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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证券从业金融市场笔记:律师事务所法律业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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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管理

  证券法律业务是指律师事务所接受当事人委托,为其证券发行、上市和交易等证券业务活动提供的制作、出具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法律服务。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司法部及地方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对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进行监督管理。律师协会依照章程和律师行业规范对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进行自律管理。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可以为下列事项出具法律意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及上市;上市公司的收购、重大资产重组及股份回购;上市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境内企业直接或者间接到境外发行证券,将其证券在境外上市交易;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解散、终止;证券投资基金的募集,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设立;证券衍生品种的发行及上市;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律师事务所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委托,组织制作与证券业务活动相关的法律文件。

  《办法》规定,鼓励具备下列条件的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内部管理规范,风险控制制度健全,执业水准高,社会信誉良好;有20名以上执业律师,其中5名以上曾从事过证券法律业务;已经办理有效的执业责任保险;最近2年未因违法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办法》规定,鼓励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并且最近2年未因违法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最近3年从事过证券法律业务;最近3年连续执业,且拟与其共同承办业务的律师最近3年从事过证券法律业务;最近3年连续从事证券法律领域的教学、研究工作,或者接受过证券法律业务的行业培训。

  《办法》规定,律师被吊销执业证书的,不得再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律师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被司法行政机关给予停止执业处罚的,在规定禁入或者停止执业期间不得从事证券法律业务。

  《办法》规定,同一律师事务所不得同时为同一证券发行的发行人和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出具法律意见,不得同时为同一收购行为的收购人和被收购的上市公司出具法律意见,不得在其他同一证券业务活动中为具有利害关系的不同当事人出具法律意见。律师担任公司及其关联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存在其他影响律师独立性的情形的,该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不得接受所任职公司的委托,为该公司提供证券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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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从业2017金融市场笔记:证券市场投资者结构及演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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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我国证券市场投资者结构及演化

  在投资者结构上,机构投资者逐渐成为企业债券的主要投资者。

  1990年12月和1991年5月,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继成立并开展交易,标志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开始了一个新阶段。自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成立以来,中国证券市场投资者结构不断演变,其特点也逐渐显现。

  (一)投资者结构的演化

  1989年之前,个人投资者一直是股票市场的投资者主体。1980年,中国人民银行抚顺支行代理企业发行股票211万元,是在改革开放以来有记载的第一次股票发行,也是我国股票市场的起点,此后的股票发行基本上都以个人为主要发行对象。期间又可以分为两个阶段:1980—1984年,企业股票实行到期偿还本金保息分红的办法,带有浓厚的债券性质和福利色彩,发行范围则仅限于企业内部职工和一些自愿的法人;1984—1989年,企业发行股票的范围扩展到社会公众,单位(机构)虽然也可以自愿认购股票,但同股同权原则未得到实施。在这个阶段,专门的股票投资机构尚未问世,现代意义上的投资机构者还未出现,购入股票的单位一方面因同股不同权受到歧视性待遇因而为数寥寥,另一方面就其行为特征来看也近似于个人投资者,其投资目的同个人投资者一样在于获得股息,因此说这一时期的投资者主体为个人投资者。

  1985年,我国第一家证券公司——深圳经济特区证券公司,通过批准进入筹备,至1989年,我国共有可从事自营业务的证券公司达到63家,而股票设计的规范化也得到了很大发展。从1989年起,机构投资者开始成为股票市场的投资主体,个人投资者退居次要地位。

  1990年11月,法国东方汇理银行在中国组建“上海基金”,标志着我国投资基金正式问世,机构投资者进入一个新阶段。

  1991年,中国农村发展信托投资公司私募淄博基金5000万元人民币,并于1992年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为第一家国内基金,国内基金业的发展由此为起点迅速展开。

  1999年7月,战略投资者的概念首次被提出,此后,管理层对投资者的培育采用了超常规、创新性的发展战略,不仅在存量上对鲜有机构投资者进行大规模扩容(如基金、证券公司增扩股),而且在增量上全方位引进新的机构投资者(允许三类企业、保险基金入市),机构投资者的范围得到前所未有的扩大,标志着我国股票市场改变以往投资分散化格局、以机构投资者构成投资主体的主要成分和基本资金来源的改革正式启动。

  以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账户数量结构为例,我国股票市场投资者结构中,散户投资者开户数量占绝对优势。机构投资者近年来增长速度大大提升,成为我国证券市场的投资主体。

  (二)投资者结构的特点

  (1)个人投资群体庞大。

  (2)机构投资者迅速成长。

  改善和优化投资者结构需要大力培养机构投资者,充分发挥机构投资者对股市的“稳定器”作用,导入理性、成熟的投资理念,引导广大中小投资者理性投资、遏制投机,促进证券市场规范、稳健、高效发展。具体可以采取如下办法:构筑多元化的投资基金群体,加快指数型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积极推进保险资金人市;发展私募基金;吸引海外资金入市(QF...

证券从业2017年金融市场笔记:场外交易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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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场外交易市场

  (一)场外交易市场的定义

  场外交易市场即业界所称的0TC市场,又称柜台交易市场或店头市场,是指在证券交易所外进行证券买卖的市场。它主要由柜台交易市场、第三市场、第四市场组成。

  (1)柜台交易市场。柜台交易市场是通过证券公司、证券经纪人的柜台进行证券交易的市场。(2)第三市场。第三市场是指已上市证券的场外交易市场。(3)第四市场、。第四市场是投资者绕过传统经纪服务,彼此之间利用计算机网络直接进行大宗证券交易而形成的市场。

  

(二)场外交易市场的特征

  (1)场外交易市场是一个分散的无形市场。它没有固定的、集中的交易场所,是由许多各自独立经营的证券经营机构分别进行交易的,主要是依靠电话、电报、传真和计算机网络联系成交的。

  (2)场外交易市场的组织方式采取做市商制。场外交易市场与证券交易所的区别在于不采取经纪制,投资者直接与证券商进行交易。

  (3)场外交易市场是一个拥有众多证券种类和证券经营机构的市场,以未能在证券交易所批准上市的股票和债券为主。

  (4)场外交易市场是一个以议价方式进行证券交易的市场。具体地说,是证券公司对自己所经营的证券同时挂出买入价和卖出价,并无条件地按买入价买人证券和按卖出价卖出证券,最终的成交价是在牌价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决定的不含佣金的净价。券商可根据市场情况随时调整所挂的牌价。在场外交易市场上,证券买卖采取一对一的交易方式,对同一种证券的买卖不可能同时出现众多的买方和卖方,也就不存在公开的竞价机制。

  (5)场外交易市场的管理比证券交易所宽松。由于场外交易市场分散,缺乏统一的组织和章程,不易管理和监督,其交易效率也不及证券交易所。

  (三)场外交易市场的主要功能

  场外交易市场与证券交易所共同组成证券交易市场,它主要具备以下功能:

  (1)场外交易市场是证券发行的主要场所。

  (2)场外交易市场为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以及按照有关法规公开发行而又不能或一时不能到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提供了流通转让的场所,为这些证券提供了流动的必要条件,为投资者提供了兑现及投资的机会。

  (3)场外交易市场是证券交易所的必要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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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从业2017金融市场笔记:货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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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货币政策

  (一)货币政策概念

  货币政策是指政府或中央银行为影响经济活动所采取的措施,尤指控制货币供给以及调控利率的各项措施。货币政策是政府重要的宏观经济政策,中央银行通常采用存款准备金制度、再贴现政策、公开市场业务等货币政策手段调控货币供应量,从而实现发展经济、稳定货币等政策目标。

  (二)货币政策措施

  运用货币政策所采取的措施主要包括:

  (1)控制货币发行。(2)控制和调节对政府的贷款。(3)推行公开市场业务。(4)改变存款准备金率。(5)调整再贴现率。(6)选择性信用管制。(7)直接信用管制。(8)常备借贷便利。

  (三)货币政策目标

  1.货币政策的最终目标

  (1)稳定物价。稳定物价是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首要目标,而物价稳定的实质是币值的稳定。所谓币值,原指单位货币的含金量。在现代信用货币流通条件下,衡量物价稳定与否,从各国的情况看,通常使用的指标有三个:一是GNP(国民生产总值)平均指数,它以构成国民生产总值的最终产品和劳务为对象,反映最终产品和劳务的价格变化情况;二是消费物价指数,它以消费者日常生活支出为对象,能较准确地反映消费物价水平的变化情况;三是批发物价指数,它以批发交易为对象,能较准确地反映大宗批发交易的物价变动情况。需要注意的是,除了通货膨胀以外,还有一些属于正常范围内的因素,如季节性因素、消费者嗜好的改变、经济与工业结构的改变等等,也会引起物价的变化。

  一般来说,物价上涨率宜控制在50A以下,以2%~3%为宜。

  (2)充分就业。所谓充分就业目标,就是要保持一个较高的、稳定的就业水平。在充分就业的情况下,凡是有能力并自愿参加工作者,都能在较合理的条件下随时找到适当的工作。

  一般以失业率指标来衡量劳动力的就业程度。所谓失业率,指社会的失业人数与愿意就业的劳动力之比。失业率的大小,也就代表了社会的充分就业程度。造成失业的原因主要有总需求不足、摩擦性失业、季节性的失业、结构性失业。

  一般来说,中央银行把充分就业目标定位于失业率不超过4%为宜。

  (3)促进经济增长。所谓经济增长就是指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必须保持合理的、较高的速度。目前各国衡量经济增长的指标一般采用人均实际国民生产总值的年增长率,即用人均名义国民生产总值年增长率剔除物价上涨率后的人均实际国民生产总值年增长率来衡量。政府一般对计划期的实际GNP增长幅度定出指标,用百分比表示,中央银行即以此作为货币政策的目标。

  中央银行以经济增长为目标,指的是中央银行在接受既定目标的前提下,通过其所能操纵的工具对资源的运用加以组合和协调。一般地说,中央银行可以用增加货币供给或降低实际利率水平的办法来促进投资增加;或者通过控制通货膨胀率,以消除其所产生的不确定性和预期效应对投资的影响。

  (4)平衡国际收支。所谓平衡国际收支目标,简言之,就是采取各种措施纠正国际收支差额,使其趋于平衡。因为一国国际收支出现失衡,无论是顺差或逆差,都会对本国经济造成不利影响。当然,相比之下,逆差的危害尤甚,因此各国调节国际收支失衡一般着力于减少以致消除...

2017年证券从业金融市场重点笔记:金融市场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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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市场的功能

  (一)资本积累(聚敛功能)

  金融市场的积累功能是指金融市场引导众多分散的小额资金汇聚成可以投入社会再生产的资金集合的功能。在这里,金融市场起着资金“蓄水池”的作用。金融市场之所以具有资金的积聚功能:一是由于金融市场创造了金融资产的流动性;二是由于金融市场上多样化的融资工具为资金供应者的资金寻求合适的投资手段找到了出路。

  (二)资源配置(配置功能)

  金融市场的配置功能表现在三个方面:资源配置、财富再分配和风险再分配。

  (1)资源配置。金融市场通过将资源从低效率利用的部门转移到高效率的部门,从而使一个社会的经济资源能最有效地配置在效率最高或效用最大的用途上,实现稀缺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一般地说,资金总是流向最有发展潜力,能够为投资者带来最大利益的部门和企业,这样,通过金融市场的作用,有限的资源就能够得到合理的利用。

  (2)财富再分配。财富是各经济单位持有的全部资产的总价值。政府、企业及个人通过持有金融资产的方式来持有的财富,在金融市场上的金融资产价格发生波动时,其财富的持有数量也会发生变化,一部分人的财富量随金融资产价格的升高而增加,另一部分人则由于其持有的金融资产价格下跌而减少。这样,社会财富就通过金融市场价格的波动实现了财富的再分配。(3)风险再分配。利用各种金融工具,厌恶金融风险较高程度的人可以把风险转嫁给厌恶风险程度较低的人,从而实现风险的再分配。

  (三)调节经济(调节功能)

  调节功能是指金融市场对宏观经济的调节作用。金融市场一边连着储蓄者,另一边连着投资者,金融市场的运行机制通过对储蓄者和投资者的影响而发挥着调节宏观经济的作用。(1)直接调节。金融市场通过其特有的引导资本,形成及合理配置的机制首先对微观经济部门产生影响,进而影响到宏观经济活动的一种有效的自发调节机制。

  (2)间接调节。金融市场的存在及发展,为政府实施对宏观经济活动的间接调控创造了条件。货币政策属于调节宏观经济活动的重要宏观经济政策,其具体的调控工具有存款准备金政策、再贴现政策、公开市场操作等,这些政策的实施都以金融市场的存在、金融部门及企业成为金融市场的主体为前提。金融市场既提供货币政策操作的场所,也提供实施货币政策的决策信息。此外,财政政策的实施也越来越离不开金融市场,政府通过国债的发行及运用等方式对各经济主体的行为加以引导和调节,并提供中央银行进行公开市场操作的手段,也对宏观经济活动产生着巨大的影响。

  (四)反映经济(反映功能)

  金融市场历来被称为国民经济的“晴雨表”和“气象台”,是公认的国民经济信号系统。这实际上就是金融市场反映功能的写照。金融市场的反映功能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金融市场首先是反映微观经济运行状况的指示器。由于证券买卖大部分都在证券交易所进行,人们可以随时通过这个有形的市场了解到各种上市证券的交易行情,并据以判断投资机会。(2)金融市场交易直接和间接地反映国家货币供应量的变动。金融市场所反馈的宏观经济运行方面的信息,有利于政府部门及时制定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