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经济师《经济基础》2017要点:民法概念与基本原则
经济师考试就要开始咯,赶快复习起来吧,出国留学网经济师栏目为各位同学准备了“初级经济师《经济基础》2017要点:民法概念与基本原则”,希望对各位考生有帮助。 民法概念与基本原则 民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1.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民事法律关系的调整对象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民法的基本原则: 1.平等、自愿原则。 2.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的对立面是欺诈、胁迫、乘人之危和恶意串通。 3.公平原则。 4.合法原则。 5.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6.公序良俗原则。 民事法律关系: 1.民事法律关系是民法规范调整的社会关系,即民法确认和保护的社会关系。 2.民事法律关系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构成。 主体: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人。 内容: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 客体:物、行为、智力成果、人身利益等。 3.民事法律事实,是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客观事实。 包括事件和行为。行为包括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 [ 查看全文 ]初级经济师《经济基础》2017要点:民法概念与基本原则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