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司法考试宪法学讲义: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主要特色
考友有没有好好复习司考宪法呢?要想早日通过司法考试,就必须努力看书弄清知识考点才行!以下资讯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2016司法考试宪法学讲义: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主要特色,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司法考试宪法学章节知识点讲义:第二章 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主要特色司法考试宪法复习: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主要特色。尽管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即无产阶级专政,但人民民主专政毕竟是立足于中国社会实际,对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的发展,因而又具有其相应的特色。其中,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爱国统一战线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主要特色。(一)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长期奋斗的成果和历史选择,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突出特点和优点。它在根本上区别于西方国家的两党制和多党制,也有别于苏联等社会主义国家的一党制,是确保人民民主专政有效实施和实现的政治制度。在这一制度体系中,中国共产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亲密友党,是参政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政治基础;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 [ 查看全文 ]2016司法考试宪法学讲义: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主要特色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