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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高考2017民法复习资料(3)

出国留学网成人高考栏目为大家带来“成人高考2017民法复习资料(3)”,大家要做好复习计划,一步一个脚印来,祝大家都能取得优异的成绩,希望此文能让大家有所收获。 3、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A、比较表: 条件 起算 利害关系人及申请顺序 公告期 宣告失踪 下落不明2年 从下落不明的次日开始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则从战争结束开始计算。 近亲属、监护责任人、债权债务人,没有先后顺序,不告不理。 3个月 宣告死亡 下落不明4年 意外事故时为2年 从下落不明的次日开始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则从战争结束开始计算,意外事故从发生事故之日起。 近亲属、受遗赠人、债权债务人、人寿保险合同受益人(单位不是利害关系人),不告不理。申请宣告死亡的 顺序: (一)1配偶;2父母、子女;3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4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 申请撤销死亡宣告不受上列顺序限制。 普通:1年 特殊:3个月 被宣告死亡的人,判决宣告之日为其死亡的日期。 注意:1.下落不明是指公民离开最后居住地后没有音讯的状况。对于在台湾或者在国外,无法正常通讯联系的,不得以下落不明宣告死亡。2.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必须程序。公民下落不明,符合申请宣告死亡的条件,利害关系人可以不经申请宣告失... [ 查看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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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成人高考民法复习资料(2)

出国留学网成人高考栏目为大家带来“2017成人高考民法复习资料(2)”,大家要做好复习计划,一步一个脚印来,祝大家都能取得优异的成绩,希望此文能让大家有所收获。 第二章 自然人 自然人既包括本国自然人,也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我国民法通则的自然人的概念与合同法自然人的概念相同 1、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A、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提民事义务的资格): a、公民从出生时...[ 查看全文 ]

2017成人高考民法复习讲义(1)

出国留学网成人高考栏目为大家带来“2017成人高考民法复习讲义(1)”,大家要做好复习计划,一步一个脚印来,祝大家都能取得优异的成绩,希望此文能让大家有所收获。 第一章 民法概述 1、民法的概念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注:土地承包合同不是。 下列选项中哪些必须经过登记注册才能取得民事主体资格? A、城镇个体工商户 B、农村承...[ 查看全文 ]

2017年成人高考民法重点复习(十四)

出国留学网成人高考栏目为大家带来“2017年成人高考民法重点复习(十四)”,大家要做好复习计划,一步一个脚印来,祝大家都能取得优异的成绩,希望此文能让大家有所收获。 遗赠扶养协议 1.遗赠扶养协议的概念和特征 (1)遗赠扶养协议的概念 遗赠扶养协议,是指遗赠人与扶养人之间订立的关于扶养人承担遗嘱人生养死葬义务、遗嘱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 (2)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特征 ①...[ 查看全文 ]

2017年成人高考民法复习讲义(十三)

出国留学网成人高考栏目为大家带来“2017年成人高考民法复习讲义(十三)”,大家要做好复习计划,一步一个脚印来,祝大家都能取得优异的成绩,希望此文能让大家有所收获。 遗产处理的顺序 (一)析产 析产,是指将共有财产中属于个人的份额分割出来。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 查看全文 ]

成人高考2017民法复习资料(十二)

出国留学网成人高考栏目为大家带来“成人高考2017民法复习资料(十二)”,大家要做好复习计划,一步一个脚印来,祝大家都能取得优异的成绩,希望此文能让大家有所收获。 继承的开始和遗产的保管 (一)继承的开始 1.继承开始的原因 被继承人死亡是继承开始的原因。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推定死亡。自然死亡和推定死亡,对继承的效力相同。 2.继承开始的时间 继承从被继承人生理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开始。 ...[ 查看全文 ]

成人高考2017民法考点讲解(十一)

出国留学网成人高考栏目为大家带来“成人高考2017民法考点讲解(十一)”,大家要做好复习计划,一步一个脚印来,祝大家都能取得优异的成绩,希望此文能让大家有所收获。 遗嘱的执行 1.遗嘱执行人 遗嘱的执行,是指在继承开始以后,按照遗嘱人的意愿,实现遗产的转移。 遗嘱中指定遗嘱执行人的,由遗嘱执行人负责按照遗嘱的内容遗产分配遗产。 遗嘱人未指定遗嘱执行人的,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均是遗嘱执行人...[ 查看全文 ]

成人高考2017民法重点记忆(十)

出国留学网成人高考栏目为大家带来“成人高考2017民法重点记忆(十)”,大家要做好复习计划,一步一个脚印来,祝大家都能取得优异的成绩,希望此文能让大家有所收获。 遗赠 (一)遗赠的概念和特征 1.遗赠的概念 遗赠是遗嘱人采用遗嘱的方式将个人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赠送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在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单方面法律行为。 2.遗赠的特征 (1)遗赠必须以遗嘱的方式进...[ 查看全文 ]

2017成人高考民法复习笔记(九)

出国留学网成人高考栏目为大家带来“2017成人高考民法复习笔记(九)”,大家要做好复习计划,一步一个脚印来,祝大家都能取得优异的成绩,希望此文能让大家有所收获。 遗嘱的有效条件 1.遗嘱人具备遗嘱能力 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处分自己身后财产的行为,因此,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 查看全文 ]

成人高考2017民法复习讲义(八)

出国留学网成人高考栏目为大家带来“成人高考2017民法复习讲义(八)”,大家要做好复习计划,一步一个脚印来,祝大家都能取得优异的成绩,希望此文能让大家有所收获。 设立遗嘱的形式、内容和遗嘱见证人的资格 1.遗嘱的形式 遗嘱形式就是遗嘱人处分自己财产时表述自己意志的方式。遗嘱可以采用以下形式: ①公证遗嘱,即遗嘱人经过公证机关办理的遗嘱。 ②自书遗嘱,即立遗嘱人自己亲笔书写的遗嘱。 自书...[ 查看全文 ]

成人高考2017民法重点笔记(七)

出国留学网成人高考栏目为大家带来“成人高考2017民法重点笔记(七)”,大家要做好复习计划,一步一个脚印来,祝大家都能取得优异的成绩,希望此文能让大家有所收获。 遗嘱的变更和撤销 《继承法》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1.遗嘱的变更 遗嘱的变更,是指遗嘱人在订立遗嘱以后,变更了遗嘱中的部分内容。包括对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变更;对遗产分配数额的变更。 变更遗嘱,一般应当采...[ 查看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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