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重点考点:从宽处理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为您整理提供了司法考试卷二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重点考点(二),从宽处理的告知义务是什么,同时它新增了哪些考点,比如什么情况下可以对刑犯从宽处理,关于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相关的法律条文所涵括的知识点你记住了多少?希望对你有帮助! 从宽处理的告知义务 新法第118条第2款增加规定: “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宽处理的法律规定。” 解读: 2011 年刑八增加规定:“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在本条中增加此规定,是为了使嫌疑人更为清楚如实回答将会得到从宽处理的后果。 考察方式: 至多只是一个选项,且难度极低,一般了解即可。 拘传传唤时间 旧法第92 条第2 款: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 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新法第117条第2、3款: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嫌疑人。传唤、拘传嫌疑人,应当保证嫌疑人的饮食... [ 查看全文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重点考点:从宽处理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