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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司法考试案例分析:仅有社保缴费记录,不能证明员工跳槽

 

  出国留学网在这里为考生们整理了“2018年司法考试案例分析”,希望能帮到大家,想了解更多考试资讯,请关注小编的及时更新哦。

  2018年司法考试案例分析:仅有社保缴费记录,不能证明员工跳槽

  郑某于2015年1月6日入职某销售公司做业务员,双方签订三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从2016年10月起,她陆续请病假,有时几天,有时两周。2017年3月13日,公司以其已跳槽到其他公司为由向她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随后,郑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撤销解除劳动合同决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仲裁委裁决后,公司不服,到法院起诉。

  法院审理时,销售公司主张:郑某已于2017年1月入职案外人本市某经贸公司,并提交她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单作为证据。

  该证据显示,2015年1月至2016年11月,销售公司为她缴纳社保费;2016年12月未缴社会保险;从2017年1月起,郑吉芸的各种社保费均由经贸公司缴纳。

  经审理,法院撤销了销售公司解除其与郑吉芸劳动合同的行为,判决双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说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本案中,销售公司主张因郑某跳槽到经贸公司才解除劳动合同,并提供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单加以佐证。郑某反驳说,因销售公司从2016年12月停缴了她的社会保险,没办法,她才找经贸公司代缴,实际上并未入职该公司。同时,她向法院提交经贸公司与其签订的《代缴社会保险协议书》及银行转账明细予以证明。

  虽然销售公司对郑某提供的《代缴社会保险协议书》及转账明细不认可,但未提交足以推翻上述证据的反证,也未能向法院提交其他证据来证明郑某已跳槽到经贸公司且实际提供了劳动,故法院对销售公司关于郑某已入职经贸公司的主张不予采信,判决销售公司与郑某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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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执业药师考试哪些地区要提供社保缴费一年凭证

 

  汗水浇灌喜悦之花,辛勤的付出总会有回报。本文“2017年执业药师考试哪些地区要提供社保缴费一年凭证?”由出国留学网的小编提供,希望能助参加执业药师考试的伙伴们一臂之力,更多有关执业药师考试的信息请关注我们!

  提问:2017年执业药师考试哪些地区要提供社保缴费一年凭证?

  回答:2017年执业药师报名提供社保缴费是分地区的,下面小编整理了2017年执业药师报名需要社保证明地区供考生参考

  2017年执业药师报名需要社保证明地区汇总

  河北--考试管理机构将调取社保(卡)、养老保险缴费数据信息与报考人员网上填报的工作单位进行比对。  

    江苏盐城2017年盐城执业药师现场资格审核需提交社保证明

  徐州2017年徐州执业药师现场审核要求社保证明

  泰州2017年泰州执业药师报名审核需社保证明

  南京2017年南京执业药师报名审核需社保证明

  无锡2017年无锡执业药师现场资格审核需社保证明

  常州2017年常州执业药师报名审核需要社保证明

  镇江2017年镇江执业药师现场审查需提供社保缴费记录

  山东莱芜2017年莱芜执业药师报名审核需提供社保缴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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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沂2017年临沂执业药师报名审核:社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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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调整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 对工资有影响吗?

 

  多地调整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 对工资有影响吗?

  中新网北京6月22日电 近期,北京、重庆、上海、深圳等多地公布了新的社保缴费基数。由于当地平均工资的增长,各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也普遍进行了不同程度的上调。那么,这会对你的工资收入产生什么影响呢?

  多地调整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

  平均工资是制定社保征缴标准的依据,随着各地陆续公布平均工资,其社保缴费基数也据此进行了调整。由于平均工资的增加,多地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也出现上浮。

  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6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为92477元,月平均工资为7706元。随后,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确定了2017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

  其中,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北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3118元,较上年增加了1860元。

  此外,上海、重庆、深圳等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也进行了调整,上下限均比2016年有所提高。如,2017年度上海市职工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调整为19512元和3902元,分别比2016年增加1695元和339元;重庆明确,随用人单位参加职工五险的,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6847元,下限为3370元,分别比2016年增加1324元和265元。

  每个人缴纳的社保费都会增加吗?

  社保缴费基数的上调,会对我们的工资产生什么影响呢?是不是每个人所缴纳的社保费用都会有所增加呢?

  其实,并不是每个人的社保费都会增加。根据《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职工本人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缴费,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也不记入计发养老金的基数。

  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职工的社保缴费基数是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如果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没有上涨,那么你的社保缴费就不会增加。

  但是,对于少数工资收入偏高和偏低的参保职工,则要按照人社部门每年公布的缴费基数上限和下限作为自己的缴费基数。而随着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的提高,这部分人的社保费则会增加。

  为啥有的人要按上下限缴费?

  举个例子,假设某地社会平均工资为6000元,小赵的工资为3000元,工资水平低于平均工资的60%(也就是3600元),但小赵要按照3600元的基数缴纳社保。小王的工资为20000元,工资水平超过平均工资的300%(也就是18000元),那么小王要按照18000元的基数缴纳社保。

  这样一来,在平均工资和缴费基数连年上涨、而个人工资没有上调的情况下,这部分人的社保缴费会增加,到手工资则可能会减少。

  那么,为什么工资偏低的职工要按高于本人工资的基数缴费,工资偏高的要按低于本人工资的基数缴费呢?

  人社部相关负责人此前曾介绍,这主要是统筹考虑了参保者退休后的待遇。社会保险本身有调节收入差距、促进公平的功能,养老待遇不宜差别过大。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社会保...

2017青岛社保缴费基数申报

 

  2017青岛社保缴费基数申报整理如下,快随小编来了解这条咨讯吧。

  2017青岛社保缴费基数申报

  参保单位以本单位全部参保人员2017年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作为单位2017年的缴费基数。参保单位的参保人员发生增减变化时,单位缴费基数同时相应调整。

  参保人员缴费基数如何核定?

  参保人员以本人2016年度月平均工资(上年度工资总额/12个月)作为2017年度月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个人缴费基数高于2016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或低于60%的,按 2016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封顶或60%保底,核定缴费基数。

  参保单位2017年新招用的职工,缴费基数如何核定?

  2017年度参保单位新招用职工,用起薪当月的工资按2016年度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及300%进行保底封顶,核定2017年度的个人月缴费基数。

  参保人员2016年度工资发放不足12个月的,缴费基数如何核定?

  参保人员2016年度发放工资的月数不足12个月的,按应发放月数平均计算2016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申报核定缴费基数

  参保人员2016年度工资收入无法确定的,缴费基数如何核定?

  因特殊情况参保人员2016年度工资总额无法确定的,以2016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

  参保人员如何确认本人2017年度的缴费基数?

  参保人员申报的2017年度缴费基数,须按规定由本人签字确认。参保单位应将经参保人员本人签字确认的缴费基数申报花名册,在单位内部显著位置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5天。经公示且参保人员无异议后,参保单位应将由参保人员本人签字的相关材料于2017年2月底前报送参保所属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参保单位为其职工申报的缴费基数,其数值元以下部分四舍五入到元。

  参保人员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为什么要公示?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政发【2006】92号文)第五条规定,要建立健全缴费公示制度,增加缴费透明度,防止因瞒报、漏报缴费基数影响职工待遇问题的发生。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涉及工资总额统计口径是什么?

  依据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规定,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津贴和补贴等组成。国家统计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通知”(统制字[1990]l号)中对工资总额的计算做了明确解释: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以及其他根据有关规定支付的工资,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按国家规定列入计征奖金税项目的还是未列入计征奖金税项目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青岛市参保人员缴费基数的使用基期怎样计算?

  参保人员2017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使用基期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参保单位及其参保人员缴费基数申报期间如何缴费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参保单位及其参保人员申报20...

2017成都社保缴费基数

 

  2017成都社保缴费基数

  成都市人社局公布了《关于2015年度社会保险经办业务使用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日前成都市统计局公布的成都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51681元,成都上调了本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据悉,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53722元,因此,成都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用人单位申报职工缴费工资、城镇个体参保人员申报缴费以及被征地农民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均从2015年1月起按53722元执行。期间的差额部分,须重新核定或申报并足额缴纳。以个体参保者为例,最低档的参保者,根据新标准,每月将多缴费31.4元。

  同时,2015年度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计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以及2015年度符合领取养老金的城乡居民,使用53722元作为基数。1月至6月已使用2013年度全省职工平均工资预计发基本养老金的人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重新计发基本养老金并补发差额部分。

  《通知》还发布,成都机关事业单位申报编制内职工缴费工资下限标准涉及的上一年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用人单位(包括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申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涉及的上一年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城镇个体参保人员申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涉及的上一年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均从2015年6月起按51681元执行。

  个人交社保需要多少钱

  个人交社保需要多少钱?个人交社保多少钱与企业缴纳社保计算公式相同,应缴纳社保费=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由于个人交社保的费用全部为个人承担,因此在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规定上与企业有所不同。

  个人缴纳社保按照规定的缴费基数(数百至数千),按一定比例交纳,各地规定不同,一般养老保险在18--28%的比例缴费,医疗保险一般按当地上年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的6——10%缴费,具体缴费标准可以向社保局咨询。社保缴纳基数怎么算?1、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2、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3、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每年社保都会在固定的时间(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数,根据职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申报新的基数,需要准备工资表这些证明。

  社保基数怎么算

  社保缴费比例: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的社保缴纳基数为3271至16353元,企业缴费比例合计为35%,个人的缴费比例合计为10.5%。据此,按照最低缴纳基数计算,企业需为职工缴纳1144.85元,职工个人应承担343.455元。

  1、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2、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3、职工工资...

2017福州社保缴费基数

 

  2017福州社保缴费基数

  1、到医院的门诊、急诊看病后,18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50%;

  2、如果是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70%;

  3、如果是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80%。

  注:无论哪一类人,门诊、急诊大额医疗费支付的费用的最高限额是2万元。

  如果是住院的费用,一个年度内首次使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时,无论是在职人员还是退休人员,起付金额都是1300元。

  而第二次以及以后住院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按50%确定,就是650元。而一个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住院费用)最高支付额目前是7万元。

  住院报销的标准与参保人员所住的医院级别有关:

  注:如住的是三级医院。

  1、从起付标准到3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5%,也就是报销85%;

  2、3万元到4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0%,报销90%;

  3、超过4万元到最高支付限额部分的费用,则95%都可以报销,职工只要支付5%;

  4、退休人员个人支付的比例是在职职工的60%。

  累计缴满15年可领取

  针对社保缴费率,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已明确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不影响社会保险待遇。

  李先瑞分析说,按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政策的规定,1997年7月以后参加工作,累计缴纳养老保险满15年,退休后就可以领取基本养老金了。1997年7月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根据不同情况有不同的养老金领取办法。

  从领取地点来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在当地领取。如果在某地工作但户口不在当地,必须在当地累计缴费满10年(全国范围内须累计满15年),才能领取当地养老金。如果在每个参保地(非户籍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要将其养老关系转移至户籍所在地才能领取。

  月薪5000退休后能领2500

  月薪5000元,退休后能领多少养老金呢?

  假设退休上一年当地平均工资也是5000元,个人历年缴费工资基数与当地平均工资的比值是1(即缴费工资平均指数是1),缴费年限30年,退休年龄60岁,个人账户储存额144000元。

  那么,基础养老金=[(5000+5000×1)÷2]×30×1%=1500元,个人账户养老金=144000÷139=1036元。基本养老金=1500+1036=2536元。

  即在上述条件下,月薪5000元,退休后的基本养老金约为2500元。

  月薪换为其他数字同样适用,也就是说,如果历年缴费工资与当地平均工资基本持平,连续缴费30年,能拿到的养老金大概为退休前月薪的一半。

  多工作多缴费养老金就越多

  “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与缴费年限的长短、缴费基数高...

2017广州社保缴费基数

 

  2017广州社保缴费基数

  根据《意见》,职工和城乡居民的大病保险将合二为一,统一筹资标准,共同提高待遇水平。

  亮点1、2017年大病保险“全覆盖”

  《意见》的亮点之一,就是将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由城乡居民参保人,扩大到全体职工。到2017年,广东将建立完善覆盖全体职工和城乡居民的大病保险制度。

  早在2013年,广东省政府就印发了《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明确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为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此次《意见》将全体职工参保人纳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并提出整合职工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统一筹资标准、待遇水平、招标承办、服务管理和信息系统,强调了各项医疗保障制度之间的衔接,以形成保障合力,共同发挥托底保障功能。

  亮点2、保险支付比例不低于50%

  “大病保险是以避免参保人发生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为目标的。”省人社厅负责人告诉记者,参保人参加大病保险不需要另行缴费,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即可直接享受大病保险待遇。

  在起付标准上,将根据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各统筹地区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合理确定,不得高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时,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不低于各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

  根据《意见》,全省大病保险的报销比例不低于50%,并可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设置支付比例,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随着筹资、管理和保障水平的不断提高,《意见》提出还将逐步提高大病支付比例,最大限度地减轻参保人医疗费用负担。

  而在筹资方面,大病保险资金可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或基金结余中筹集,采取按年或按季划拨、年度结算的方式,原则上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的5%左右,并随基金收入和医疗费用变化情况进行合理调整。有条件的地区,也可积极探索政府补助、公益慈善等多渠道筹资机制。

  亮点3、“一站式”即时结算

  为防范和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意见》明确提出适当向困难群体倾斜,“对包括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五保供养对象和低保对象等城乡贫困人口实行倾斜性支付政策,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降低50%,适当提高支付比例,不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即使困难人群报销无上限,若经大病保险支付后,自负费用仍有困难怎么办?《意见》提出,“民政等部门要及时落实相关救助政策”,并“鼓励红十字会、慈善总会等公益慈善组织和社会资本发展慈善救助事业”,同时也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适应不同需要的健康保险产品,满足群众多样化的健康需求。

  值得注意的是,大病保险“二次报销”与基本医疗保险一并实行“一站式”即时结算,通过推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城乡医疗救助信息系统的对接,实现人员信息、就医信息和医疗费用信息的共享,参保人无需垫付费用再回当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这对于罹患大病的困难群体而言,无疑减轻了很大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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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哈尔滨社保缴费基数

 

  2017哈尔滨社保缴费基数

  日前,哈市出台《关于推进哈尔滨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2016-2017年,实现双城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现各县(市)“四统一”,即统一筹资标准、待遇标准、信息系统和经办管理。

  据介绍,《意见》明确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参保范围为:县(市)企业及其职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在城镇注册和经营的乡镇企业及其职工;城镇灵活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农转非人员、进城务工人员等。个人应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单位代扣代缴。职工医疗保险统筹金最高支付限额按一年期核算,应达到国家规定的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倍。逐步完善特殊疾病门诊政策,健全特殊疾病门诊病种。对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血液腹膜透析、肝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特殊疾病门诊治疗给予政策倾斜,原则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不低于80%。

  据了解,《意见》还明确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

  参保范围为: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的非从业居民(简称成人居民);未满18周岁城镇居民,包括婴幼儿、学龄前儿童、中小学阶段学生(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特殊学校就读的在籍学生)、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等(简称学生儿童)。

  筹资标准为:县(市)执行统一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标准,成人居民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500元,其中个人缴纳120元;学生儿童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430元,其中个人缴纳50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按一年期核算,应达到本地区上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费每人每年30元,所需资金由城镇居民医保基金中的结余部分支付,个人暂不额外缴费。

  社保基数怎么算

  报销范围为:参保居民住院和特殊疾病门诊治疗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纳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

  报销比例为:在规定起付标准以上0-1万元的,报销比例为50%;1-15万元(含15万元)的,每增加1万元,报销比例提高1个百分点;15万元以上的,报销比例为70%。起付标准为:按上一年度哈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确定大病保险报销起付标准,2015年起付标准为1.4万元。

  最高支付限额为: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分段报销累计计算,报销额度上不封顶。

  近日,哈市医保中心针对近期参保居民咨询较为集中的6个热点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参保人员也可拨打哈市医疗保险咨询电话:0451-87383555,咨询有关医疗保险相关问题。

  参保人员住院时发现其医保卡处于欠费封锁状态,如何解锁?

  答:

  单位员工因单位医疗保险欠费导致其医保卡封锁的,需由该单位医保经办人员持本企业介绍信(加盖公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到单位所在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重新征集信息后,到哈尔滨银行足额补缴欠费,2-3个工作日到账后即可解除封锁。

  以灵活就业...

2017海口社保缴费基数

 

  2017海口社保缴费基数

  6月12日,省人社厅印发了《关于按2015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征缴社会保险费和计发社会保险待遇的通知》,要求各市县依据省统计局公布2015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年平均工资58406元,月平均工资4867元),征缴各项社会保险费和计发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我省现行社保政策规定,职工实际工资高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核定五项社保缴费基数。实际工资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缴费基数;其中基本养老保险,报同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备案后,可按实际工资缴费,但2016年度不得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0%。

  我省各市县将从7月起调整社保缴费基数。调整社保相关缴费基数后,城镇从业人员五项社保最高缴费基数为14601元(4867×300%),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不得低于2920.2元(4867×60%),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不得低于2433.5元(4867×50%)。

  按照我省灵活就业人员月缴纳政策,灵活就业人员2016年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应在4867元的60%至300%之间,即参保人员可以在2920.2元至14601元之间自愿选择一个缴费基数缴费,缴费费率为20%,缴费金额在584.04元至2920.2元之间;基本医疗的缴费基数为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即为4867元,缴费费率为6%,缴费金额为292.02元。同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最低需要缴费876.06元。

  我省现行社保政策规定,职工实际工资高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核定五项社保缴费基数。实际工资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基本医疗、工伤、失业、 生育保险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缴费基数;其中 基本养老保险,报同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备案后,可按实际工资缴费,但2016年度不得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0%。

  我省各市县将从7月起调整社保缴费基数。调整社保相关缴费基数后,城镇从业人员五项社保最高缴费基数为14601元(4867×300%),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不得低于2920.2元(4867×60%),基本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不得低于2433.5元(4867×50%)。

  按照我省灵活就业人员月缴纳政策,灵活就业人员2016年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应在4867元的60%至300%之间,即参保人员可以在2920.2元至14601元之间自愿选择一个缴费基数缴费,缴费费率为20%,缴费金额在584.04元至2920.2元之间;基本医疗的缴费基数为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即为4867元,缴费费率为6%,缴费金额为292.02元。同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 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最低需要缴费 876.06元。

  具体社保政策建议工作日时候具体咨询海南社保中心。咨询电话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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