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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新刑事诉讼法知识点:取保候审的相关文章推荐

司考新刑事诉讼法知识点:取保候审

本文“司考新刑事诉讼法知识点:取保候审”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2016年司法考试临近,关于司考刑事诉讼法一些还不熟悉的重要考点,朋友们一定要弄懂哦!一、取保候审的适用对象和决定、执行机关 (一)取保候审的适用对象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取保候审的决定、执行机关 1、公、检、法三机关均可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 2、必须由公安机关执行,所以检察院和法院作出的取保候审的决定,也应当由公安机关执行;有关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的申请人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95条规定,下列人员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1、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2、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 三、保证的方式及其关系 (一)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的关系 对同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不能同时使用... [ 查看全文 ]

司考新刑事诉讼法知识点:取保候审的相关文章

司考新刑事诉讼法知识点:证据的性质

复习2016年司考刑事诉讼法的考生们,一定不要错过本文“司考新刑事诉讼法知识点:证据的性质”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的重点哦,祝您顺利通过司法考试!一、证据的客观性 证据的客观性是指诉讼证据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证据的客观性是狭义证据的本质特征,它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1)作为证据的事实本身应该是客观存在的,而不是主观想象、猜测、杜撰、假设、臆断的;(2)作为证据事实与案...[ 查看全文 ]

司考新刑事诉讼法知识点:监视居住

报考了2016司法考试的朋友们,还有哪些刑事诉讼法考点没有全掌握呢?详情查看本文“司考新刑事诉讼法知识点:监视居住”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祝您顺利通过司法考试! 一、监视居住的对象和决定、执行机关 (一)监视居住对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 查看全文 ]

司考新刑事诉讼法知识点:刑事证据的种类

本文“司考新刑事诉讼法知识点:刑事证据的种类”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2016年司法考试临近,关于司考刑事诉讼法一些还不熟悉的重要考点,朋友们一定要弄懂哦!证据的种类,是指表现证据事实内容的各种外部形式。证据种类实际上是证据在法律上的分类,是证据的法定形式。证据种类的划分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具备法定的外部表现形式的证据资料不能进入诉讼程序。刑诉法第48条规定有8种。关于证据种类应该注意理解以...[ 查看全文 ]

司考新刑事诉讼法知识点:拘留

你知道哪里有刑事诉讼法知识考点下载吗?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为您整理“司考新刑事诉讼法知识点:拘留”,欢迎您阅读下载!一、拘留的适用机关、适用情形及与扭送的区别 (一)拘留的适用机关、适用情形 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先行拘留(刑诉法80条):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 查看全文 ]

司考新刑事诉讼法知识点:刑事证据的分类

面临司法考试,许多考生都茫然无措,不知道从何下手复习,首先来看看司法刑事诉讼法考点知识吧,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的:司考新刑事诉讼法知识点:刑事证据的分类,希望对你备考有所帮助! 刑事证据的分类,是指根据证据本身的各种特征,从不同角度在学理上对证据所作的不同归类。对于这部分内容应该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 一、刑事证据的分类和刑事证据的种类的关系和区别。刑事证据的分类,是从不同角度在学理上...[ 查看全文 ]

司考新刑事诉讼法知识点:逮捕

“司考新刑事诉讼法知识点:逮捕”该资讯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不少考生对司考刑事诉讼法考点知识还有哪些没有掌握呢?考生们一起来看看吧!一、逮捕(刑诉法第79条) (一)一般情况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3、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 (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 查看全文 ]

司考新刑事诉讼法知识点:附带民事诉讼

还在复习2016年司法刑事诉讼法的朋友们,你知道会考些什么考点吗?来看看本文“司考新刑事诉讼法知识点:附带民事诉讼”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祝考友们顺利通过司法考试!一、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关于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法律均限定为物质损失,包括: (一)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 查看全文 ]

司考新刑事诉讼法知识点:证据规则

朋友们来看看自己对司考刑事诉讼法知识点的掌握程度吧,以下资讯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司考新刑事诉讼法知识点:证据规则”,预祝考生们都能取得好成绩!一、自白任意规则 (一)概念 自白任意规则,又称非任意自白排除规则,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只有基于被追诉人自由意志而作出的自白(即承认有罪的供述),才具有可采性;违背当事人意愿或违反法定程序而强制作出的供述不是自白,而是逼供。不具有可采性,必须予以排...[ 查看全文 ]

司考新刑事诉讼法知识点:期间

面临司法考试,许多考生都茫然无措,不知道从何下手复习,首先来看看司法刑事诉讼法考点知识吧,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的:司考新刑事诉讼法知识点:期间,希望对你备考有所帮助! 一、期间归纳 对公安机关不立案的决定,检察院要求其说明理由,公安机关应当在7日内说明。理由不成立,检察院要求其立案,应当于15日内立案。 在侦查阶段提供法律帮助的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应在48小时内安排,黑五类案件2...[ 查看全文 ]

司考新刑事诉讼法知识点:刑事诉讼证明对象

本文“司考新刑事诉讼法知识点:刑事诉讼证明对象”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2016年司法考试临近,关于司考刑事诉讼法一些还不熟悉的重要考点,朋友们一定要弄懂哦!刑事诉讼证明对象,也称证明客体、待证事实或者要证事实,是证明主体运用一定的证明方法所要证明的一切法律要件事实。 (一)证明对象的范围 1、实体法方面的事实包括: (1)有关犯罪构成要件方面的事实,可以分为:①犯罪事实是否发生;②犯罪行...[ 查看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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