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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知识:执行程序

考友有没有好好复习司考民事诉讼法呢?要想早日通过司法考试,就必须努力看书弄清知识考点才行!以下资讯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知识:执行程序,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执行程序概述(一)执行的原则注意:执行以生效法律文书为依据原则以及执行标的有限原则,即执行只能针对被执行人的行为和财产,而不得针对被执行人的人身。(二)执行的一般规定1、执行管辖201条:人民法院制作的生效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注意人民法庭的执行问题。仲裁裁决与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的执行。2、执行异议(1)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执行行为的异议202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提级执行或者指令执行:203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 [ 查看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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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年司考刑事诉讼法答题应注意的方面

本文“201年司考刑事诉讼法答题应注意的方面”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许多人都认为司考民事诉讼法考试难,其实不难的,一起来看看吧。201年国家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答题应注意的方面一、审题不认真,务必看准让选正确的还是不正确的。  二、相似制度比较不清:如延期审理、中止审理和休庭情形比较;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比较;应当变更强制措施和可以变更强制措施比较等等。此外,相似规定刑诉与民诉、行政诉区别等...[ 查看全文 ]

司考民事诉讼法笔记:第八章民事诉讼中的证明

复习2016年司考民事诉讼法的考生们,一定不要错过本文“司考民事诉讼法笔记:第八章民事诉讼中的证明”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的重点哦,祝您顺利通过司法考试! 第八章 民事诉讼中的证明一、证明对象的范围:1民事实体法事实:主要事实;间接事实;辅助事实;2程序法事实;3外国法律和地方性法规、习惯;4证据事实。二、免于证明的事实:注意,律师见证不能免证a.自认的事实。不得任意撤销自认。同时法院如果...[ 查看全文 ]

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知识:离婚案件的管辖

朋友们来看看自己对司考民事诉讼法知识点的掌握程度吧,以下资讯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知识:离婚案件的管辖”,预祝考生们都能取得好成绩!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或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适用特别规定的情形是: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对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的人,对被劳动教养的人和对被 ...[ 查看全文 ]

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知识:证明的对象

复习2016年司考民事诉讼法的考生们,一定不要错过本文“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知识:证明的对象”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的重点哦,祝您顺利通过司法考试! 【提示】证明对象是指由实体法律规范所确定的,对诉辩请求产生法律意义的,应当由当事人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事实。一、证明对象的范围当事人主张的实体法事实;当事人主张的程序法事实;证据事实;外国法律与地方性法规、习惯。其中,实体法事实包括:第一、当事人...[ 查看全文 ]

司考民事诉讼法笔记:第九章期间、送达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为您整理“司考民事诉讼法笔记:第九章期间、送达”,考生们可以多背诵司考民事诉讼法教材,熟悉各章节知识考点。祝广大考生都能通过司法考试!第九章 期间、送达1.期间:a.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b.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刑诉有特别规定)c.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诉讼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d.当事...[ 查看全文 ]

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知识:证据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为您整理“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知识:证据”,考生们可以多背诵司考民事诉讼法教材,熟悉各章节知识考点。祝广大考生都能通过司法考试!1、举证时限(1)举证时限的确定(证据规定33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法院认可;协商不成,法院指定,但不少于30日。(2)超期举证的后果(证据规定34条):放弃提供证据的权利(3)举证时限的延长(36条)2、交换证据(1)37条:当事人申请交换证据或者法...[ 查看全文 ]

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知识:司法协助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为您整理“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知识:司法协助”,考友一定要加油复习司法考试,多看看民事诉讼法知识点,才能拿到司法考试证书!司法协助的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代为一定的诉讼行为,如代为送达诉讼文书,代为调查取证等;二是接受外国法院的委托,代为执行外国法院的判决或者外国仲裁机构的裁决。第260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人民法院和外国法院可以相互请求...[ 查看全文 ]

司考民事诉讼法笔记:第十章法院调解

还在复习2016年司法民事诉讼法的朋友们,你知道会考些什么考点吗?来看看本文“司考民事诉讼法笔记:第十章法院调解”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祝考友们顺利通过司法考试!第十章 法院调解注意诉讼和解不具有执行力。1.法院调解的原则:a.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b.不适宜调解的民事案件:(比较三个诉讼法)(一)必须采取罚款、追缴制裁措施的确认...[ 查看全文 ]

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知识:民诉执行中止和终结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为您整理“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知识:民诉执行中止和终结”,考生们可以多背诵司考民事诉讼法教材,熟悉各章节知识考点。祝广大考生都能通过司法考试!【概念】执行中止:执行过程中,因为某种特殊情况的发生而使执行程序暂时停止,待这种情况消失后,再行恢复执行程序的,叫执行中止。 依据法律规定,申请人认为可以延期执行的,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中止执行,法院应当裁定许可。执行终结,是指人民法院...[ 查看全文 ]

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知识:专属管辖

报考了2016司法考试的朋友们,还有哪些民事诉讼法考点没有全掌握呢?详情查看本文“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知识:专属管辖”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祝您顺利通过司法考试! 专属管辖,是指法律强制规定某类案件只能由特定法院管辖,其它法院无权管辖,也不允许当事人协议变更管辖。与其他法定管辖相比,专属管辖具有优先性、排他性与强制性。专属管辖是法院管辖独有的制度,仲裁没有专属管辖。(一) 专属管辖的案件:...[ 查看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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