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新刑诉法知识点:我国处理引渡请求的一般程序
2016年司法考试迫在眉睫,那么刑事诉讼法中有哪些重点知识你都记住了吗?详情请看本文“司考新刑诉法知识点:我国处理引渡请求的一般程序”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祝您顺利通过司法考试!对于外国提出的引渡请求,我国外交部在审查同意之后将该请求书及其所附文件和材料转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将所收到材料转交有关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审查,高级人民法院应当由3名审判员组成的合议庭来听取被请求引渡人的陈述及其委托的中国律师的意见,并作出该人是否符合引渡条件的裁定。被请求引渡人对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符合引渡条件的裁定不服的,其本人及其律师可以在该裁定向被请求引渡人宣读之日起10日内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意见,并最终由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决定。【例1】(2005年司考卷二多选79题)在涉外刑事诉讼中,关于国籍的确认,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A、犯罪嫌疑人甲,入境时持有有效证件,以该有效证件确认甲的国籍B、犯罪嫌疑人乙,国籍不明,以公安机关会同外事部门查明的情况确认乙的国籍C、犯罪嫌疑人丙,国籍不明,经公安机关会同外事部门调查确实无法查明,以丙自报的国籍确认其国籍D、犯罪嫌疑人丁,国籍不明,经公安机关会同外事部门调查确实无法查明,按照无国籍人对待答案:ABD【例2】(2010-2-79)下列哪些... [ 查看全文 ]司考新刑诉法知识点:我国处理引渡请求的一般程序的相关文章
2016年司考考试刑事诉讼法知识点:延期审理、中止审理和终止审理
复习司考刑事诉讼法时,多看看教材,熟悉各章节考点,这样复习才会有好的效果。“2016年司考考试刑事诉讼法知识点:延期审理、中止审理和终止审理”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等方面的信息,请持续关注本站!一、延期审理: 延期审理的法定情形共有五种 1、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2、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