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相关文章

2016司法考试宪法重点:社会经济权利的相关文章推荐

2016司法考试宪法重点:社会经济权利

想通过2016年司法考试宪法,那么就一定要弄清每一个考点哦。出国留学网教师资格考试网为您整理“2016司法考试宪法重点:社会经济权利”,希望考生们可以顺利通过考试!社会经济、文化教育权利主要是一种积极受益权(财产权除外),即要求国家主动予以保障的权利。(一)劳动权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2.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3.劳动是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的光荣职责。国有企业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都应当以国家主人翁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劳动。国家提倡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国家提倡公民从事义务劳动。4.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二)获得物质帮助权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2.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3.国家和社会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待军人家属。4.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三)财产权1.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2.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3.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 [ 查看全文 ]

2016司法考试宪法重点:社会经济权利的相关文章

2016司法考试宪法重点:人身自由

本文“2016司法考试宪法重点:人身自由”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许多人都认为司考宪法考试难,其实不难的,一起来看看吧。1.人身自由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2)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3)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2.人格尊严 (1)人格尊严主要包...[ 查看全文 ]

2016司法考试宪法重点:宪法的解释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为您整理“2016司法考试宪法重点:宪法的解释”,考生们可以多背诵司考宪法教材,熟悉各章节知识考点。祝广大考生都能通过司法考试!一、宪法的解释机关(一)立法机关1.由立法机关解释宪法的制度源自英国。英国长期奉行议会主权理论,不允许司法机关议会所制定的法律,宪法和法律的含义由议会来确定。2.我国的宪法解释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司法机关1.由普通司法机关解释宪法首创于美国18...[ 查看全文 ]

2016司考宪法重难点: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本文“2016司考宪法重难点: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许多人都认为司考宪法考试难,其实不难的,一起来看看吧。1.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指司法平等(适用法律平等)和守法平等,而不包括立法上的平等。另外,法律面前的平等只是法律范围内的平等,而不是事实上的平等。公民平等权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含义:第一,任何公民的合法权利都受法律保护;第二,任何公民都平等地享有宪法、法律规定的...[ 查看全文 ]

2016司法考试宪法重点:公民的基本义务

考生们想书背司考宪法知识点吗?下面我们来看看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的“2016司法考试宪法重点:公民的基本义务”,希望考生们都能顺利通过司法考试!关于公民的基本义务,主要掌握以下知识点:一.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保护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法律 敎育网四.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五....[ 查看全文 ]

2016司法考试宪法重点: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

考生们有没有好好复习2016年司考宪法呢?要想早日通过司法考试,就必须努力复习才行!以下资讯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2016司法考试宪法重点: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民主集中制原则 1.民主集中制是指在民主基础上实行集中,在集中指导下民主的一个国家机构组织和活动原则,体现民主与集中的辩证统一。 2.民主集中制在国家机关的组织和活动中主要体现在: (1)在国家机构与人民...[ 查看全文 ]

2016司考宪法重难点:中央军事委员会

报考了2016司法考试的朋友们,还有哪些宪法考点没有全掌握呢?详情查看本文“2016司考宪法重难点:中央军事委员会”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祝您顺利通过司法考试! 本文“2016司考宪法重难点:中央军事委员会”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2016年司法考试临近,关于司考宪法一些还不熟悉的重要考点,朋友们一定要弄懂哦! 【概要】一、82宪法以前没有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规定,性质是军事领导机关...[ 查看全文 ]

2016司法考试宪法重点:人民法院与人民检察院

2016年司法考试即将开始,现在好好复习宪法,多记一记司考宪法知识点,并通过考试吧。以下资讯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2016司法考试宪法重点:人民法院与人民检察院”,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人民法院的组织与制度(一)人民法院的性质和任务我国现行宪法第12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根据这一规定,在我国,审判权必须由人民法院统一行使,即只有人民法院才有审判权,其他任何...[ 查看全文 ]

2016司考宪法重难点:宪法的结构

本文“2016司考宪法重难点:宪法的结构”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许多人都认为司考宪法考试难,其实不难的,一起来看看吧。宪法结构是指一部宪法是怎样构成的,是宪法内容的组织和排列形式。由于不成文宪法往往由不同历史时期的宪法性法律、宪法判例和宪法惯例组成,不存在严格的结构问题,因而宪法结构主要是就成文宪法典而言。综观世界各国宪法,尽管在修正案是否尾列其后,有无序言、附则,以及在其他具体内容的安...[ 查看全文 ]

2016司法考试宪法重点: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

每天挤出时间,坚持背一背司考宪法,每天看一些宪法考点,有恒心的人才有可能成功。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为您整理“2016司法考试宪法重点: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欢迎您阅读下载!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是在农村或城市,由居民以居民区为纽带建立起来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一)村民委员会1、村委会与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的关系:乡级人民政府对村委会的工作给与指导、支持和帮助...[ 查看全文 ]

2016司法考试宪法重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考友们还有哪些2016年司考宪法的考点没有背熟呢?详情请看本文“2016司法考试宪法重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祝您顺利通过司法考试!(一)性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行使国家最高权力的机关。 (二)组成与任期 ①全国人大常委会由委员长、副委员长若干人、秘书长、委员若干人组成。 ②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 查看全文 ]
推荐访问
经济分析师 重点客户主任-商超渠道-重庆 公务员考试体检 考试祝福语 下属公司法务主管 黄冈语文中考试卷 国际经济贸易 2015中考英语语法重点 克服心理性躁音对考试的妨碍 工作重点 中学GCSE考试 经济快捷酒店店长 经济研究 雅思考试报名入口 德语DSH语言考试技巧 社会招聘-仪征大众联合发展有限公司-人事 没做考试准备 日本经济学科 计算机化BEC考试 经济管理
热点推荐
司法考试卷四考点 国际经济法 司法文书写作 国际私法 司法考试成绩查询时间 司法考试卷四试题 商法 司法考试成绩查询入口 民事诉讼法 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