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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习题与答案

出国留学网小编们精心为广大考生准备了“2017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习题与答案”,各位同学赶快学起来吧,做好万全准备,祝各位同学考试顺利通过。更多相关资讯请持续关注出国留学网。 多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不同公司对公司合并事项作出决议的说法正确的有( )。 A、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对公司合并作出决议时,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B、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对公司合并作出决议时,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C、国有独资公司的合并决议,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 D、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的合并,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正确答案】 ACD 【知 识 点】 本题考核公司合并。 【答案解析】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对公司合并作出决议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多项选择题 某上市公司2010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下列关于该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在任职期间股份转让限制的相关规定中,说法正确的有( )。 A、董事张某2014年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B、监事李某2014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C、高管王某2014年因继... [ 查看全文 ]

2017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习题与答案的相关文章

2017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要点:第二审程序

出国留学网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栏目为你提供“2017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要点:第二审程序”,不付出汗水就不会有成功,大家要有计划的备考哦,希望此文对大家有所帮助! 【考点十四】第二审程序(上诉程序) 1.上诉期限 (1)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 查看全文 ]

2017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重点:第一审程序

出国留学网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栏目为你提供“2017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重点:第一审程序”,不付出汗水就不会有成功,大家要有计划的备考哦,希望此文对大家有所帮助! 【考点十三】第一审程序(普通程序) 1.起诉必须符合的法定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管辖范围,...[ 查看全文 ]

中级会计职称2017经济法重点:地域管辖

出国留学网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栏目为你提供“中级会计职称2017经济法重点:地域管辖”,不付出汗水就不会有成功,大家要有计划的备考哦,希望此文对大家有所帮助! 【考点十二】地域管辖 1.一般地域管辖:原告就被告原则 (1)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由被告原住所地...[ 查看全文 ]

中级会计职称2017经济法知识点:仲裁裁决

出国留学网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栏目为你提供“中级会计职称2017经济法知识点:仲裁裁决”,不付出汗水就不会有成功,大家要有计划的备考哦,希望此文对大家有所帮助! 【考点十一】仲裁裁决 1.仲裁裁决的作出 仲裁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2.仲裁裁决书的生效 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相关链接】调解书经双方当事...[ 查看全文 ]

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仲裁协议

出国留学网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栏目为你提供“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仲裁协议”,不付出汗水就不会有成功,大家要有计划的备考哦,希望此文对大家有所帮助! 【考点九】仲裁协议 1.仲裁协议的内容 (1)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2)仲裁事项; (3)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2.有效的仲裁协议 合法有效的仲裁协议具有排除诉讼管辖权的作用。在双方当事人发生协议约定的争议时,任何一方只能将争...[ 查看全文 ]

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复习笔记

出国留学网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栏目为你提供“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复习笔记”,不付出汗水就不会有成功,大家要有计划的备考哦,希望此文对大家有所帮助! 【考点八】仲裁的基本原则及适用范围 1.自愿原则 (1)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必须首先由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组织不予受理。 (2)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仲裁机构及仲裁员。 (3)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达...[ 查看全文 ]

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点:无权代理

出国留学网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栏目为你提供“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点:无权代理”,不付出汗水就不会有成功,大家要有计划的备考哦,希望此文对大家有所帮助! 【考点七】无权代理 1.无权代理的情形 (1)没有代理权; (2)超越代理权; (3)代理权终止后进行的代理。 2.狭义的无权代理(第五章内容) (1)合同的效力 在无权代理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而非无效合同)...[ 查看全文 ]

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复习资料

出国留学网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栏目为你提供“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复习资料”,不付出汗水就不会有成功,大家要有计划的备考哦,希望此文对大家有所帮助! 【考点五】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1.附生效条件的法律行为 在所附条件成就之前,法律行为已经“成立”;条件成就之后,法律行为开始“生效”。 【解释】当事人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时,视为条件已经成就;当事人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 查看全文 ]

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重点

出国留学网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栏目为你提供“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重点”,不付出汗水就不会有成功,大家要有计划的备考哦,希望此文对大家有所帮助! 【考点四】民事行为的效力 【解释1】民事行为包括有效的民事行为(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民事行为、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和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 【解释2】本书结合教材第五章内容,对相关考点进行了补充和修正。 1.民事法律行为的实质有效要件 (...[ 查看全文 ]

会计职称2017年中级经济法要点

出国留学网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栏目为你提供“会计职称2017年中级经济法要点”,不付出汗水就不会有成功,大家要有计划的备考哦,希望此文对大家有所帮助! 【考点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1.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是统一的,均随法人的成立而产生,随其终止而消灭。 2.自然人从出生时起至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但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不一定具有民事行为能...[ 查看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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