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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拿到司考民事诉讼法关键分的相关文章推荐

如何拿到司考民事诉讼法关键分

本文“如何拿到司考民事诉讼法关键分”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2016年司法考试临近,关于司考民事诉讼法一些还不熟悉的重要考点,朋友们一定要弄懂哦! 民事诉讼法与仲裁法作为民事程序法中的重要内容,都具有知识体系性强、条理清晰的特点,因此,大家掌握其整个学科知识体系,尤其是整个知识体系建构的理论基础,是融会贯通、理解并掌握民事诉讼法与仲裁法基本知识以及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是拿到司法考试民诉试题分数的关键。  因此,在我们复习民事诉讼法时应当掌握以下几个基本点  第一,民事诉讼程序的开始体现当事人的处分权与法院审判权的结合。  当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或者发生争议时,是否提起诉讼,由当事人处分。如果决定提起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的起诉条件,必然涉及到民事诉讼的主管与管辖中的级别管辖与地域管辖制度、当事人中的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以及诉讼代理人的权限问题;当然,当事人起诉后,法院对起诉予以审查就必然涉及到特殊情形的处理以及不予受理的适用。  第二,诉讼请求的确定与审理体现当事人的处分权与法院审判权的结合。  为充分实现自身的合法权益,原告除了有权在诉讼的开始阶段决定如何提出诉讼请求以外,在诉讼的进行过程中,原告还有权决定是否变更与放... [ 查看全文 ]

如何拿到司考民事诉讼法关键分的相关文章

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讲义:涉外民诉程序

考友有没有好好复习司考民事诉讼法呢?要想早日通过司法考试,就必须努力看书弄清知识考点才行!以下资讯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讲义:涉外民诉程序,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民事诉讼法中需要记忆的知识点比较多,为了让大家在这个阶段的复习更加顺利,小编为大家整理司考民诉考点精讲,希望能对大家的复习有所帮助。第235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涉外民事诉讼,适用本编规定。本编没有规定的,...[ 查看全文 ]

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讲义:公示催告程序

本文“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讲义:公示催告程序”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2016年司法考试临近,关于司考民事诉讼法一些还不熟悉的重要考点,朋友们一定要弄懂哦!一、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可以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依照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其他事项,适用本章规定。申请人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申请书,写明票面金额、发票人、持票人、背书人等票据主...[ 查看全文 ]

司考民事讼诉法考点:法条源于理论

多熟读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对你的司法考试复习有帮助,能让你更加熟悉知识点。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为您整理“司考民事讼诉法考点:法条源于理论”,欢迎您下载! 我们谈到,法条是司法考试的命题所直接关注的,而法条是琐碎而繁多的,要独立地去理解和记忆法条是很难准确把握的,可能错误理解法条,可能是不能准确记忆,而这些都是司法考试的大忌。尤其是司法考试中对于诉讼法的命题,经常考查一些细节的规定,因此要求考生必须...[ 查看全文 ]

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讲义:民诉执行中止和终结

朋友们来看看自己对司考民事诉讼法知识点的掌握程度吧,以下资讯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讲义:民诉执行中止和终结”,预祝考生们都能取得好成绩! 第232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 查看全文 ]

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民诉与仲裁考点

在2016年司考民事诉讼法中有许多重要考点,那么这些考点一定要背熟!本文“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民诉与仲裁考点”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祝您顺利通过司法考试!一、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与仲裁法学科基本知识体系(一)民事诉讼法的学科知识体系及其理论基础我国民事诉讼法确立的当事人处分权为有限处分权,即当事人应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其民事权利与诉讼权利。也就是说,当事人行使处分权的行为只有经过法院行...[ 查看全文 ]

司考民事讼诉法考点:送达考点

面临司法考试,许多考生都茫然无措,不知道从何下手复习,首先来看看司法民事诉讼法考点知识吧,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的:司考民事讼诉法考点:送达考点,希望对你备考有所帮助! 第78条 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 查看全文 ]

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讲义:执行担保和承担

考友有没有好好复习司考民事诉讼法呢?要想早日通过司法考试,就必须努力看书弄清知识考点才行!以下资讯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讲义:执行担保和承担,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第208条 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 [考点]执行担保 [相...[ 查看全文 ]

司考民事讼诉法考点:期间考点

复习司考民事诉讼法时,多看看教材,熟悉各章节考点,这样复习才会有好的效果。“司考民事讼诉法考点:期间考点”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等方面的信息,请持续关注本站!第75条 期间包括法定期间和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间。 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 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 查看全文 ]

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审判监督程序

还在复习2016年司法民事诉讼法的朋友们,你知道会考些什么考点吗?来看看本文“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审判监督程序”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祝考友们顺利通过司法考试! 第177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 查看全文 ]

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讲义:司法协助

“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讲义:司法协助”该资讯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不少考生对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知识还有哪些没有掌握呢?考生们一起来看看吧!第260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人民法院和外国法院可以相互请求,代为送达文书、调查取证以及进行其他诉讼行为。 外国法院请求协助的事项有损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安全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不予执行。 第261条...[ 查看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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