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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民事诉讼法笔记:第十四章第一审普通程序

2016年司法考试迫在眉睫,那么民事诉讼法中有哪些重点知识你都记住了吗?详情请看本文“司考民事诉讼法笔记:第十四章第一审普通程序”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祝您顺利通过司法考试!第十四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1.审判组织的相关规定:a.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b.陪审员的规定:(一)陪审员在执行陪审职务时,与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义务。(二)陪审员只适用于一审。(三)人数可以多过审判员。c.合议庭的审判长由院长或者庭长指定审判员一人担任;院长或者庭长参加审判的,由院长或者庭长担任。d.合议庭评议案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评议应当制作笔录,由合议庭成员签名。评议中的不同意见,必须如实记入笔录。2.起诉的条件:(比较刑事自诉)a.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原告必须适格)。例:甲公司为乙公司做广告,后甲公司经过乙公司的同意,把权利义务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履行了合同,但乙公司拒不付款。如果丙公司向法院起诉甲公司,那么法院应告诉丙公司更换被告,如果丙公司拒不更换,那么法院应该立案,然后驳回诉讼请求。如果甲公司非去告乙公司,那么是原告不适格,法院可以不予受理。 b.有明确的被告(姓名、住址... [ 查看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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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督促程序

你知道哪里有民事诉讼法知识考点下载吗?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为您整理“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督促程序”,欢迎您阅读下载!年国家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考点督促程序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中的督促程序在历年司法考试真题中涉及到的分值不高,但是作为民事诉讼法的一部分,我们还是要对其中的重点内容进行掌握。第191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 查看全文 ]

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讲义:涉外诉讼的管辖

每天挤出时间,坚持复习司法民事诉讼法,每天看一些民事诉讼法考点,辅以,有恒心的人才有可能成功。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为您整理“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讲义:涉外诉讼的管辖”,欢迎您阅读下载!民事诉讼法中需要记忆的知识点比较多,为了让大家在这个阶段的复习更加顺利,小编为大家整理司考民诉考点精讲,希望能对大家的复习有所帮助。第241条 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 查看全文 ]

司考民事诉讼法笔记:第十六章第二审程序

朋友们来看看自己对司考民事诉讼法知识点的掌握程度吧,以下资讯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司考民事诉讼法笔记:第十六章第二审程序”,预祝考生们都能取得好成绩!第十六章 第二审程序1.上诉的提起:A.上诉的条件只有法律规定的裁判可以上诉的才能上诉: a.可上诉的判决:(一)基层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审理后作出的一审判决。(二)二审发回重审的判决。(三)按一审程序进行的再审作出的判决。b.可上诉...[ 查看全文 ]

司考民事诉讼法笔记:第十七章特别程序

朋友们来看看自己对司考民事诉讼法知识点的掌握程度吧,以下资讯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司考民事诉讼法笔记:第十七章特别程序”,预祝考生们都能取得好成绩!第十七章 特别程序1.适用范围:五种二类A.诉讼案件:选民资格案件1。B.非诉案件:a.宣告公民失踪2、宣告公民死亡案件3。b.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4。c.认定财产无主案件5。特点:一般是申请开始,选民资格案件是起诉开...[ 查看全文 ]

司考民事讼诉法考点:当事人的确定

你知道哪里有民事诉讼法知识考点下载吗?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为您整理“司考民事讼诉法考点:当事人的确定”,欢迎您阅读下载! 为准确确定原告与被告,应当对原告与被告的概念有所了解。所谓原告是指因民事权利义务发生争议,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引起诉讼程序发生的人。所谓被告,是指被原告指称侵犯其合法权利或者与原告发生权利义务争议,并被人民法院通知应诉的人。  确定原告与被告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查看全文 ]

司考民事诉讼普通程序

本文“司考民事诉讼普通程序”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许多人都认为司考民事诉讼法考试难,其实不难的,一起来看看吧。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普通程序普通程序的审理阶段 一、起诉与受理1、起诉条件的理解与适用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起诉应当具备以下条件:第一,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第二,有明确的被告;第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第四...[ 查看全文 ]

司考民事讼诉法考点:离婚案件的管辖

还在复习2016年司法民事诉讼法的朋友们,你知道会考些什么考点吗?来看看本文“司考民事讼诉法考点:离婚案件的管辖”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祝考友们顺利通过司法考试!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或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适用特别规定的情形是: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对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的人,对被...[ 查看全文 ]

司考民诉法地域管辖考点

朋友们来看看自己对司考民事诉讼法知识点的掌握程度吧,以下资讯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司考民诉法地域管辖考点”,预祝考生们都能取得好成绩!年国家司法考试民诉法地域管辖重点解读第19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考点】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相关法条】《民诉意见》第1条-第3条...[ 查看全文 ]

2010年司考《仲裁法》知识点:第六章

你知道哪里有民事诉讼法知识考点下载吗?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为您整理“2010年司考《仲裁法》知识点:第六章”,欢迎您阅读下载!第六章 执 行第63条 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第71条 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涉外仲裁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 查看全文 ]

司考热点:民事诉讼法修改

报考了2016司法考试的朋友们,还有哪些民事诉讼法考点没有全掌握呢?详情查看本文“司考热点:民事诉讼法修改”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祝您顺利通过司法考试!  民事诉讼法修改在即。此时此刻,有人欢呼,有人犹豫,更多的人则是在期盼。欢呼者之所以欢呼,因为民事诉讼法从1991年全面修订、取代1982年民事诉讼法试行后,除2007年中间针对再审程序和执行程序两部分进行“小型修补”外,迄今未曾作出大...[ 查看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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