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税务师《税法一》知识点:应交消费税的计算
大家做好准备迎接考试了吗?出国留学网税务师考试栏目诚意整理“2017税务师《税法一》知识点:应交消费税的计算”,欢迎广大考生前来学习。 一、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确定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是指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1.必须具备的条件:(1) 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 (2) 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 2.注意: ①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②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然后再接受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③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购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如果出现以上情形,无论纳税人在财务上如何处理,都不得作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而应按销售自制应税消费品缴纳消费税。 二、代收代缴税款 1.受托方是法定的代收代缴义务人,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 2.纳税人委托个体经营者加工应税消费品,一律于委托方收回后在委托方所在地缴纳消费税。 3.如果受托方没有按有关规定代收代缴消费税,或没有履行代收代缴义务,就要按照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补税或罚款的法律责任。 4.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在交货时已代收代缴消费税,委托方收回后直接销售的,不再征收消费税。 5.对既有自产卷... [ 查看全文 ]2017税务师《税法一》知识点:应交消费税的计算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