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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讲义:期间

在2016年司考民事诉讼法中有许多重要考点,那么这些考点一定要背熟!本文“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讲义:期间”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祝您顺利通过司法考试!第75条 期间包括法定期间和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间。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诉讼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第76条 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考点]期间解析:主要掌握下列内容:1、期间的计算。根据《民诉意见》第79条:民事诉讼中以日计算的各种期间均从次日起算。【期间的顺延】法 律 敎  育  网[注意]涉外民诉案件期间的顺延根据《民诉法》第246条的规定,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并通知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第247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在判决书、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提起上诉。被上法律|教育网诉人在收到上诉状副本后,应当在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当事... [ 查看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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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民事诉讼法笔记:第二十三章执行程序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为您整理“司考民事诉讼法笔记:第二十三章执行程序”,考友一定要加油复习司法考试,多看看民事诉讼法知识点,才能拿到司法考试证书!第二十三章 执行程序执行原则:以生效法律文书为依据;执行标的有限原则(财产,人身不能成为执行对象,若藏财产,则可以算妨害民事诉讼);法院执行和有关单位、个人协助相结合(银行协助,下裁定并给银行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申请执行和移送执行相结合;强制执行和说服...[ 查看全文 ]

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讲义:当事人的确定

“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讲义:当事人的确定”该资讯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不少考生对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知识还有哪些没有掌握呢?考生们一起来看看吧!为准确确定原告与被告,应当对原告与被告的概念有所了解。所谓原告是指因民事权利义务发生争议,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引起诉讼程序发生的人。所谓被告,是指被原告指称侵犯其合法权利或者与原告发生权利义务争议,并被人民法院通知应诉的人。确定原告...[ 查看全文 ]

司考民事诉讼法笔记:第二十四章涉外民事诉讼程序

本文“司考民事诉讼法笔记:第二十四章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2016年司法考试临近,关于司考民事诉讼法一些还不熟悉的重要考点,朋友们一定要弄懂哦!第二十四章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1.涉外因素:a.诉讼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是外国人、无国籍人或外国企业和组织。b.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事实发生在国外。c.当事人之间争议的标的物在国外。2.一般原则:(1)适用我国民...[ 查看全文 ]

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讲义:仲裁程序

相信考生们2016年司考民事诉讼法都复习得差不多了吧,快来查漏补缺吧,详情请看本文“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讲义:仲裁程序”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祝您顺利通过司法考试!第28条 一方当事人因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裁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交人民法院。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 查看全文 ]

如何拿到司考民事诉讼法关键分

本文“如何拿到司考民事诉讼法关键分”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2016年司法考试临近,关于司考民事诉讼法一些还不熟悉的重要考点,朋友们一定要弄懂哦! 民事诉讼法与仲裁法作为民事程序法中的重要内容,都具有知识体系性强、条理清晰的特点,因此,大家掌握其整个学科知识体系,尤其是整个知识体系建构的理论基础,是融会贯通、理解并掌握民事诉讼法与仲裁法基本知识以及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是拿到司法考试民诉试题...[ 查看全文 ]

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讲义:涉外民诉程序

考友有没有好好复习司考民事诉讼法呢?要想早日通过司法考试,就必须努力看书弄清知识考点才行!以下资讯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讲义:涉外民诉程序,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民事诉讼法中需要记忆的知识点比较多,为了让大家在这个阶段的复习更加顺利,小编为大家整理司考民诉考点精讲,希望能对大家的复习有所帮助。第235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涉外民事诉讼,适用本编规定。本编没有规定的,...[ 查看全文 ]

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讲义:公示催告程序

本文“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讲义:公示催告程序”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2016年司法考试临近,关于司考民事诉讼法一些还不熟悉的重要考点,朋友们一定要弄懂哦!一、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可以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依照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其他事项,适用本章规定。申请人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申请书,写明票面金额、发票人、持票人、背书人等票据主...[ 查看全文 ]

司考民事讼诉法考点:法条源于理论

多熟读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对你的司法考试复习有帮助,能让你更加熟悉知识点。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为您整理“司考民事讼诉法考点:法条源于理论”,欢迎您下载! 我们谈到,法条是司法考试的命题所直接关注的,而法条是琐碎而繁多的,要独立地去理解和记忆法条是很难准确把握的,可能错误理解法条,可能是不能准确记忆,而这些都是司法考试的大忌。尤其是司法考试中对于诉讼法的命题,经常考查一些细节的规定,因此要求考生必须...[ 查看全文 ]

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讲义:民诉执行中止和终结

朋友们来看看自己对司考民事诉讼法知识点的掌握程度吧,以下资讯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讲义:民诉执行中止和终结”,预祝考生们都能取得好成绩! 第232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 查看全文 ]

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民诉与仲裁考点

在2016年司考民事诉讼法中有许多重要考点,那么这些考点一定要背熟!本文“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民诉与仲裁考点”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祝您顺利通过司法考试!一、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与仲裁法学科基本知识体系(一)民事诉讼法的学科知识体系及其理论基础我国民事诉讼法确立的当事人处分权为有限处分权,即当事人应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其民事权利与诉讼权利。也就是说,当事人行使处分权的行为只有经过法院行...[ 查看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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