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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司法考试卷三民事诉讼考点:裁定管辖

司法考试的备考过程中充满着枯燥乏味的法律知识,每一位考生都承受着沉重的压力,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年司法考试卷三民事诉讼考点:裁定管辖”,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7年司法考试卷三民事诉讼考点:裁定管辖 一、含义:指依据法院的裁定确定诉讼管辖 二、移送管辖 (一)含义:法院在受理民事案件后,发现自己对案件并无管辖权,依法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案件而非管辖权的移送,通常是同级法院间) (二)条件: 1. 法院已经受理 2. 受理案件的法院发现自己对案件无管辖权 3. 受移送的法院对案件有管辖权 (三)不得移送情况: 1. 受移送法院不得再行移送,只得报请上级法院指定管辖 2. 有管辖权的法院根据管辖恒定,不得移送 3. 在共同管辖的情况下,先立案者不得移送 三、指定管辖 (一)含义:指上级法院以裁定方式指定其下级法院对某一案件行使管辖权。 (二)适用情形: 1. 受移送者认为自己无管辖权 2. 有管辖权者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全体法官回避或自然灾害 3. 通过协商未能解决管辖权争议 (三)解决方法:报共同上级法院指定管辖 四、管辖权转移 (一)含义:指依据上级法院的决定或同意,将案件的管辖权... [ 查看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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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司法考试卷三民事诉讼考点:证人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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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卷三民法基础练习题及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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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卷三民法考点:情事变更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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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司法考试卷三民法考点: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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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司法考试卷三民法考点:民事行为能力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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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司法考试卷三民法考点: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

司法考试的备考过程中充满着枯燥乏味的法律知识,每一位考生都承受着沉重的压力,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司法考试卷三民法考点: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7司法考试卷三民法考点: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 1、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主体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资格。 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是自然人获得参与民事活动的资格,...[ 查看全文 ]

2017司法考试卷三民法考点:民事行为能力的终止

司法考试的备考过程中充满着枯燥乏味的法律知识,每一位考生都承受着沉重的压力,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司法考试卷三民法考点:民事行为能力的终止 ,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7司法考试卷三民法考点:民事行为能力的终止 (1)生理死亡:又称为自然死亡,指自然人生命的自然终结。学理上判断生理死亡的标准是心脏停止跳动,自主呼吸...[ 查看全文 ]

2017司法考试卷三民法考点:民事行为能力的开始

司法考试的备考过程中充满着枯燥乏味的法律知识,每一位考生都承受着沉重的压力,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司法考试卷三民法考点:民事行为能力的开始 ,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7司法考试卷三民法考点:民事行为能力的开始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 1“出生”指胎儿脱离母体并生存的法律事实。出生须具备两个条件: A.“出...[ 查看全文 ]

2017司法考试卷三民法考点:动产质权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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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司法考试卷三民法考点:权利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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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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