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分析证券从业考试2015年考点精讲:第九章第二节
出国留学网证券从业考试网为您整理“投资分析证券从业考试2015年考点精讲:第九章第二节”,知识点过多,你是否找到所有章节考点了呢?详情请关注文后小编推荐汇总! 第九章证券分析师、投资顾问与证券投资咨询业务 第二节 证券投资咨询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制度 要点一 (涉及证券投资咨询的法律法规) 一、我国涉及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法律法规 《证券法》、《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和《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关于规范面向公众开展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行为若干问题的通知》、《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指引》、《证券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守则》等。 二、《证券法》(2005)的有关内容 1.第171条规定,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从事下列行为:代理委托人从事证券投资;与委托人约定分享证券投资收益或者分担证券投资损失;买卖本咨询机构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股票;利用传媒等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信息;其他。 2.其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责任,除非证明自己无过错。 3.第207条: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证券交易活动中作出虚假陈述或信息误导的,责... [ 查看全文 ]投资分析证券从业考试2015年考点精讲:第九章第二节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