生的动态情况以及优质学科发展情况为基础,综合考虑改革项目、招生规范和历史沿革等因素,确定各高校推免生名额。各推荐单位要严格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推免生名额开展推免工作,健全推免生名额分配机制,围绕质量核心,统筹改革与发展,合理安排使用推免名额。

  六、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各招生单位要认真落实教育部相关政策和规定,切实做好推免招生信息公开工作,保证推免工作各个环节公开、透明。推荐单位和接收单位都要在本单位网站开辟专栏,向社会公布本单位推免生名额、推免办法,并对拟推荐名单、拟接收名单等推免工作重要事项按要求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示内容不得修改,如有变动,须...

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据最新消息,为了提高研究生招生的质量,完善研究生招生多元录取机制,扩大研究生招生的自主权,教育部已经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出国留学网为您报道。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各研究生招生单位: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选拔拔尖创新人才、扩大研究生招生单位招生自主权、完善研究生招生多元录取机制、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和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机制。为进一步加强推免工作,更加充分地发挥推免制度在人才选拔中综合全面、公平自主的优势,健全多种录取方式相辅相成、协调发展的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推动研究生招生工作科学发展,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着力提高推免生选拔质量。各推荐单位和招生单位要进一步树立质量意识,把提高选拔质量作为开展推免工作的核心。要不断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推免生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各推荐单位和招生单位要加强推免工作制度建设,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制定和完善推免工作办法,明确推荐、接收条件和程序,所有推免生均应符合所在高校推免资格条件并获得所在高校推免生名额。

  二、加强推免生校际交流。推免工作提倡不同高校学生交流融合,激发学生创新活力,鼓励学科交叉,推动复合型人才培养。所有推免生均可报考其他招生单位,所有推免生名额均可用于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推免生的留校数量不得高于教育部下达的留校限额。各有关招生单位要认真落实推免生校际交流政策,在本单位推免办法中须准确完整写明推免生校际交流政策及考生相关权利,不得以任何形式限制本校推免生报考其他研究生招生单位。

  三、推动推免招生与统考招生协调发展。进一步完善研究生招生多元录取体系,切实维护考生利益和公平竞争环境。各招生单位要统筹做好推免招生和统考招生工作,招收推免生数量不得超过本单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50%,各专业必须留出一定比例招生计划用于招收统考考生。招生单位要在招生简章和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拟招收推免生人数和统考生人数。

  四、进一步规范推免攻读直博生工作。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必须从已取得学术型推免生资格且获得所在高校推免生名额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中遴选。2010年以前已在教育部备案开展招收直博生工作的高校,招生专业一般为基础学科,招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校博士生招生规模的10%。其他高校可在具有理、工、农、医学科门类国家重点一级学科的专业内招收直博生,招生人数一般不超过本专业招生人数的20%。推免攻读直博生工作应与一般推免工作同步进行。

  五、统筹使用好推免生名额。教育部按照有利于提高推免生整体质量,有利于促进推免工作合理有序发展,有利于推动教育改革的原则,以本科教学质量、应届本科毕业生考取研究生的动态情况以及优质学科发展情况为基础,综合考虑改革项目、招生规范和历史沿革等因素,确定各高校推免生名额。各推荐单位要严格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推免生名额开展推免工作,健全推免生名额分配机制,围绕质量核心,统筹改革与发展,合理...

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有关高等学校,有关研究生招生单位:

  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制度,是我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激励广大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的有效措施。做好这项工作对于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推动高等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具有重要的意义。为加强对推免生工作的管理,促进推免生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维护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秩序,特制定《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推免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进行推免生工作的高等学校,要成立由校领导牵头的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除教务部门、研究生招生部门外,还应有公正、廉洁并有一定学术水平的教师代表参加。要定期检查、监督和指导推免生工作,并加强对推免生工作所涉及的各个职能部门的协调,保证推免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各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也要加强对接收推免生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

  二、建立、健全推免生工作规章制度。各招生单位要按照《办法》的规定,在充分研究、集体决策的基础上,制订本单位具体实施办法。实施办法中应包括科学、全面、严谨的推免生评价体系,严格的工作程序和细致的工作方案。所有办法、标准、程序和结果都要公开透明,严防不正之风对推免生工作的干扰。

  三、坚持公平公正,加强对特殊才能人才的选拔。推免生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查的基础上,实行择优选拔。同时对有特殊学术专长者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可不拘一格加以选拔,但必须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四、实行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机制。高等学校可否进行推免生工作直接取决于高等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水平、本科教学质量以及办学行为是否规范。对管理不力、工作薄弱,甚至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学校,将予以通报,并视情况减少名额、甚至暂停其开展推免生工作。

  实施中如有问题或建议,请及时反馈我部高校学生司。

  附件: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六年七月十二日

  附件: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招生工作质量,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引导高等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和研究机构(以下统称为招生单位)进行推荐、接收推免生的工作,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免试,是指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必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本办法所称推荐是指普通高等学校按规定对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遴选,确认其免初试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本办法所称接收,是指招生单位对报考本单位的具有免初试资格的考生进行的复试和录取。

  第四条 推免生工作是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研究生...

2014年推免研究生工作办法——中国人民大学

    2014年考研外校推荐免试生申请攻读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有关推荐免试生招生文件规定和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014年我校拟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生约900人,其中全日制专业学位接收外校推免硕士生约200人。

  一、申请条件:

  申请推荐免试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学生,须符合以下申请条件:

  1.申请人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有为祖国科学事业献身精神且有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有理想,有抱负,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创新意识,身体健康。

  2.申请人须是有推荐免试权的高校推荐的2014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注意:申请者须为大学四年级(2010年入学)应届本科毕业生,或2009年入学的医学院校五年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我校不接收大学本科一、二、三年级在校生或提前毕业生作为推荐免试生)

  3.申请人须是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专业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排名均在本专业名列前茅;

  4.申请人的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须达到426分以上。

  5.申请人应具有较强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申请人在某方面有特殊才能,如对专业的某方面有一定研究,有公开发表的与所申请专业相关的科研论文或著作,且达到较高水平的;或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写出具有重要价值的调查报告的;或参加专业领域全国学术活动获奖的;或做为学校优秀学生派出境外知名大学学习一年以上的,则可适当放宽申请要求。

  6.申请人的核心课程考核成绩为优异,对于有专业研究潜力和学业进步潜力的申请人,将作为重点考核和选拔对象。

  7.取得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推免资格的申请人,只可申请推荐免试攻读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

  1.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或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2.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信息的;

  3.其他情况:

  (1)申请材料内容不齐备的;

  (2)因身体原因不宜继续在校学习的。

  二、申请及考核程序:

  1.外校申请免试攻读中国人民大学2014年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均须在网上报名。申请人须于2013年7月22日-9月15日,登录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pgs.ruc.edu.cn),提交个人申请信息,下载打印《申请免试攻读中国人民大学2014年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注意:请完整提交学分绩、专业学分绩排名、专业综合排名、班级学分绩排名、班级综合排名等信息后再点击下载登记表)

  2.我校对申请人在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于2013年9月中下旬在各学院网站公布2014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生申请攻读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名单。

  3.进入2014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生申请攻读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名单的申请人,于9月中下旬在研究生院网上支付复试费,并下载打印《2014年外校推荐免试生申请攻读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通知》,于该通知规定的时间到我校参加复试。

  4.申请人复试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每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

  2)《申请免试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