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相关文章

司考《刑事诉讼法》重点:执行的相关文章推荐

司考《刑事诉讼法》重点:执行

以下资讯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司考《刑事诉讼法》重点:执行”,希望每个考生都能认真复习司考刑事诉讼法,多看看书,熟悉每一个知识考点,取得好成绩。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等方面的信息,请持续关注本站!一、执行机关执行机关包括:法院、监狱、公安机关;1.监狱。监狱负责执行死缓、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其中公安机关负责送交执行时余刑不足1年的有期徒刑由看守所执行,看守所是隶属于公安机关的。2.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负责执行死刑立即执行、两个财产刑(罚金和没收财产)、以及无罪或者免除刑罚的判决的执行。3.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负责执行送交执行时余刑不足1年的有期徒刑、有期徒刑缓刑、拘役缓刑、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暂予监外执行、假释等的执行。二、死刑立即执行判决的执行(一)执行死刑命令的签发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有权签发死刑执行令,凭执行死刑令来执行死刑。(二)执行死刑的机关和期限执行死刑的机关是原审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的执行死刑命令,由高级人民法院交付原审人民法院执行。原审人民法院接到死刑执行命令后,应当在7日以内交付执行。(三)执行死刑的场所和方法执行死刑的场所是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死刑采取枪决或者注射的方法执行。三、其他判决的执行罚金和没收财产的执行: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 [ 查看全文 ]

司考《刑事诉讼法》重点:执行的相关文章

司考《刑事诉讼法》重点:未成年人案件

在2016年司考刑事诉讼法中有许多重要考点,那么这些考点一定要背熟!本文“司考《刑事诉讼法》重点:未成年人案件”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祝您顺利通过司法考试! 《刑事诉讼法》 ★第14条第2款 对于不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在讯问和审判时,可以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第34条 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担法...[ 查看全文 ]

2016年司考《刑事诉讼》考前考点练习题:证人出庭

考友有没有好好复习司考刑事诉讼法呢?要想早日通过司法考试,就必须努力看书弄清知识考点才行!以下资讯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2016年司考《刑事诉讼》考前考点练习题:证人出庭,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甲在外地临时出差时目击乙****的作案过程,并且其实唯一目击证人。请据此回答第55-57题。1.【简单】甲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下列哪些费用,司法机关应当给予补助?A.交通费B.住宿费C.就餐费D....[ 查看全文 ]

司考《刑事诉讼法》重点:涉外诉讼

加油复习司考刑事诉讼法,多做题,多看看教材,理解教材中的知识点,就有希望通过司法考试!以下资讯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司考《刑事诉讼法》重点:涉外诉讼,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被告人、被害人外国国籍的确认外国人的国籍以其入境时的有效证件予以确认;国籍不明的,以公安机关会同外事部门查明的为准。国籍确实无法查明的,以无国籍人对待,适用涉外刑事案件审理程序。二、涉外强制措施的应用公安司法机关需要对外...[ 查看全文 ]

2016年司考《刑事诉讼》考前考点练习题:审查起诉

考友们还有哪些2016年司考刑事诉讼法的考点没有背熟呢?详情请看本文“2016年司考《刑事诉讼》考前考点练习题:审查起诉”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祝您顺利通过司法考试!1.【真题难度】吴安抢劫案,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中的下列做法,正确的是:A.检察院审查起诉时,可以不讯问犯罪嫌疑人B.人民检察院受理后,认为应当由其他人民检察院起诉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 查看全文 ]

2016年司考《二卷行政诉讼法》考点(1)

考生们需要努力的复习,遇到不懂的刑事诉讼法考点多钻研,才有可能通过司考刑事诉讼法。“2016年司考《二卷行政诉讼法》考点(1)”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从宽处理的告知义务新法第118条第2款增加规定:“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宽处理的法律规定。”解读: 年刑八增加规定:“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 查看全文 ]

司考刑事诉讼法草案的前进与后退

在2016年司考刑事诉讼法中有许多重要考点,那么这些考点一定要背熟!本文“司考刑事诉讼法草案的前进与后退”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祝您顺利通过司法考试!年国家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草案的前进与后退8 月30日,颇受关注的《刑事诉讼法》草案对社会公开争求意见,一公布,《刑事诉讼法》的修订内容就成为了广大法律人士及爱好者的热议话题。有人说新的草案进步了,进步性主要表现在:1.不得强迫嫌疑人自证其罪...[ 查看全文 ]

2016年司考《二卷行政诉讼法》考点(2)

面临司法考试,许多考生都茫然无措,不知道从何下手复习,首先来看看司法刑事诉讼法考点知识吧,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的:2016年司考《二卷行政诉讼法》考点(2),希望对你备考有所帮助! 讯问地点新法第116条第2款增加规定:“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以后,侦查人员对其进行讯问,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解读:实践中存在嫌疑人被公安机关羁押后,不分场所进行讯问的不规范做法,而刑讯逼供现象往往发生...[ 查看全文 ]

2016年司考《二卷行政诉讼法》考点(3)

本文“2016年司考《二卷行政诉讼法》考点(3)”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2016年司法考试临近,关于司考刑事诉讼法一些还不熟悉的重要考点,朋友们一定要弄懂哦! 附带民诉的财产保全原法第77 条第3 款:“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的财产。”新法第100条:“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申请人...[ 查看全文 ]

2016年司考《二卷刑事诉讼》考点【2】

本文“2016年司考《二卷刑事诉讼》考点【2】”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2016年司法考试临近,关于司考刑事诉讼法一些还不熟悉的重要考点,朋友们一定要弄懂哦!第二章 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1、古代弹劾式诉讼制度和神示证据制度特征:私人告诉,不告不理; 原告和被告的诉讼地位平等,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义务;法院或其他裁判机构在诉讼中处于消极的仲裁地位;神示证据制度。神示证据制度:根据神的启示来...[ 查看全文 ]

2016年司考《二卷刑事诉讼》考点【3】

考友们还有哪些2016年司考刑事诉讼法的考点没有背熟呢?详情请看本文“2016年司考《二卷刑事诉讼》考点【3】”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祝您顺利通过司法考试!第三章 刑事诉讼机关中的专门机关人民法院性质: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代表国家独立行使审判权。任务:是审判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并通过审判活动,惩办、一切犯罪分子,解决民事、行政纠纷以保卫人民民主专政制度,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和社会秩序...[ 查看全文 ]
推荐访问
执行主编 执行创意总监 执行经理 重点客户主任-商超渠道-重庆 合同执行专员 法务部诉讼科员 法务部诉讼副经理 2015中考英语语法重点 工作重点 项目执行 现场执行 策划执行 产品执行策划员 活动执行总监 执行督导 执行专员 项目执行助理 各国签证的重点和难点 重点线 高考重点作文
热点推荐
司法考试成绩查询入口 司法考试真题 司法考试准考证打印入口 刑事诉讼法 民法 刑法 司法考试卷四真题 司法考试卷四试题 民事诉讼法 司法考试报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