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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司考《民事诉讼法》重难点:连带责任的相关文章推荐

2016年司考《民事诉讼法》重难点:连带责任

复习司考民事诉讼法时,多看看教材,熟悉各章节考点,这样复习才会有好的效果。“2016年司考《民事诉讼法》重难点:连带责任”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等方面的信息,请持续关注本站!1.监护:监护人将监护责任委托他人,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被委托人有过错的。2.合伙:1)合伙人合伙的债务。2)合伙人退伙,对其在合伙期间的债务。3)入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有限合伙除外)3.联营:合伙型联营企业对外的债务。4.代理:1)委托书授权不明,被代理人与代理人对第三人。2)委托代理人转托不明,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由本人承担后向代理人追尝,委托代理人有过错的。3)代理人与第三人串通给本人造成损害的。4)第三人知道代理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代理权终止的,给他人造成损害的。5)代理人知道代理行为违法或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违法而不反对的。5.共有:共有人对共有物对外的债务及造成的损失。6.侵权:1)二人以上共同侵权的。2)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的。7.婚姻:1)夫妻离婚后或一方死亡的,对共同债务的承担。2)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对他人的损害。8.担保:1)连带保证人对债权人。2)第三人提供的抵押与保证人对债权人。3)主合同有效,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9.合同:1)建... [ 查看全文 ]

2016年司考《民事诉讼法》重难点:连带责任的相关文章

2016年司考《民事诉讼法》重难点:执行程序概述

每天挤出时间,坚持复习司法民事诉讼法,每天看一些民事诉讼法考点,辅以,有恒心的人才有可能成功。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为您整理“2016年司考《民事诉讼法》重难点:执行程序概述”,欢迎您阅读下载!(一)执行的原则注意:执行以生效法律文书为依据原则以及执行标的有限原则,即执行只能针对被执行人的行为和财产,而不得针对被执行人的人身。(二)执行的一般规定1、执行管辖201条:人民法院制作的生效判决书、裁定书...[ 查看全文 ]

2016年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逮捕的强制变更

复习2016年司考民事诉讼法的考生们,一定不要错过本文“2016年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逮捕的强制变更”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的重点哦,祝您顺利通过司法考试!原法第74 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本法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新法第96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 查看全文 ]

2016年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主体

朋友们来看看自己对司考民事诉讼法知识点的掌握程度吧,以下资讯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2016年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主体”,预祝考生们都能取得好成绩!原法第52 条:“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新法第95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 查看全文 ]

司考民事诉讼法讲义:“必须到庭”

报考了2016司法考试的朋友们,还有哪些民事诉讼法考点没有全掌握呢?详情查看本文“司考民事诉讼法讲义:“必须到庭””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祝您顺利通过司法考试! 一、所涉及的法条民事诉讼法中涉及到“必须到庭”是这么几个法条: 1、《民诉法》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2、《民诉法》第一百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查看全文 ]

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地域管辖

2016年司法考试迫在眉睫,那么民事诉讼法中有哪些重点知识你都记住了吗?详情请看本文“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地域管辖”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祝您顺利通过司法考试!一、一般地域管辖 确定标准:当事人所在地,其中,对于公民而言,其经常居住地优先于住所地适用。 注意经常居住地的判断(意见第5条):公民起诉时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地方,但是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原则规定——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查看全文 ]

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讲义:第一审普通程序

2016年司法考试迫在眉睫,那么民事诉讼法中有哪些重点知识你都记住了吗?详情请看本文“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讲义:第一审普通程序”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祝您顺利通过司法考试!1.【起诉的实质要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㈠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㈡有明确的被告;㈢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㈣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注:①只要起诉符合起诉的四...[ 查看全文 ]

司考民事诉讼法流程图

本文“司考民事诉讼法流程图”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许多人都认为司考民事诉讼法考试难,其实不难的,一起来看看吧。司法考试三卷栏目为您推荐: 2016年司法考试备考技巧 2016年司法考试命题规律 2016司法考试改革亮点解读 2016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条件 2016司法考试论述题万能模板 2016年司法考试学科的分值分布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时间及入口...[ 查看全文 ]

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讲义:判决和裁定

多熟读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对你的司法考试复习有帮助,能让你更加熟悉知识点。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为您整理“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讲义:判决和裁定”,欢迎您下载!1.【先行判决】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判决。2.【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㈠不予受理;㈡对管辖权有异议的;㈢驳回起诉;㈣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㈤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㈥中止或者终结诉讼;㈦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㈧中止或者...[ 查看全文 ]

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仲裁中的和解、调解与裁决

你知道哪里有民事诉讼法知识考点下载吗?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为您整理“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仲裁中的和解、调解与裁决”,欢迎您阅读下载! (一)和解 1、和解后的处理:仲裁法第49条,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2、撤回仲裁申请后反悔的处理:可以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仲裁法第50条)(二)调解(仲裁法第51条)(2010/三/81)1、调解方式:自愿调解与先行调解2、文书制作:...[ 查看全文 ]

司考民事诉讼法及仲裁法学习功略

考生们需要努力的复习,遇到不懂的民事诉讼法考点多钻研,才有可能通过司考民事诉讼法。“司考民事诉讼法及仲裁法学习功略”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希望对您有所帮助!2012年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及仲裁法学习功略大体可分为三个学习阶段: 初级阶段——全面复习阶段 中级阶段——融会贯通阶段 高级阶段——冲刺重点阶段 一、初级阶段——全面复习阶段功略 初级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全面复习,了解民事诉讼及仲裁的概...[ 查看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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