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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卷三民法考点:情事变更原则

司法考试的备考过程中充满着枯燥乏味的法律知识,每一位考生都承受着沉重的压力,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司法考试卷三民法考点:情事变更原则”,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司法考试卷三民法考点:情事变更原则 (一)含义 《合同法解释(二)》第26条规定: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 (二)适用条件 1.情事发生变更,也即合同成立时所赖以存在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如物价飞涨、汇率大幅度变化、国家政策出现重大调整等。 2.情事变更发生在合同成立之后,履行完毕之前。 3.该情事变更并非不可抗力造成,也不属于商业风险。 4.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到该情事变更。 5.情事发生变更后,若继续履行原合同对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或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三)法律效力 出现情事变更后,当事人可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 司法考试栏目推荐: ... [ 查看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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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司法考试卷三民法考点:赔偿损失

司法考试的备考过程中充满着枯燥乏味的法律知识,每一位考生都承受着沉重的压力,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司法考试卷三民法考点:赔偿损失”,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7司法考试卷三民法考点:赔偿损失 1.赔偿损失的概念与确定方式。赔偿损失,在合同法上也称违约损害赔偿,是指违约方以支付金钱的方式弥补受害方因违约行为所减少的财...[ 查看全文 ]

2017司法考试卷三民法考点:民事行为能力类型

司法考试的备考过程中充满着枯燥乏味的法律知识,每一位考生都承受着沉重的压力,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司法考试卷三民法考点:民事行为能力类型,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7司法考试卷三民法考点:民事行为能力类型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1)类型: A.成年无精神病人。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 查看全文 ]

2017司法考试卷三民法考点: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

司法考试的备考过程中充满着枯燥乏味的法律知识,每一位考生都承受着沉重的压力,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司法考试卷三民法考点: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7司法考试卷三民法考点: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 1、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主体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资格。 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是自然人获得参与民事活动的资格,...[ 查看全文 ]

2017司法考试卷三民法考点:民事行为能力的终止

司法考试的备考过程中充满着枯燥乏味的法律知识,每一位考生都承受着沉重的压力,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司法考试卷三民法考点:民事行为能力的终止 ,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7司法考试卷三民法考点:民事行为能力的终止 (1)生理死亡:又称为自然死亡,指自然人生命的自然终结。学理上判断生理死亡的标准是心脏停止跳动,自主呼吸...[ 查看全文 ]

2017司法考试卷三民法考点:民事行为能力的开始

司法考试的备考过程中充满着枯燥乏味的法律知识,每一位考生都承受着沉重的压力,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司法考试卷三民法考点:民事行为能力的开始 ,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7司法考试卷三民法考点:民事行为能力的开始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 1“出生”指胎儿脱离母体并生存的法律事实。出生须具备两个条件: A.“出...[ 查看全文 ]

2017司法考试卷三民法考点:动产质权的效力

2016下半年司法考试落下帷幕,有志于2017司法考试的考生们,要开始做准备了。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司法考试卷三民法考点:动产质权的效力”,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7司法考试卷三民法考点:动产质权的效力 (1)对质权人的效力 A.质权人的权利 a、占有质物,质权人有权在债权受清偿前占有质物。 b、收取孳息 c、...[ 查看全文 ]

2017司法考试卷三民法考点:权利质权

2016下半年司法考试落下帷幕,有志于2017司法考试的考生们,要开始做准备了。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司法考试卷三民法考点:权利质权”,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7司法考试卷三民法考点:权利质权 1、权利质权的设立 (1)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 出质的从交付权利凭证之日成立 (2)以其他财产出...[ 查看全文 ]
2016-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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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司法考试卷三民法考点汇总

2016下半年司法考试落下帷幕,司法考试的备考过程中充满着枯燥乏味的法律知识,每一位考生都承受着沉重的压力,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司法考试卷三民法考点汇总”,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7司法考试卷三民法考点汇总 ...[ 查看全文 ]

2017司法考试卷三民法考点:惩罚性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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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司法考试民法考点:法定继承的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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