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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司考《宪法》知识点:基层群众性自治制度的相关文章推荐

2016司考《宪法》知识点:基层群众性自治制度

考生们需要努力的复习,遇到不懂的宪法考点多钻研,才有可能通过司考宪法。“2016司考《宪法》知识点:基层群众性自治制度”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基层群众性自治制度一、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含义和特点宪法第111条第1款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根据宪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以及现行宪法实施以来我国城乡基层社会组织建设的实际情况,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指的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以城乡居民(村民)一定的居住地为纽带和范围设立,并由居民(村民)选举产生的成员组成的,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社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1)群众性。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同于国家政权组织和其他政治、经济等社会组织,是基于一定居住地范围内居民(村民)社会生活的共同需要而建立,目的是解决居住地范围内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方面的社会问题,如社会治安、公共卫生等。(2)自治性。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是国家机关,也不是国家机关的下属或下级组织,也不从属于居住地范围内其他任何社会组织,具有自身组织上的独立性。(3)基层性。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只存在于居住地范围的基层社区,所从事的工作都是居民居... [ 查看全文 ]

2016司考《宪法》知识点:基层群众性自治制度的相关文章

2016司考《宪法》知识点:司法机关

你知道哪里有司考宪法知识点下载吗?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为您整理“2016司考《宪法》知识点:司法机关”,欢迎您阅读下载! 一、人民法院的组织与制度1.人民法院的性质:审判机关2.人民法院的组织体系与职权(1)最高人民法院(2)地方各级人民法院(3)专门人民法院3.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制度二、人民检察院的组织与制度1.性质:法律监督机关2. 组织体系(1)最高人民检察院(2)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省、...[ 查看全文 ]

2016司法考试宪法重点: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制度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为您整理“2016司法考试宪法重点: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制度”,考生们一定要加油复习司法考试,多背一背司考宪法练习知识点吧!1.在特别行政区实施的法律包括“原有法律”、立法会法律和全国性法律。2.全国性法律包括:基本法、列入基本法附件三的全国性法律和特殊情况下的在特区实施的全国性法律。3.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征询其所属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意见后,可对本法附件三...[ 查看全文 ]

2016司考《宪法学》考点:宪法关系

你知道哪里有司考宪法知识点下载吗?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为您整理“2016司考《宪法学》考点:宪法关系”,欢迎您阅读下载!一、宪法关系的概念宪法关系,也称宪政法律关系或宪法法律关系,是指根据一定的宪法规范,在宪法主体之间产生的、以宪法中的权利和义务为基本内容的社会关系,是立宪社会最为基本的政治秩序在宪法上的表现。特征是:第一,宪法关系是特定社会民主政治关系的法律模式。第二,宪法关系是近现代社会法制体...[ 查看全文 ]

2016司法考试宪法重点:司法机关

“2016司法考试宪法重点:司法机关”该资讯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不少考生对司考宪法考点知识还有哪些没有掌握呢?考生们一起来看看吧!1.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司法机关(1)司法机关组织系统是:终审法院、高等法院、区域法院、裁判署法庭和其他专门法庭。高等法院设上诉法庭和原讼法庭。(2)法官①法官的产生办法法官是根据当地法官和法律界及其它方面知名人士组成的独立委员会推荐,由行政长官任命。香港特别行...[ 查看全文 ]

2016司考《宪法学》考点:基本经济制度

相信考生们2016年司考宪法都复习得差不多了吧,快来查漏补缺吧,详情请看本文“2016司考《宪法学》考点:基本经济制度”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祝您顺利通过司法考试!一、经济制度的概念(略)二、社会主义公有制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一)全民所有制经济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矿藏、水流、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森林、山岭、草原、荒...[ 查看全文 ]

2016司考《宪法学》考试辅导:公民和国籍

考生们需要努力的复习,多背诵一些考点知识,才有可能通过司考宪法。“2016司考《宪法学》考试辅导:公民和国籍”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公民判断一个人是否是公民的唯一标准就是是否具有该国的国籍。(二)《国籍法》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第四条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第五条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 查看全文 ]

2016司法考试宪法重点:紧急状态下对公民基本权利的限制

出国留学网教师资格考试网为您整理“2016司法考试宪法重点:紧急状态下对公民基本权利的限制”,考生们可以多背诵司考宪法知识点,祝广大考生都能通过司法考试!从宪政的角度看,建立国家紧急权的目的是为了有效地保护社会成员的权利与自由,排除可能给宪法秩序和社会成员利益带来的各种障碍,维护并恢复宪法秩序的统一性。从本质上讲,行使国家紧急权的基本出发点是履行国家保障人权的义务。因此,国家紧急状态对公民的基本权...[ 查看全文 ]

2016司考《宪法学》考点:国家结构形式

多熟读司考宪法考点,对你的司法考试复习有帮助,能让你更加熟悉知识点。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为您整理“2016司考《宪法学》考点:国家结构形式”,欢迎您下载!一、国家结构形式概述(一)国家结构形式的概念和种类。现代国家的国家结构形式主要有两大类:单一制和复合制。1、单一制和联邦制的特征比较:① 从法律体系看:国家只有一部宪法,由统一的立法机关根据宪法制定法律;联邦有联邦的宪法,各成员国有各成员国的宪法...[ 查看全文 ]

2016司法考试宪法重点:对基本权利的限制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为您整理“2016司法考试宪法重点:对基本权利的限制”,考生们一定要加油复习司法考试,多背一背司考宪法练习知识点吧!(1)限制的原则①法律保留法律保留是以德国为主要代表的国家所奉行的一种基本权利限制制度,该制度强调任何情况下对基本权利的限制都必须以代议机关(国会或议会)通过的法律为准。②平等保护平等作为宪法基本原则,在公民基本权利限制立法中,主要表现为以下三种情形:一是同等情况...[ 查看全文 ]

2016司考《宪法学》考点:公民与人民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为您整理“2016司考《宪法学》考点:公民与人民”,考生们一定要加油复习司法考试,多背一背司考宪法练习知识点吧! 在我国,公民和人民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它们的区别是:①范畴不同,公民是与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相对应的法律概念;人民是与敌人相对应的政治概念。人民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内容,现阶段,人民指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②范围不同,...[ 查看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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