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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第三方担保合同范本2022

 

  随着法律不断的完善与普及推广,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下面是由出国留学网编辑为大家整理的“最新第三方担保合同范本2022”,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最新第三方担保合同范本2022(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住所地: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

  乙方因经营需要,向甲方申请借款。经丙方自愿作为保证人提供担保,甲方同意向乙方发放借款。现各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元,借款期限为____年__月_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由丙方作为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义务。

  第二条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向乙方提供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乙方出具借款凭据。

  第三条乙方应于_____年__月__日向甲方归还上述借款,每逾期一日按借款总额的__%向甲方承担预期违约金,直至所有债务完全履行之日止。

  第四条丙方保证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及时归还借款、违约金以及实现债权的其他相关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及违约金和其他费用全部清还之日止。

  第五条丙方对上条所列事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归还借款、违约金以及实现债权的其他相关费用,甲方有权直接向丙方追偿。丙方保证在接到甲方追偿通知之日起__日内清偿上述款项。

  第六条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和乙方如需要增加合同项下借款金额,应征得丙方书面同意。丙方代乙方清偿本合同借款、违约金及其他相关费用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七条在本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内,丙方的保证责任不因乙方与其他单位签订有关协议和乙方财产状况的变化受到任何影响或免除。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各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亦不得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第九条在甲方债权尚未完全实现之前,若乙方、丙方机构发生变更、撤销,应提前__日书面通知甲方,本保证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乙方、丙方更换法定代表人,改变住所的,应在变更后__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第十条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协商或者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各方均已充分注意和理解本合同所有条款,对本合同文字和内容均无疑义。

  第十二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乙丙三方各持___份。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

  签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 ______月 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

第三方担保合同范本2022最新

 

  现代社会讲究遵循契约精神,产生了许多的合同、协议,合同与协议书一旦签订就需要遵循。你知道合同范本是什么样的吗?下面是由出国留学网编辑为大家整理的“第三方担保合同范本2022最新”,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第三方担保合同范本2022最新(一)

  贷款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担保方(丙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为生产经营周转资金,向甲方借款,甲方同意向乙方发放借款,丙方为乙方的借款提供担保,现三方就借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借款金额和借款期限

  1、借款金额: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大写)元整。

  2、借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总共为_______月。

  第二条、借款用途

  乙方向甲方借款主要用于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借款发放方式

  在本协议签订_______天内,甲方将借款以现金的方式交付乙方,乙方同时为甲方开具现金收据。

  第四条、还款方式

  本次借款的还款方式为现金偿还。在借款期限届满前_______日,甲方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应筹款为还款做准备。借款期限届满前,乙方按照约定的方式将借款本金还给甲方,甲方向乙方开具收据,由乙方保留收据/银行转账手续。

  第五条、担保条款

  1、丙方同意为甲、乙之间的借款合同提供担保。

  2、丙方同意以自己所有的________________作为乙方向甲方借款的担保物,在本协议签署前将担保物交由甲方保管。

  3、借款期限届满,如乙方未归还借款,甲方可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丙方提供的担保物,并就相关价款优先受偿。

  4、丙方担保的范围: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 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为实现债权和质权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方发生的律师费和诉讼费用)。

  第六条、违约责任

  乙方借款期限届满未归还借款,视为违约,在归还借款前利息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计算利息,作为违约金。

  第七条、争议解决

  本协议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2、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八条、附则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且甲方将借款交付乙方之日起生效,未经对方允许,任何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本协议。

  2、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份。

  贷...

房屋买卖第三方担保合同模板通用

 

  当我们向个人或者银行贷款时,需要有人或者有贵重物品来做担保,这就是担保合同。下面是由出国留学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屋买卖第三方担保合同模板通用”,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房屋买卖第三方担保合同模板通用【一】

  抵 押 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 表 人: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乙方):

  代 表 人:为确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____________(以下称本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房产作抵押。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经实地勘验,在充分了解其权属状况及使用与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产抵押。

  甲方将房屋抵押给乙方时,该房屋所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给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同意就下列房产抵押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房产坐落于________区________街(路、小区)_____号_____栋_____单元_____层_____户号,其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m2,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证号: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根据本合同,甲乙双方确认:债务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为______ ,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止。

  第三条 利息(年息)______,甲方应于每月______日给付乙方,不得拖欠。

  第四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房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五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如需延长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合同其它条款,应经乙方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六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处分抵押财产:

  1、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债务人未依约归还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

  2、债务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3、债务人被宣告解散、破产。

  第七条 抵押权的撤销:本合同债务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息或者提前归还借款本息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注销抵押登记。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恢复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或提前收回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

  2、甲方违反第四条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前收回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本息总额万分之_______的违约金。

  3、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4、甲、乙任何一方违反第八条约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贷款总额万分之_______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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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第三方治理制度的理论基础探究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小编为大家提供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第三方治理制度的理论基础探究,赶紧和小编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第三方治理制度的理论基础探究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而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就现在我国的污染现状而言想要保护绿水青山,环境污染第三地方治理是一条艰难的捷径。本文就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制度的理论基础进行探析。

  传统治污模式要求企业自己建设治污设施来处理排放的污染物,这里存在的问题就是很多中小企业由于自身经济实力弱与技术水平低等现实因素导致治污的边际成本很高,他们根本无力承担。并且,企业本身就是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市场主体,污染治理是一项完全无产出的纯粹投入,因此并不是企业追求的目标,所以企业常常想方设法逃避环保责任,政府已然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加强监管,尽管如此企业的偷排漏报现象依然非常严重。故将治污功能抽离出来,交由专业第三方,排污企业就可以从污染治理中抽身,专注于生产活动,从而提高经济效率。只要第三方的治污费用低于自建设施处理费用或者违法排污费用,企业就会选择第三方治理。

  多中心公共经济理论

  当研究对象涉及公共事物时,多中心公共经济理论认为公共经济并不仅仅是政府的垄断性经济,它也可以是混合性经济,私人也可参与其中,但是公共经济又有异于市场经济,它有着自身的运行法则。要弄清公共经济的内在逻辑,就需要把握公共物质的性质。亚里斯多德曾经说过,凡是最多数人分享的事物往往是最少数人关照的事物,言外之意表明,物品的性质和人们的心理 及行为倾向有密切联系。由于公益物品是相对私益物品而言的,因此,在与私益物品的比较中我们得到对公益物品性质的认识。第一,就是否排他性而言,非排他性是公共物品的必要特征,不具有排他性:一物品的提供,任何人都能够从其得益。第二,就是否具有共用性而言,公益物品则具有这方面的肯定属性,共用性:一个人能够享用某一物品并且没有权利阻止别人享用。排他性可以区分为可排他性与不可排他性,共用性可以区分为可分的共同使用与不可分的共同使用,所有物品据此组合可以在逻辑上归为四个类属:即排他与使用可分物品如衣物;排他与使用不可分物品如收费公园;排他不可与使用可分如公共池塘资源;排他不可与使用不可分如国防。第三,公益物品的可选择性是很有限的。当物品共同使用不能排斥时,人们在使用消费上是没有选择空间的,所以就会有被迫消费的情况产生,这个时候,制度的安排对人们的行为选择往往就会会产生明显影响。公益物品的难以排他以及共同消费给管理提出了难题。如果按照理性原则去行动,人们就有积极性“不合作”与“搭便车”,公共物品就会成为“最少人关照的事物”。很明显,市场法则无法解决高质量公益物品的供应问题,这就需要求助于集体行动以应付不合作问题。

  委托-代理理论

  委托代理关系源自于“专业化”的存在。当存在“专业化”时就可能出现一种关系,在这种关系中,代理人由于相对优势而代表委托人行动。现代意义的委托代理的概念最早是由罗斯提出的:“如果当事人双方,其中代理人一方代表委托人一方的利益行使某些决策权,则代理关系就随之产生,委托代理关系是随着生产力大发展和规模化大生产的出现而产生的。其原因一方面是生产力发展使得分工...

高分申论范文:防治诈骗须管好第三方支付

 

  出国留学网为您整理《高分申论范文:防治诈骗须管好第三方支付》供您参考!希望帮助到您!更多相关资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的更新!在这里祝您顺利通过考试!

  高分申论范文:防治诈骗须管好第三方支付

  为了保障用户的支付安全,电信运营商、互联网公司、银行和支付公司等有关各方,也须认真履行自己的责任,让公众的支付实现安全与顺畅并行

  深圳警方近期破获一起新型电信网络诈骗案,相关涉案团伙在十余天内骗取700多万元,而利用第三方支付渠道洗钱,是这个案件的最后一环。记者多地调查发现,目前部分第三方支付平台存在账户未实名注册、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致使一些账号可以在网络上直接买卖,部分平台沦为电信诈骗团伙套取、漂白非法资金的“绿色通道”(4月25日《新华每日电讯》)。

  据报道,第三方支付洗钱已经成为不少诈骗行为得以实施的关键一环。诈骗分子先通过银行卡将非法资金转到第三方支付平台,再从此平台分转至多张银行卡取现。一些第三方支付平台就像一个庞大的资金池,成为电信诈骗团伙套取、漂白非法资金的“绿色通道”。可以说,在移动支付便捷的当下,第三方支付平台乱象丛生,必然会埋下巨大隐患。

  比如,据央行网站显示,目前我国有243家持牌支付机构。易观数据显示,2017年第4季度我国非金融支付机构综合支付业务的总体交易规模已达49.66万亿元。而一些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账号可以在网络上直接买卖,不落实账户、交易实名制,滥发POS机,甚至无法查询平台准确交易信息、商户和交易者身份,这些都给诈骗分子提供了便利条件。

  切断第三方支付这条诈骗的“绿色通道”,首先需要技术防范。比如,央行就曾发布《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要求加强账户实名制管理、转账管理、银行卡业务管理,强化可疑交易监测,健全紧急止付和快速冻结机制,这就需要抓好落实,真正筑牢资金支付安全防线。

  其次,有效的监管不容缺失。一定意义而言,第三方支付有监管才有未来。去年,中国人民银行向有关金融机构下发通知,要求非银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由直连模式迁移至网联平台处理,截止期限为今年6月30日。这一举措,凸显了监管部门加强对第三方支付机构资金流向等监管的决心,也必然能够消弭第三方支付平台藏匿的违法违规乱象。

  最后,对诈骗行为须依法打击。应对案件侦办中存在的掣肘进行纾解,比如,据警方表示,在调查涉及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诈骗案时,查询手续繁琐且各地配合协调能力不足,查询要求苛刻,反馈周期长等问题的存在,严重阻碍侦查破案效率。因此,各方最大限度地减少中间环节,为警方侦办案件提供良好的外部保障很有必要,从而让不法分子早日落入法网。

  互联网金融安全涉及公众的切身利益,因此警方和金融机构也应做好相关知识的普及与警示,让公众掌握犯罪分子的一些套路,从而增强免疫力。同样,为了保障用户的支付安全,电信运营商、互联网公司、银行和支付公司等有关各方,也须认真履行自己的责任,让公众的支付实现安全与顺畅并行。

  公务员考试网精心推荐:

2018年司法考试案例分析:第三方电商平台自律管理效力的认定

 

  出国留学网在这里为考生们整理了“2018年司法考试案例分析”,希望能帮到大家,想了解更多考试资讯,请关注小编的及时更新哦。

  2018年司法考试案例分析:第三方电商平台自律管理效力的认定

  ——上海长宁法院判决成都希言公司诉上海寻梦公司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

  裁判要旨

  商家在第三方电商平台上网签的电子合同真实有效,商家以系争合同存在格式条款为由主张合同无效,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在合同约定明确的情况下,商家利用第三方电商平台售假构成违约,平台按照合同约定对商家进行处罚系自律管理,对处罚幅度人民法院原则上不予调整。

  案情

  2016年4月29日,原告成都希言自然贸易有限公司网签平台协议,入驻被告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运营的拼多多平台开设网店自主经营,协议约定商家售假需承担“假一赔十”责任,平台有权直接自商家账户扣款。2016年11月29日,被告基于平台日常抽检需要,在原告网店下单购买系争睫毛膏并送往商标权利人(品牌方)鉴定。2016年12月26日,品牌方出具《鉴定报告》确认送检睫毛膏为假货,上述过程均全程录像。2016年12月27日,被告冻结原告账户,并通知原告限期提供商品合格证明。因原告未按期提供合格证明,被告自原告账户扣划83771元并全额赔付给购买到涉假商品的消费者。原告不服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扣款。

  裁判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平台协议合法有效,商品抽检鉴定过程合法有据,商家售假给平台造成了消费者赔付金+抽检及打假管理成本+商誉损失,被告按约对原告售假行为作出处理于法不悖,遂依法驳回原告全部诉请。

  一审宣判后,原告未提起上诉,一审判决已生效。

  评析

  1.第三方电商平台用户协议的效力认定。电商平台并非垄断行业,无论商家还是消费者均有选择交易平台的自由,有完全的意思自治。只要相关规则并未显著免除平台责任,加重商家义务,排除商家主要权利,原则上应认定为有效。商家一旦入驻电商平台并签署协议、接受规则,即视为对自身相关权利的让渡,就需要服从平台自律管理。需要强调的是,平台规则并非一对一的传统合同,不是平台与某一具体商家决定或修改的,而是平台与所有商家共同达成的一致契约,遵守平台规则不单是商家对平台的义务,也是对其他商家的义务,更是对消费者的承诺。在本案中,用户协议虽是格式合同,但被告已履行了充分合理的提示与说明义务,对相关售假的认定及处罚条款处均进行了加粗,且协议内容不属于法定的无效情形,法院对本案用户协议的效力予以确认。

  2.关于违约情形是否成立的认定。首先,平台协议约定及平台“打假”过程须合法有据。本案中,原被告双方的平台协议对于售假行为的定义及抽检方法有详细约定;就“打假”过程看,被告基于日常抽检需要,向原告下订单随机购买商品,收货后录制拆包视频并将自原告网店购买的商品黏贴贴标交由商标权利人鉴定,商标权利人经鉴定发现系仿冒伪造商品后及时致函被告告知鉴定结果。被告“发现”假货并“打假”的整个过程均由视频固定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其次,鉴定人须具有鉴定资质。作为送检睫毛膏商标的权利人及使用人,本案品牌方对原告在被告平台上售卖商品的鉴定系有权鉴定,其鉴定意见符合法律规定。最后,认定售假金额方面,在被告出具了鉴定...

2018年司法考试案例分析:建立第三方物业服务评估制度

 

  2018年司法考试即将开始,小编在这里为考生们整理了2018年司法考试案例分析,希望能帮到大家,想了解更多资讯,请关注出国留学网的及时更新哦。

  2018年司法考试案例分析:建立第三方物业服务评估制度

  ——业主对物业服务不满拒交物业费被诉后败诉业内专家认为亟需建立第三方物业服务评估制度

  业主对物业服务不满意,应该选择怎样的纠纷解决方式?

  湖南省新邵县某小区多名业主的选择是,拒绝交纳物业费,但物业公司诉至法院后,法院近日作出判决,由欠费业主交纳物业费。

  2014年,石某等人在新邵某小区购买了商品房,并与物业公司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约定了物业服务价格和违约金。

  此后,物业公司依约提供了物业管理服务,但石某等业主因不满物业服务拒绝交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多次催要无果后,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欠费业主交纳物业费及违约金。

  法院经审理认为,石某等业主逾期未交纳物业服务费,事实清楚。

  近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支持了物业公司的诉请。

  在全国各地,业主因为对物业服务不满意而拒绝交纳物业费的案例并不少。

  在重庆市,渝北区法院自2017年1月至7月共受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2362件,超九成案件为物业索要物业费。从已审结的案件来看,业主拒交物业服务费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物业服务不到位、物业服务质量存在瑕疵,

  在北京市,自2012年至2016年,北京市二中院审结此类案件1399件,其中,因业主逾期不交物业费致物业索要物业费引发的纠纷占全部案件的九成以上。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陈幽泓告诉《法制日报》记者,根据物业服务协议,物业费是一个法律关系清晰的债务关系。业主以物业公司未能提供满意的物业服务为由拒交物业费,需举证因物业公司过错而给业主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否则一旦物业公司诉至法院,业主在很大程度上会败诉。

  在北京市海淀区和谐社区发展中心研究员黄传炜看来,业主与物业公司关于物业服务质量纠纷,应依法予以解决。业主针对物业服务质量的质疑和不满,首先要基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管理标准,是否符合约定为判断依据。

  “业主的维权误区,就是以个人感受来判定,这不是物业合同约定的标准,依法不具有法定效力。”黄传炜告诉《法制日报》记者,“依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按时交纳物业费是业主法定义务。”

  此类现象在实践中频发,根源何在?

  陈幽泓认为,业主通过拒交物业费表达对物业服务的不满,背后恰是小区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关系扭曲的体现。在前期物业合同关系中,是由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企业形成物业合同关系,由于业主组织大面积缺位,业主整体与物业企业之间没有直接的物业合同关系,所以对物业服务的服务水准和价格水平,业主难以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也不能行使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的权利。

  在陈幽泓看来,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与物业企业对等的“合同关系”是业主大会及其代表业委会,而不是业主个人面对物业企业。

  而黄传炜认为,物业服务质量的判定,是一个复杂、专业的内容,不是业主个人和物业公司可以判定的。

  黄传炜建议,针对当前物业管理实际,亟需引入第三方物业服务质量评估监理机制,可以由政府购买社会第三方物业...

2018美国移民局严查EB-5第三方换汇

 

  美国移民局现在可以说是一个认真的部门,下面出国留学网来说说2018美国移民局审核新趋势严查EB-5第三方换汇,一起来看看。

  虽然说EB-5(美国投资移民)的申请条件是主流移民国家中最宽松的(14周岁以上即可申请,无语言、学历、管理经验等要求,只需合理解释50万美元投资款来源),但移民局的审案标准可随时收紧。最近移民局针对‘第三方换汇’的这种购汇方式就发出了多封补件通知(RFE)的要求,这也意味着对于部分投资者的移民申请(I-526)可能会受到影响。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第三方换汇?

  美国移民局

  A:在投资50万美元到项目监管账户前,多数投资人都需要将手上的人民币(解释过来源之后)换成美金,此时,可以通过个人购汇额度汇至海外账户,也可以通过和一个已在海外账户有美金的朋友兑换(后者为第三方换汇)。

  一般来说,第三方换汇的操作流程是:EB5投资人将人民币投资款转到一个中间方(个人或机构,后文同)在中国大陆的人民币账户,中间方将其在海外账户中对等价值的美金转到投资人在境外的美金账户,投资人再将这笔美金以自己的名义转到项目的监管银行,完成投资。实际上就是EB5投资人以人民币兑换了第三方的美金,一次性获得足额美金完成投资。

  现行EB5法案规定,投资人须证明其是投资资金的合法所有者,且该资金是合法获得的。因此,最终的投资款就应该是投资人已经被证明合法来源的那笔资金,是通过合法路径和流程投入到境外账户中的。比如常见的投资人亲朋好友多人换汇,可以看到是投资人的合法资金转入到多个人的人民币账户,每个人又以自己的名义在额度范围内兑换美金汇入到投资人在境外的美金账户,最终投资人将自己境外账户收到的所有美金转入到EB5项目监管账户完成投资动作。这种方式就可以能够追溯最终的投资款来自于投资人的合法资产。

  而第三方换汇,其实是一种移花接木的方式,最终的投资款来自于中间方的美金资金,而其和投资人合法获得的国内资金实际上并不是同一笔。

  几年前移民局也曾严格质疑过第三方换汇方式操作的申请材料,但最近几年还是比较宽松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直接获批。从今年年初开始,外联从各大合作律所获悉,移民局故技重施,针对这种换汇方式已发出了多封补件信,补件要点正是因为投资款和境内人民币并不是同一笔资金,因此需要特别证明第三方资金的合法性。

  目前移民局签发的补件信,对于第三方是自然人还是组织机构的要求略有不同。但都是围绕着证明其资金获得合法性的这个焦点,有以下两点需要注意:

  1)若第三方是自然人: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其收入证明、完税证明、银行对账单等其有能力合法获得足额美金的证明;

  2)若第三方是组织机构:一般都是公司实体,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营业执照、财报或审计、公司完税证明、股东会同意换款的决议、银行记录等。

  在如今中国大陆外汇管制越来越严格的情况下,大笔资金转到境外的难度更大周期更长。表面上看,第三方换汇确实大大节约了成本和时间,在4月28日法案到期大限将至的情况下,一些中介甚至律师鼓励投资人用这种方式完成投资。殊不知,风险却是非常大的,要面临着移民局质疑的和进一步追究的考验,投资人还需谨慎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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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美国移民政策收紧 将严厉打击第三方换汇

 

  虽然今年美国的移民政策还没有出台,但是最近移民局针对‘第三方换汇’的这种购汇方式就发出了多封补件通知(RFE)的要求,下面出国留学网来说说2018年美国移民政策收紧,将严厉打击第三方换汇。

  美国移民局真是一个认(ren)真(xing)负(ba)责(qi)的部门,虽然说EB-5(美国投资移民)的申请条件是主流移民国家中最宽松的(14周岁以上即可申请,无语言、学历、管理经验等要求,只需合理解释50万美元投资款来源),但移民局的审案标准可随时收紧。最近移民局针对‘第三方换汇’的这种购汇方式就发出了多封补件通知(RFE)的要求,这也意味着对于部分投资者的移民申请(I-526)可能会受到影响。

  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第三方换汇?

  美国移民局

  A:在投资50万美元到项目监管账户前,多数投资人都需要将手上的人民币(解释过来源之后)换成美金,此时,可以通过个人购汇额度汇至海外账户,也可以通过和一个已在海外账户有美金的朋友兑换(后者为第三方换汇)。

  一般来说,第三方换汇的操作流程是:EB5投资人将人民币投资款转到一个中间方(个人或机构,后文同)在中国大陆的人民币账户,中间方将其在海外账户中对等价值的美金转到投资人在境外的美金账户,投资人再将这笔美金以自己的名义转到项目的监管银行,完成投资。实际上就是EB5投资人以人民币兑换了第三方的美金,一次性获得足额美金完成投资。

  现行EB5法案规定,投资人须证明其是投资资金的合法所有者,且该资金是合法获得的。因此,最终的投资款就应该是投资人已经被证明合法来源的那笔资金,是通过合法路径和流程投入到境外账户中的。比如常见的投资人亲朋好友多人换汇,可以看到是投资人的合法资金转入到多个人的人民币账户,每个人又以自己的名义在额度范围内兑换美金汇入到投资人在境外的美金账户,最终投资人将自己境外账户收到的所有美金转入到EB5项目监管账户完成投资动作。这种方式就可以能够追溯最终的投资款来自于投资人的合法资产。

  而第三方换汇,其实是一种移花接木的方式,最终的投资款来自于中间方的美金资金,而其和投资人合法获得的国内资金实际上并不是同一笔。

  几年前移民局也曾严格质疑过第三方换汇方式操作的申请材料,但最近几年还是比较宽松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直接获批。从今年年初开始,外联从各大合作律所获悉,移民局故技重施,针对这种换汇方式已发出了多封补件信,补件要点正是因为投资款和境内人民币并不是同一笔资金,因此需要特别证明第三方资金的合法性。

  目前移民局签发的补件信,对于第三方是自然人还是组织机构的要求略有不同。但都是围绕着证明其资金获得合法性的这个焦点,有以下两点需要注意:

  1)若第三方是自然人: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其收入证明、完税证明、银行对账单等其有能力合法获得足额美金的证明;

  2)若第三方是组织机构:一般都是公司实体,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营业执照、财报或审计、公司完税证明、股东会同意换款的决议、银行记录等。

  在如今中国大陆外汇管制越来越严格的情况下,大笔资金转到境外的难度更大周期更长。表面上看,第三方换汇确实大大节约了成本和时间,在4月28日法案到期大限将至的情况下,一些中介甚至律师鼓励投资人用这种方式完成投资。殊不知,风险却是非常大...

澳洲留学签证第三方费用明细

 

  选择澳洲留学除了学费生活费外,还有签证费用。澳洲留学学生电子签证需要哪些费用呢?下面出国留学网来说说澳洲留学签证第三方费用明细?

  第三方费用明细

  所谓第三方费用是指规费,如移民局收取的签证申请费,体检医院收取的体检费,部分材料需要公证而产生的公证费等等。这种费用有一个特点,那就是申请人自行支付这些第三方机构。

  1.快递费

  只有在申请人选择纸签方式下才会产生,因为申请人要用国际快递的方式把材料邮寄到澳洲阿德莱德海外学生签证中心。通常EMS在170元人民币左右,DHL在260元人民币左右。

  2.清华认证费用

  “清华认证”即有条件录取通知书上所列CDGDC Verification,是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作为官方机构对中国学位证书及其它教育背景材料的认证。由于认证处的办公地址曾在清华大学,故得名“清华认证”。

  严格来说,这笔费用其实是发生在换完全录取阶段,而非签证阶段。悉尼大学,昆士兰大学对于国内非211学生要求必须提供清华认证的学位证和成绩单才能给予完全录取,所以这些同学还需要支出这笔费用。每样是260元人民币。

  3.签证申请费

  移民局审理签证需要收取的费用,目前是550澳币。

  电签学生只能选择信用卡支付(可以是任何人的信用卡),纸签学生可以选择信用卡或汇票支付。具体支付方式为,信用卡支付请填写信用卡信息表并发送给签证老师;汇票支付请去当地银行购买一张550澳币的汇票,收款人为“DIAC”,并放到材料中一并邮寄给海外学生签证中心。信用卡支付移民要收取一定手续费,VISA和万事达信用卡手续费为1.08%。

  4.体检费

  学生需要到澳洲移民局指定体检医院完成体检,并支付费用给医院。各个地区的指定医院收费略有不同在900-1500人民币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