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宪法学辅导:《宪法》人民检察官制度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为您整理“司法考试宪法学辅导:《宪法》人民检察官制度”,考友一定要加油复习司法考试,多看看宪法知识点,才能拿到司法考试证书!(一)检察官条件。 检察官是依法行使国家检察权的检察人员,包括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和助理检察员。 担任检察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23周岁;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5)身体健康; (6)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院校非法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从事法律工作满2年,其中担任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应当从事法律工作满3年,获得法律专业硕士学位、博士学位或者非法律专业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从事法律工作满1年,其中担任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应当从事法律工作满2年。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检察官:(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 (二)检察官的任免。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罢免,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和检察员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查看全文 ]司法考试宪法学辅导:《宪法》人民检察官制度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