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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税务师2017《涉税服务实务》难点:纳税审查内容

 

  为了帮助广大考生高效备考,出国留学网税务师考试栏目特推荐“注册税务师2017《涉税服务实务》难点:纳税审查内容”一文,希望对广大考生有帮助。

  一、代理纳税审查的基本内容

  1.审查其核算是否符合《企业财务通则》和分行业财务制度及会计制度。

  2.审查计税是否符合税收法规,重点是审查计税依据和税率。

  3.审查纳税人有无不按纳税程序办事,违反征管制度的情况。

  二、会计报表的审查

  审查会计报表是纳税审查的重要环节,在通常情况下,纳税审查是从审查和分析会计报表开始的,以了解纳税人经济活动的全部情况,同时,通过对各种报表的相关指标及相互关系的审查分析,可发现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确定审查的重点。

  (一)资产负债表的审查

  1.对流动资产各项目的审查与分析

  若流动资产实际占用数增长过快,则应注意是因材料或商品集中到货或因价格变动等因素引起,还是由于管理不善、物资积压、产品滞销或者是虚增库存成本所造成,以便进一步分析企业有无弄虚作假、乱挤成本等问题。

  2.对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及递延资产的审查与分析

  固定资产的审查分析,首先是了解资产增减变动的情况,其次,在核实固定资产原值的基础上,应进一步核实固定资产折旧额,审查企业折旧计算方法是否得当,计算结果是否正确。

  对"在建工程"项目的审核,应注意了解企业有无工程预算,各项在建工程费用支出是否核算真实,有无工程支出与生产经营支出混淆情况等。

  注意企业有无将不属于开办费支出的由投资者负担的费用和为取得各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所发生的支出,以及筹建期间应当计入资产价值的汇兑损益、利息支出等记入"递延资产"账户(提示:按照新会计准则应为"长期待摊费用"账户)的情况,并审核固定资产修理费支出和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核算是否准确,摊销期限的确定是否合理,各期摊销额计算是否正确。

  (二)损益表

  1.销售收入的审查

  如果销售数量下降,应注意企业有无销售产品不通过"产品(商品)销售收入"账户(提示:按照新会计准则应为"主营业务收入"账户)核算的情况或企业领用本企业产品而不计销售收入的情况。

  2.销售成本的审查

  3.营业税金及附加的审查

  由于销售收入与营业税金有密切的联系,两者成正比例地增减。

  4.销售利润的审查

  5.营业利润的审查

  6.投资收益的审查分析

  7.营业外收支项目的审查与分析

  对于营业外收入,应注意企业有无将应列入销售收入的款项或收益直接记作营业外收入,漏报流转税额。

  (三)现金流量表的审查

  应注意对现金流量表的有关项目数字来源及计算的正确性,即主要核对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三、会计账簿的审查与分析

  (一)序时账的审查与分析

  (二)的审查与分析

  企业查账的重点应放在明细账簿的审查上。

  (三)明细分类账的审查与分析

  1.分析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记录是否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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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注册税务师《税法二》复习:减免税依据

 

  为了帮助广大考生高效备考,出国留学网税务师考试栏目特推荐“2017注册税务师《税法二》复习:减免税依据”一文,希望对广大考生有帮助。

  一、基本优惠

  1.已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抄本;但以副本或抄本作为正本使用的,另贴印花。

  2.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3.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业产品收购合同。

  4.无息、贴息贷款合同。

  5.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政府及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

  二、其他优惠

  1.房地产管理部门与个人订立的租房合同,凡房屋用于生活居住的,暂免贴花。

  2.军事物资运输、抢险救灾物资运输,以及新建铁路临管线运输等的特殊货运凭证。

  3.对国家邮政局及所属各级邮政企业,从1999年1月1日起独立运营新设立的资金账簿,凡属在邮电管理局分营前已贴花的资金免征印花税,1999年1月1日以后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

  4.对经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或批准进行的国有(含国有控股)企业改组改制而发生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无偿转让行为,暂不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对不属于上述情况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无偿转让行为,仍应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5.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企业主管部门批准改制的企业改制前签订但尚未履行完的各类应税合同,改制后需要变更执行主体的,对仅改变执行主体,其余条款未作变动且改制前已贴花的,不再贴花。

  6.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企业主管部门批准改制的企业因改制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免予贴花。

  7.投资者买卖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免征印花税。

  8.对国家石油储备基地第一期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

  9.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的凭证和产权转移书据享受印花税的优惠政策(略)。与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这些合同或产权转移书据,只是对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免征印花税,而对其他的当事人应该照章征收印花税。

  10.新政策:公租房政策已在土地增值税中讲解。

  11.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资金账簿免征印花税;对其承担商品储备业务过程中书立的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对合同其他各方当事人应缴纳的印花税照章征收。

  12.新增:自2014年1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13.新增: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暂免征收飞机租赁企业购机环节购销合同印花税 。

  14.新增:对改造安置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开发商与改造安置住房相关的印花税以及购买安置住房的个人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

  15.新增:对与高校学生签订的高校学生公寓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16.新增:对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中资产评估增值、资产转让或划转涉及的印花税,自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符合现行规定的享受相应税收优惠政策。

  17.新增:为支持鲁甸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自2014年8月3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由政府组织建设的安居房...

2017税务师《财务与会计》:其他存货的核算

 

  “2017税务师《财务与会计》:其他存货的核算”一文由出国留学网税务师栏目精心整理提供,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其他存货的核算

  一、委托加工物资的核算

  (一)委托加工物资的内容

  委托加工物资----指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各种材料、商品等物资。

  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物资的成本包括:

  1.发出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

  2.加工中实际耗用物资的成本;

  3.支付的加工费用及应负担的运杂费等;

  4.支付的税金,包括委托加工物资所应负担的消费税(指属于消费税应税范围的加工物资)等。

  (1)需要交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应计入加工物资成本;

  (2)如果收回的加工物资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应先记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按规定用以抵扣加工的消费品销售后所负担的消费税。

  【例题14?多选题】

  一般纳税人因委托加工物资而支付的税金,可按税法规定准予抵扣的有( )。

  A.支付消费税,且委托加工的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B.支付消费税,且委托加工的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对外销售

  C.支付增值税,且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D.支付增值税,且取得普通销货发票

  E.按委托加工合同支付印花税

  【答案】AC

  【解析】支付消费税,且委托加工的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对外销售,消费税应该计入收回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中,所以选项B不正确;取得普通发票,增值税不可以抵扣,所以选项D不正确;按委托加工合同支付印花税,应该计入管理费用,不存在抵扣问题,所以选项E不正确。

  (二)委托加工物资的核算

  1.发给外单位加工的物资,按实际成本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库存商品等

  2. 支付加工费用、应负担的运杂费等

  借: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3.需要交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应将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应付账款

  银行存款等

  4.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物资,按规定准予抵扣的,按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应付账款

  银行存款等

  5.收到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的物资和剩余物资,按实际成本

  借:原材料

  库存商品等

  贷:委托加工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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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税务师《税法二》辅导:居民企业税额计算

 

  本文“2017税务师《税法二》辅导:居民企业税额计算”由出国留学网税务师栏目精心整理提供,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应纳税额的计算—居民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般有两种方法。

  1.直接法: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弥补亏损

  2.间接法: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目金额

  【典型例题1】2011年某居民企业取得主营业务收入4000万元,发生主营业务成本2600万元,发生销售费用770万元(其中广告费650万元),管理费用480万元(其中新产品技术开发费用40万元),财务费用60万元,营业税金160万元(含增值税120万元)。 用上述两种方法计算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1.直接法: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 =4000×15%=600(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4000-2600-[(770-650)+600] -(480+40×50%)-60-(160-120)=80(万元)

  2.间接法:

  会计利润=4000-2600-770-480-60-(160-120)=50(万元)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调增所得额=650-4000×15%=650-600=50(万元)

  三新费用加计扣除=40×50%=20(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50+50-20=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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